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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仲裁由哪个法院管辖

发布时间: 2023-03-31 07:04:17

①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哪个法院管辖

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仔携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仲裁裁决执行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姿漏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念册伏请执行。

② 仲裁执行由哪个法院执行

法律分析: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被执没乎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猛梁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枯知悉执行人 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③ 合同约定由天津仲裁委员会或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管辖有效吗

这种约定管辖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和袜七条规定:当事人约磨棚喊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瞎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④ 确定仲裁协议效力去哪个法院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那写好了申请应该到什么机构确认呢?有什么注意事项呢?接下来,小编就念蠢为您整理出相关内容,供您了解相关情况。
仲裁协议的确认机构是什么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3、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
5、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
《仲裁法》第20条规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以下两个机构作出裁定: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此外,要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吵梁,既可以向人民法院,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请示裁定;
2、当事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3、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首次开庭”是指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不仔碰陪包括审前程序中的各项活动。
5、根据我国仲裁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而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性质及情况依照我国仲裁法解释12条的规定来选择相应的仲裁协议确认机构,此外,还要注意参考相关注意事项。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行政判决变更的相关知识,不知对您是否有帮助?如果您还存在任何疑问,欢迎在本进行律师咨询。

⑤ 仲裁案件的管辖

法律分析:仲裁机构或仲裁庭依据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时对某一特定的争议享有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权利,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或仲裁庭有权对特定的国际商事歼贺争议进行审理并做出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依据。管辖权异议就是对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审理案件并做出裁决的权力提出抗辩,以否定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管辖权。慧枝管辖权问题是仲裁程序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否存在仲裁管辖权,对于仲裁庭和当事人都是十分关键的问题,它是仲裁程序进行的基石和条件。管辖权的问题没有处理好,没有管辖权,即使做出了裁决书,也可能被法院撤销或者拒绝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前改敏

⑥ 对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的裁决不服向哪个法院起诉

你好,劳动仲裁,是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喊芹委员提交仲裁申请。比如你已消渗并经像北京市西城区提交了,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就像西城拿迹区基层法院。

⑦ 仲裁申请执行管辖法院

被执行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仲裁裁决执行。仲裁裁决书的执行期限是两年,在裁决书下达之后的两年内可以申请执行,如果出橡稿现一方不按执行是履行义务的情况,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仲裁裁决执行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仲裁裁决书由法院执行,申请人必须在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前2年之内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撤销仲裁裁决要满足什么条件?
不是所有的仲裁裁决都可以申请撤销。
对于终局裁决,如果具有以下情形,用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旅弊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三、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拆如族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5、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
仲裁裁决执行的管辖法院是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满足法律上规定的情形,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裁决适用的法律、法规存在错误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权管辖该仲裁案件时,可以撤销仲裁裁决。

⑧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管辖法院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下:
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对仲裁裁决槐顷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铅配陆什么:
1、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
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只能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只要是第一审案件,当事人既可以对地域管辖权提出异议,又能够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卖拦异议。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⑨ 在天津的劳动仲裁部门在哪

天津的劳动仲裁部门为天津市仲裁委员会:

本部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81号万顺花园B区三层(300201)

电话:022-28012068

自贸区仲裁中心: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顺河路与集华道交口MIG金融大厦B座603(300452)

电话:022-66202428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0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9)天津仲裁由哪个法院管辖扩展阅读:

天津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仲裁申请,对发生在经济、技术、房地产交易、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责任、建设工程、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海商等方面的纠纷进行仲裁。

仲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以从仲裁员名册中选定仲裁员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裁决案件。仲裁庭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参照国际惯例,公平合理地解决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