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天津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中需要先调档后办理落户,请问这个档案是什么档案
人事档案。这个人事档案不是你指的“上班的人事档案”,是你转回老家人才中心的档案,你大学毕业后把学籍档案转到老家人才中心后,学籍档案就变成了人事档案。
按照你的描述,你大学毕业后,你的学籍档案已经转回老家人才中心,学籍档案变成人事档案,一直挂在老家人才中心。你所指的“上班的人事档案”是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文件,不是人事档案。
在津无工作的申请人,应按照短信提示,到全市各行政许可中心落户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获取《委托存档商调函》。提取个人档案后,到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地址:河东区九经路25号联系电话:28013679)办理存档手续。申请人按信息提示,在系统的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确认《准予迁入证明》的获取方式。
(1)哪些资历可以在天津落户扩展阅读:
具体办理程序为调档具体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或北方人才市场指定窗口领取《委托存档商调函》,并到各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提交落户申报材料,联审窗口预审合格的,出具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公安、人社、教育部门联审人员签字)。
2、申请人持《委托存档商调函》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回原籍提取本人档案,到北方人才市场办理存档手续。北方人才市场核验合格后,开具存档证明。
3、申请人本人持存档证明和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到拟落户区行政许可中心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