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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县如何申请廉租房

发布时间: 2022-02-18 04:15:49

❶ 天津市蓟县户口能申请公租房吗

房租也就三头五百的 位置不咋好

❷ 我是天津蓟县人,非农业户口。问可以申请廉租房么急需您的解答,谢谢!

需要你年收入证明,你妻子无工作证明,你户口所在地开出的证明。不一样的地方要求不一样的,市区的要求可能要高点,想郊区这边就要求年收入不高于3W才行的

❸ 天津廉租房申请条件

你不用费劲了,你享受不了廉租房的,现在天津的廉租房基本都是给生活极其困难的人准备的,最起码要够享受低保标准的,你可以申请住房补贴的,不过也不一定行,住房补贴要求家庭人均收入不能超过800,你要是就自己申请肯定不行的,因为现在虽然你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不过你要去街道做收入核查你就知道了,他们会假定你有820元的最低收入的,说白了,你想办廉租房,条件肯定不够,要是没有关系,白费劲的,

❹ 如何申请廉租房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4)天津蓟县如何申请廉租房扩展阅读: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❺ 天津蓟县到哪里申请公共廉租房

摘要 你好弱弱的问一句您是天津本地人嘛?满五年的要求了吗?

❻ 天津廉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昨天,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了满足拆迁户中生活和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双困”家庭)的不同需求,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资源,本市又出台一项重大利好政策,对配租廉租房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政策衔接工作提出了三条意见。
据了解,这三条意见包括:一、符合廉租房配租条件的拆迁“双困”家庭,可以按照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
二、在
3月
24日后,凡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拆迁“双困”家庭,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3个月内,可以申请配租廉租房,也可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超过
3个月未申请配租廉租房的家庭,只能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三、在
3月24日前,已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且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的拆迁“双困”家庭,在2006年
6月
1日前仍可申请配租廉租房,2006年
6月
1日之后只能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
租房补贴须符合四条件
租房补贴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到住房市场自行选择租赁住房,然后由管理部门按一定标准向其发放补贴的一种保障方式。
据介绍,申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二是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和定期定量补助的优抚对象;三是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
7.5(含)平方米以下;四是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租房补贴标准各有不同
据介绍,租房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
10平方米,符合条件家庭经认定的现住房没有达到补贴面积标准的,按照不同地区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租房补贴标准为: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20元;环城四区和塘沽、汉沽、大港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18元;武清区、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为
15元。
申请租房补贴家庭实际发放的补贴额按申请人所租赁房屋的实际月租金确定,申请人所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超过核定租房补贴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家庭自行负担;低于核定租房补贴额的,按实际租金发放租房补贴。

❼ 天津廉租房如何申请,申请条件是什么

天津廉租房申请条件

天津廉租房申请条件廉租房实物配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5、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不得申请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就读高收费学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天津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应当持下列申请文件提出承租廉租住房的书面申请,其中有工作单位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无工作单位的向居住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

1.申请廉租住房的书面材料;

2.家庭户籍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3.家庭成员中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4.家庭现住房租赁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

5.申请承租用住房公积金增值资金建设的廉租住房的,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登记。按照廉租住房来源,由职工所在单位或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并查验有关申请文件。对符合廉租住房承租条件的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登记造册,按住房困难程度,登记先后次序轮候配租。

(三)审批。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廉租住房,由职工所在单位审批,并经职代会同意;区、县人民政府提供廉租住房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核查、审批,向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市人民政府提供廉租住房的,由单位和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核查,报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批。

(四)签约。经审批申请人可以承租廉租住房的,廉租住房的产权人或者房产管理单位与申请人签订《天津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

《天津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印制。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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