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天津车管所一览表
天津我带来天津茄胡脊车牌照补换领办理指南,包含天津车牌照窗口办理指南和网上办理指南,以及天津车牌照补换领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费用和办理地点等,详情点击查看本文;
2022天津机动车车管所地做漏址及电话一览
办事地点及咨询电话:
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滨海分所
地址: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第四大街56号
咨询电话:022-1212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津北分所
地址:北辰区北辰道11号
咨询电话:022-1212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津东分所
地址:东丽区津塘公路三号桥北侧
咨询电话:022-1212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津南分所
地址:津南区津港公路二八路交口
颤渗咨询电话:022-1212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津西分所
地址:西青区津涞公路精武镇北
咨询电话:022-1212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市所业务大厅
地址:河东区真理道与靖江路交口
咨询电话:022-12123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 8: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宝坻工作站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环城南路东段益安机动车检测站院内
联系电话:2925020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30~17:00
8、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蓟州工作站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腾飞街
联系电话:2985993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
9、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宁河工作站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沿河路增一号
联系电话:6911781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8:00
10、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武清工作站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武宁路53号
联系电话:2932368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00
‘贰’ 天津车管所咨询热线
【法律分析】
天津车管所津西分所:车管所名称:天津车管所津西分所;车管所区域:天津,南开区、红桥区、西青区、静海县、西青区;车管所地址:西青区津涞公路南河镇北车管所电话:022-23090900;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天津车管所津北分所:车管所名称:天津车管所津北分所;车管所区域:天津,北辰区、河北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县;车管所地址:北辰区铁东路北方汽贸园B座综合楼;车管所电话:022-26094900;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天津车管所滨海分所:车管所名称:天津车管所滨海分所;车管所区域:天津,塘沽区、汉沽区、宁河县;车管所地址:塘沽开发区第四大街黄海路东200米;车管所电话:022-62003380;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天津车管所津东分所:车管所名称:天津车管所津东分所;车管所区域:天津,东丽区、和平区、东丽区、直属区;车管所地址:东丽区津塘公路三号桥北侧;车管所电话:022-24091900;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区域内除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以外的其他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或者电子告知理由。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查询驾驶证使用状态、交通违法及记分等情况,下载、使用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