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从什么时候开始限购的具体限购规则是什么
天津从2017年4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限购政策。对于有天津市本地户口的人,以家庭为单位最多只能购买2套房,以个人为单位,最多只能购买一套房;对于没有天津市本地户口的人群,必须自购房之日起向前倒推三年,有连续24个月的纳税或者天津地区社保缴纳,这样才可以购买一套房。
2. 天津限购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2017年“3.31”新政:非本市户籍购房需要两年社保,认房又认贷
天津新的购房调控政策自去年9月30日开始执行(9月30日,天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年3月31日继续加码调控(3月31日,天津市政府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当前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也被称作“3.31”新政。
实施意见从加大住宅用地供应、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等多个维度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调控,对于一般购房人群影响最大的就是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
1)限购:本市户籍家庭单位限购2套,非本市估计需两年社保
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2)差别化信贷:二套首付比例最低6成,认房又认贷
在天津市已经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2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在天津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补缴社保月数不超过3个月,可视为连续缴纳
上文限购和信贷内容是《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规定,之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又针对此实施意见做了官方解读和补充公告。
3. 天津的房子什么时候限购的
天津从17年4月1号开始进行了限购政策,对购房资质要求如下:天津本市(含天津集体户口)以家庭为单位,也就是已婚状态,夫妻双方名下可以在市区拥有两套住宅,以个人为单位,也就是未婚状态,个人名下在市区拥有一套住宅,滨海新区不限套数。外省市人员需要在天津工作,提供近三年内连续两年的社保或者完税证明,其中社保补缴、断缴不能多于三个月。
4. 天津的限购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天津限购令施行
天津《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针对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购政策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1、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再购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
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天津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天津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在天津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天津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天津市购买住房。
2、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范围
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全部家庭成员为天津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是家庭成员之一为天津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三是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
3、限购政策施行时间
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4、限购区域范围
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5、限购住房种类
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