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理工大学都有什么院系,详细的
法政学院:社会学,社会工作,汉语言文学,、
外院:英语、日语
艺术学院:
聋人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两个本科专业
理学院:应用物理,应用数学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安全、通信工程、网络工程五个本科专业,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合作培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生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和“工业设计”三个本科专业
自动化学院:自动化系、电气工程系、检测技术与仪器系、热能工程系、电工电子中心、实验中心。
化学化工学院: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药学、生物工程五个本科专业
管理学院:横跨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和工学四个学科门类,九个本科专业
海运学院:现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以及“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本科方向。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院现有五个本科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和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和材料化学4个本科专业
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与加拿大汤姆逊大学合办) 工业工程专业(物流管理方向),(与日本大阪产业大学合办)
环境科学与安全工程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华信软件学院:这个在河西区,好像是本三和专
详参考 天津理工大学主页,,有欠缺的~稍后补上~~
❷ 天津理工大学有哪些专业
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安全、工学、物联网工程等专业。截至2020年11月,学校有专业学院15个,还设有继续教育学院、工程训练中心、体育教学部,开办本科专业65个。
截至2020年11月,学校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2个。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是天津理工学院,于1979年以天津大学理工分校名义开始招收本科生,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设立。
1996年,原天津理工学院与原天津理工学院一分院(天津大学机电分校)、天津理工学院二分院(天津大学分校)、天津大学冶金分校合并,组建新的天津理工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天津理工学院更名为天津理工大学。
截至2021年3月,学校占地面积159.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6.96万平方米;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设有专业学院15个,开办本科专业66个。
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领域17个。截至2021年3月,学校有专任教师1878人、外聘教师380人。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天津理工大学
❸ 天津理工大学有哪些专业
天津理工大学的专业有:
1、天津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2、天津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3、天津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功能材料、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4、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保险学、经济学、工程造价、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工业工程(中日)、工商管理(中加)
5、天津理工大学电气电子工程学院
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波传播与天线、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通信工程
6、天津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生物工程、药学
7、天津理工大学理学院
应用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8、天津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安全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安全工程、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
9、天津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工业设计、摄影、动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10、天津理工大学海运学院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11、天津理工大学聋人工学院
网络工程、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12、天津理工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社会工作、老年学、社会学
13、天津理工大学华信软件学院
软件工程
14、语言文化学院
英语、日语、汉语言文学
2021年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素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学校在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取时,执行各相关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各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改革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直辖市)公布的为准。
3、录取时将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投档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执行所在省份的政策。未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考生所在省份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依此类推。
4、专业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遵循“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无专业级差。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对各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的考生,高考总分(投档分)相同条件下,按各省(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天津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