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怎么订立遗嘱才合法有效
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具有立遗嘱的资格。
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均为无效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四、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❷ 遗嘱怎样订立
遗嘱格式范本
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1、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2、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3、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4、本遗嘱为最终遗嘱,如我身后发现有其他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一律视为无效。
5、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本人收执,一份交委托执行人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______(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一)改变遗嘱观念。
遗嘱不是遗言。许多老人误以为遗嘱是遗言,以为立遗嘱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儿女交代后事了,普遍有较早立遗嘱是不吉利的想法
(二)树立权利意识。
老人要树立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者意识,坚持自愿订立遗嘱,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自由决定遗嘱内容,确立遗产继承人。根据《民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老人有自己的财产或遗产的处分权,订立遗嘱是实施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三)及时立遗嘱。
立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具备几个条件,如意思自愿、遗嘱内容合法清楚、立遗嘱人思维清楚等等。
(四)注意选择方式。
遗嘱有不同方式,一般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最为规范。
(五)内容合法完善。
遗嘱的内容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内容要完善,措词要简练准确,书写或打印要清晰。
(六)注意保密。
老人订立遗嘱后,遗嘱内容要注意保密,遗嘱书也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或被别人篡改。
(七)生前可以撤销或修改遗嘱。
遗嘱是一种单方的自愿的法律行为,老人在立遗嘱后,完全可以撤销或修改前一个遗嘱,可以再立一个新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撤销或修改,但必须到公证处去撤销或修改。同时存在多个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
❸ 遗嘱如何订立
现实困惑
江某年逾八十,膝下有一女二儿,江某家是大户人家,再加上江某多年经商打拼,家底颇厚,其名下有别墅一座,存款200万元,奥迪车一辆,奔驰车一辆。江某怕其死后儿女争夺家产,于是想立遗嘱,明确其遗产的归属。那么,他该如何书写这份遗嘱?
律师答疑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主要内容包括:(1)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2)立遗嘱原因。(3)遗嘱事项。这是遗嘱的主要部分,一定要写得清楚、明白、具体。本部分一般包括:立遗嘱人的财产说明,如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债权等。其财产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财产如何处理,如何分配;立遗嘱人的相关事务的执行。如债权债务问题、财产分配问题、保险问题、信函呈送等等。(5)所立遗嘱的份数以及遗嘱在何处保存、由何人或何机关监督执行等。曾订立过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声明以最后的遗嘱为有效遗嘱。(6)立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日期。如有证明在场,证明人也应签名盖章。如系请人代书,代书人应签名盖章。如果有书证、物证和需要附带说明的问题,可以在附项内注明。
本案中遗嘱的书写可以参考以下格式:
遗嘱
立遗嘱人:江某,男,77岁,汉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市××区×路×号。
我因年老多病,不久于人世,恐去世后家属子女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特立此遗嘱,对我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位于××××处的别墅(产权证号×××××××,面积×××平方米)由大儿子江大某继承。
二、存款200万元(账号××××××××××××××)由二儿子江二某继承。
三、奥迪车一辆(车牌号×××××××)和奔驰车一辆(车牌号×××××××)由小女儿江小某继承。
本遗嘱委托谭某某(男,30岁,汉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市××区×路×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由本人与委托执行人谭某某各执一份,存×××公证处一份。
立遗嘱人:江某
××年××月××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理荟萃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设立的遗嘱无效。此外,遗嘱基于立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❹ 遗嘱是怎样订立
订立遗嘱应当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的形式有以下五种:①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这种方式最严格最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此效率最高。②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具有较强的保密性,使最常用的遗嘱形式。③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可以按手印代替。④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将见证证言录制在录音遗嘱的磁带上。⑤口头遗嘱。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里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有效的遗嘱是指遗嘱具备法定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被执行的,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遗嘱人有遗嘱能力,即必须具备行为能力,能够做出遗嘱的行为。②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是,其中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思为准。③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遗嘱人死亡时的相关法律规定。④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❺ 遗嘱是怎样订立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年纪很大的老人可能会因神志不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导致所立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
常见的在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有:
(1)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另一方的财产;
(2)处分家庭成员或其他共同共有人的财产。遗嘱中一旦涉及到这些财产处分的,该遗嘱则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4、遗嘱不能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5、自书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写明年月日,非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需要进行公证或见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❻ 如何订立遗嘱
法律分析:在我国,订立遗嘱共有六种形式,分别是: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
3、代书遗嘱;
4、录音录像遗嘱;
5、口头遗嘱;
6、打印遗嘱。
其中,每种遗嘱都有各自的法定形式,如果想要订立一份真实、有效的遗嘱,应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定形式订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❼ 如何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如何订立一份有效遗嘱?
