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津残疾人补贴政策2021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智力残疾和多重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5元,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
三、四级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
2.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
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5元,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
三、四级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二、申请程序:申请补贴由残疾人本人持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报送区(县)民政局。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指定金融机构转存到补贴对象的账户中,由补贴对象到指定金融机构自行领取。新政策中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形式统一调整为发放现金,即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享受100元护理补贴费,护理补贴费用的使用,由残疾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决定。为方便残疾人申请办理,6月30日以前申请的,补贴从1月份计发,6月30日以后申请的,补贴从申请当月计发。
② 天津市2022年二级残疾护理费什么时候发
每月十号前到户
根据《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周期的通知》文件要求,残疾凳友人两项补贴从2022年4月份开始,由原来的按季度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将当月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到户。
根据《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内民政发〔2021〕73号)、《关于调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周期的通知》文件要求,城乡低保金从2022年4月份开始,由原来的按季度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将孙粗液当月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户。
根据《关于调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周期的通知》(兴民社救函〔2021〕66号)文件要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从2022年1月开始,由原来的按季度发放调整为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将当月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到户。
根据《关于调整“高龄津贴”补助资金和“三民”补贴资金发放时间的通知》文件要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和“三民”补则物贴资金从2022年1月开始,由原来的每半年发放一次调整为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
法律分析:根据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残疾补贴由政府民政部门发放。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 第三款 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现金形式按月发放。
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补贴类别和标准,采取凭据报销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