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般如何像教育局举报老师有偿补课比较有效急求
1、可以通过拨打全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
2、各区县教育局已安排专人受理市民投诉,确保通讯畅通,查实违规问题三天内拿出处理结果。
3、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天津如何举报在校外有偿补课的老师扩展阅读:
教育部在各种有关教师行为规范中就提出,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等行为。
教育部下发通知,详细列出6种严禁的行为,为教师行为划出6条红线。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参考资料:人民网—教育部:教师收受学生礼金可电话举报
⑵ 老师强制有偿补课,我不去上被针对怎么举报,急!
教育局投诉举报,就可以了,希望能帮助到你
⑶ 关于教师补课我该怎么举报
教师补课可以向学校管理层得负责人或者校长举报
当然也可以向教育局或者是教育厅举报
信阳市教育局的客服电话市0376-6221658
可以打通电话询问教育局的邮箱
举报的同时要注意好自身权益不被侵害
最好是匿名举报,保护好自己
当然也不能进行无中生有的举报
匿名举报的问题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它的存在具有一定的社会原因。
主要是一些地方民主政治生活不健全,举报者对执法环境还信不过,担心署名举报遭到打击报复,所以署假名或匿名举报。也有的是由于举报者对举报的事实情况了解得不够清楚,但又觉得需要反映,而不好署真实姓名举报。
还有极少数人是为了达到攻击、恐吓、欺骗等不可告人的目的,采用写匿名信的手段,无中生有,诬陷他人。
⑷ 举报老师补课需要什么证据
综述:实质性证据,比如在上课的地址,时间,人数等信息。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⑸ 怎样投诉老师有偿补课
首先明白为什么要投诉,我认为老师补课说明社会有这样的市场和需求,其次老师的补课是老师付出了劳动,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是没有什么不对的,第三,自己想补就去,不想就算了,不用去,为什么非要投诉呢,
⑹ 老师有偿补课应通过那些方式举报
用拍照,拍视屏,录音等方式作为凭证根据,说服力就比你说有用多了。你可以向有关管理教育的部门反映,用匿名书信投交,也可以把你的所谓的证据上传到有相关的管理机关网络平台上,让社会舆论反响反馈到相关人员的单位和他本人,然后有相关管理员会进行相应的答复与你。“还有匿名电话,微信都可以进行举报的。悄悄地告诉你,举报一定要实事求是,有证剧的才可以,不然别人会告你诬陷罪的哟。
⑺ 在校老师在校外补课怎么举报
这个吧是很现实的问题,其实有很多都是这样的,我们学校的老师很多都在外上课的,不过也没人说,就这样不了了
⑻ 怎么投诉老师有偿补课
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对的,老师补课是自己的职责。也有相关的规定,老师不许有偿补课。你可以通过给校长寄投诉信,或通过校园网暴光!
⑼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怎么举报以及处罚内容
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然后到当地教育局举报。教育局调查核实后会根据情节进行处理,一般就是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退回补课所得。
⑽ 问下天津学校补课举报电话
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
教育部近日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微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定》明确指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要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开展专项督查,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