一、不同类型的遗嘱
自书遗嘱,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继承法》第17条进行了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打印遗嘱是否有效?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根据立遗嘱人的计算机使用频率、能力、习惯,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来认定是否为有效。
代书遗嘱,顾名思义就是由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立遗嘱人签名。《继承法》17条,18条。打印的遗嘱有争议,是否为有效?
录音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视频遗嘱属于录音遗嘱的一种。《继承法》17、18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机关一般要求立遗嘱人本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处进行公证。如果行动不便,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到遗嘱人住所地进行公证。
二、不同种类遗嘱同时存在时的处理原则
《继承法》第20条,继承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存在数份公证遗嘱时,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其他情形以公证遗嘱为准。
三、如何立遗嘱?
为了避免家庭纠纷,维护家庭和谐,现对五个不同类型的遗嘱的利弊进行分析,以供大家有所参考。
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有共同的弊端,三类遗嘱均要求无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代书并见证,实践中往往会寻找不相干的陌生人,进行见证,一旦发生纠纷,必然有子女否认遗嘱的真实性,法院会要求见证人到法院接受询问,但见证人本来就是不相干的陌生人,一般不愿到法院接受询问,三类遗嘱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导致立遗嘱人的生前遗愿不能实现。三类遗嘱中,口头遗嘱的弊端最大,司法实践中大量的当事人主张有口头遗嘱,但被认定为无效。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主张立遗嘱人立有口头遗嘱的,应当予以证明:
1、立遗嘱时遗嘱人有紧急情况;
2、紧急情况消除后,立遗嘱人未能够用书面或录音行式立遗嘱。上述两项举证责任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当事人一般难以完成该项举证责任的要求。由于法院赋予当事人很高的举证责任,使得立遗嘱人的生前遗愿难以得到实现,因而,尽量避免采用口头遗嘱的形式来处分财产。
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条件允许时,尽量立公证遗嘱。如果对已经立的公证遗嘱不满意,想要变更时,必须再立新的公证遗嘱,不能以其他形式遗嘱变更公证遗嘱。如果嫌公证遗嘱程序繁琐,不愿立公证遗嘱时,自书遗嘱是最为便捷的立遗嘱方式。在立遗嘱时应亲笔书写所有内容(不要打印),并在遗嘱下方签名,注明年月日。为佐证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可以对立遗嘱人书写遗嘱之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四、有效遗嘱的要件
1、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民法通则》第11条、13条、58条,行为能力是立遗嘱时的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所立遗嘱是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纂改的,被纂改的内容无效,《民法通则》58条,22条。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最高院意见37条。
❽ 遗嘱怎样订立
法律分析:(一)、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二)、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三)、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进行录音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四)、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五)、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办理公证遗嘱一般由遗嘱人在公证员二人面前,亲笔书写遗嘱,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❾ 怎样订立遗嘱
订立遗嘱应当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的形式有以下五种:
(1)公证遗嘱。是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这种方式最严格,最能保障遗嘱的真实性,因此效力最高。
法律常识100问
(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具有较强的保密性,是最常用的遗嘱形式。
(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的名字的,可以按手印替代。
(4)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也应当将见证证言录制在录音遗嘱的磁带上。
(5)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