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现在天津市哪里还有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实物配租政策问答
哪些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籍、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两人(含)以上的五类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一)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待遇,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二)市内六区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一年以上、符合“孤老、大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三)市内六区重残或双残家庭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四)市内六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家庭上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五)市内六区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遗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以下简称“三属”)中上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含)的家庭。
以上五类家庭中,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时,须有监护人(家庭)同意与其共同配租方可申请。申请人与监护人共同分摊监护人家庭的住房面积。
到哪去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须提供哪些要件?
答: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家庭,由户主或由户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二)家庭户口簿;
(三)家庭成员上年收入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补助人员证》、《定期抚恤金领取证》、《特困救助卡》)等相关证件;
(四)现住房有关材料;
(五)其他需提供的相应证明。
市级以上劳模、“三属”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须提供哪些身份证明材料?
答: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市级以上劳模家庭、不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在提供上述要件基础上,还须提供:
市级以上劳模家庭,须提供市级劳模证书和市劳模协会开具的《天津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三属”家庭,须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未持有“烈士证明书”原件的遗属,须提供复印件及区、县民政局开具的身份证明。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标准是多少?
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承租家庭,自行负担的租金标准为平均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元,每套住房应负担的实际租金按住房地段、楼层、朝向等调剂因素确定。
住房市场租金与承租家庭自行负担租金的差额部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给予租金补贴。
申请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发生变化时如何进行申报?
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再享受低保或优抚待遇的,须定期到市住保办或物业管理单位申报变化情况。市住保办会同区(县)民政、公安、房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对该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基本情况进行复核,建立跟踪审查机制,实行动态管理。
‘贰’ 天津市公租房房源地点在哪
房源地点如下:
1、首批推出的项目有:秋丽家园、秋怡家园、福桥里。
共3378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一居室1417套、二居室1961套,主要为11至26层的高层住宅。
2、第二批推出秋悦家园、双港新家园、华明新家园6010套公共租赁住房。
其中:一居室2508套、二居室3502套,主要为11至18层的高层住宅。
(2)天津哪里是廉租房扩展阅读: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
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2、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3、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公共租赁住房简介
‘叁’ 天津滨海新区廉租房申请条件
可以的。
具体没有规定什么时候不可以申请,天津限价房具体规定如下,满足条件可申请。
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的1.5倍计算。
根据天津市住建局的相关规定,申请天津市限价房的条件如下:
1、户籍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包括因就业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不包括因上学、服兵役在津落户的集体户口);具有宝坻区、武清区、蓟县、宁河区、静海区非农业户籍人员,申请时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收入条件:3人及3人以上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4.5万元,2人家庭及单人申请,上年人均收入低于6.75万元。
3、财产条件:家庭人口为2人及以下的,人均财产低于13万元(含);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财产低于11万元(含);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的,人均财产低于10万元(含)。
4、住房条件: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单人申请须名下无私产住房也未承租公有住房。
5、其它申请要求:
(1)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可单人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2)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在退出享受的租房补贴后,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3)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须在限价商品住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2个月内,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4)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已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或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均碧胡不能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5)申请人离异的,离异满1年后方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离异时间以法院相关判决文书或离婚证注明的离异日期为准。
法律依据:
《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同兄铅时悔尘拦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3年以上且家庭人口在2人以上;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本市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具体收入线标准由市国土房管局定期向社会发布);家庭无私产住房且未承租公有住房。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确定。
市国土房管局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应情况、本市居民住房现状和收入情况,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适时调整限价商品住房购买对象范围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