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积分落户申请提交后多久有结果
要看你什么时间去提交的,通常积分落户提交材料后,上半年是4月前提交,5-6月审核,6月底公布排民结果,7月开始办理户口迁移。下半年7-10月提交资料,11-12月审核积分,12月低公布,下年度一月办理户口迁移。到时候你可以去天津政务网和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网站上面登陆账号,密码进行查询
⑵ 申请了天津积分落户,多久才可以知道结果
如果申报过程中异常的话如下:
1月-4月前申报递交,6月底公布排名结果,7月下准迁证办理户口迁移;
7月-10月前申报递交,12月底公布排名结果,转年1月下准迁证办理迁移户口。
⑶ 2022年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全在这里了
积分落户办理——时间点提醒积分落户申报时间:
第一期:为1至4月,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第二期:为7至10月,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提 示:每年分两期申报
计算积分的时间:
第一期:申报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计算积分
第二期:申报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计算积分
积分分值公布时间:
第一期:5月,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第二期:11月,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提 示: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示
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公布时间:
第一期:6月,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第二期:12月,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提 示: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示
发放准迁证时间:
第一期:6月底至7月初(公示结束20个工作日内)
第二期:12月底至1月初(公示结束20个工作日内)
提 示:邮政速递方式邮寄,有效期40天
积分落户办理——申请必要条件
1、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3、被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本市投资办企业;
4、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本市依法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者自2014年1月1日本市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以来累计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未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缴费,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5、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申请时处于正常缴费:
第一期:当年1至4月,申请人在用人单位迟橘祥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第二期:当年7至10月,申请人在用人单位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60周岁当日为申报截止日期;
女性:(操作岗),年满50周岁当日为申报截止日期;
女性:(管理岗),年满55周岁当日为申报截止日期。
积分落户——办理渠道
居住证积分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不接收线下提交材料,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网址:
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 src="http://image.wllzh.com/pic/20230210/jiahao/.png"/>积分落户——单位申报
积分落户申请由用人单位申报,单位注册,经办人申报申请人资料,提交审核。
单位注册页面:
提示:积分落户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指定在职职工(包括申请人本人)为经办人,为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申码搏请办理积分落户手续。
(单位授权,经办人可以是申请人)
积分落户——办理全流程
申请单位办理流程:
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
审核受理——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发放准迁证
温馨提示
经办人:注册成功后登陆,填写申请人信息,保存后进入下一步网上测评,测评通过后可上传相关的电子材料,最后提交审核。
审 核:等待审核结果(有短信提醒),预审如没有通过需要补正,根据实际情况补正后等待审核,审核成功后,就等之后的积分分值公布及落户资格公布。
积分落户——申请人准备材料
网传资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居住证原件照片、居民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照片、落户地点材料原件照片、配偶身份证原件照片、结婚证原件照片、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原件照片、取得职称或技能证书原件照片、获奖文件原件照片。
窗口提交资料:个人收入税务申报明细、合同等证据材料。(人社通知需要准备时,窗口提交);配偶现役军人身份材料,窗口核验证件原件。
积分落户——计算积分注意事项
1、居住证积分:签注满一年可积6分,不满一年的不积分。
2、自有住房积分:按房产证核发时间或者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计算, 积分按月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整月计算。
3、租赁住房积分: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备案证明,每年积6分,积分按月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整月计算。
4、社保积分:积分按月计算,配偶在津就业,累计缴纳社保满24个月,积20分。
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年限、异地转入的外省市缴费年限、伍高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年限不予连续和累计计算积分。
5、公积金积分:按月计算积分。
积分落户——不得申请的情形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过期的;
2、申请人户籍存在重、错、假问题的;
3、不满足申请居住证积分落户应当具备的条件的;
4、申请人在津缴纳社会保险期间,同时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参保缴费;
5、提交居住证积分申请的用人单位与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不一致的;
6、所在用人单位被取消申报资格尚在惩戒期的。
积分落户——个体户也能申请
个体户也可以申请积分落户,以企业名义开通社保公积金账户,缴纳五险一金就可以计算积分,提交申请。
积分落户——相关政策
1、《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2、《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3、《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