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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居住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 2024-03-18 03:10:54

㈠ 积分落户天津需要什么条件

关于天津积分落户政策你都了解吗现在我总结了天津积分落户政策的深度解读,看看这个你都知道了。一、天津积分落户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申请1、首先你要有居住证:在天津居住半年或更久,有资格申请居住证,经过公安部门的多项审批历时半年左右下发。2、社保缴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天津积分落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的知识,跟着我一起看看吧。
一、天宽森津积分落户需要哪些条件才能申请
1、首先你要有居住证:在天津居住半年或更久,有资格申请居住证,经过公安部门的多项审批历时半年左右下发。
2、社保缴满1年(这里说明一下,社保的期限是截止到申请时间前一年的12月底)。
3、根据政策的加分制度,积分达到140分及以上才可以申请落户(140分是16年的标准,根据以前几年的数据,预计17年的申请分数线可能达到146分)
4、新增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申报明细(连续12个月的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申报明细不在只针对于5人以上申报的企业了,必须申报人人手一份)
5、准迁证下慎启亩发时间大概半年左右,一般情况在每年的7月份和12月份下发。
对于没有居住证的朋友来说,拿到准迁证,即使你的积分够了,所有材料齐全,也要1年左右的时间。
二、申请天津积分落户最低要多少分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天津居住证积分入户申报指导分值为140分(最低标准),下半年天津市积分落户通过人数为5249人,最高分为分,最低分为146分。其中,150分以下242人,占比为分以上5007人,占比为其中,180分以上2750人,占比为从以上数据看,180分以上的占到一半以上,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入户总量控制在2万人以内,所以分数越高越好。
三、天津积分落户办理周期一般以半年为一个办理周期。每半年申请一次,每年的上半年是1月至4月为申报期,5月和6月是打分和公布结果的时间,每年的下半年是7月至10月为申报期,11月和12月为打分和公布结果的时间。如果在天津没有社保,因为现在积分落户要求必须在天津有一年以上的连续社保才能申请,并且补交不算.
四、天津积分落户适合人群积分落户没有学历要求,年龄要求不超过退休年龄,而社会保险、学历、职业水平在积分落户中分值占比较大,所以积分落户对于在天津缴纳社保时间长,有一定技术的高学历人员更加有利。五、积分落户办理流程
1、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申请人与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办理协议(如天津落户服务中心),委托其办理积分入户手续。
2、网上申报: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3、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提交书面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7、申报信息修改。
8、进度查询: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积分入户业务”,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
9、等待办理结果公布。
六、天津积分落户哪些证书可以加分一般能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上查询到的职业资格证书就可以加分;紧缺职业则需要将您的职业(工种)与现行天津市《年度职业培旁并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相比较,二者名称一致的,按照相应的紧缺程度计算积分。
七、积分落户补缴算不算分中断之前的社保可以积分吗关于资格:申报资格中是要求连续满1年及以上,中间不允许补缴断缴。
关于积分:
1.对于一般补缴的不积分,特殊情况可积分,要求是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申请人,按规定补缴的社会保险可积分,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的12月31日为计算补缴截止时间,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计算补缴截止时间。
2.社保断缴之前所有在津顺缴的社保,只要有缴纳记录均可相应积分。
八、落户人为个体工商户法人,没有个税怎么办需要提供对公账户连续12个月的银行流水,个税全称是“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申报明细”(财务部门查询打印,由人社局审核)。完税是指“个人所得税纳税完税证明”(地税局查询打印,地税局审核)。个税是今年新增人社局窗口材料,到单位财务部门查询截图打印盖章即可,属于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
完税是落户人在满足“近3年在本市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10万元及以上积20分”的情况下需要提交的资料,不属于必备材料。
九、条件都符合积分落户人才引进哪个好天津落户服务中心表示,人才引进的优势显而易见落户迅速且对房产条件宽松,学历、年龄符合的情况下,人才引进更容易落户。
十、天津父母积分落户后,孩子要怎么落户
随迁:父母申请积分落户同时申请子女随迁
1.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为未成年人(随迁子女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
2.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已在原籍登记居民户口(不能是无户口人员);
3.积分入户申请人在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主要指有住房,父母不能是天津集体户口成员);
4、积分入户申请人子女与申请人户口登记在同一户内,且亲属关系登记明确(这点比较关键,因为可能存在积分落户申请人为妈妈,但孩子跟爸爸在一个户口本上,妈妈的户口没有迁过来的情况。
所以申请人一定要提前查看自己的户籍关系,如果想让孩子随迁,需要将随迁子女的户口迁至申请人名下)。
随迁:父母落户之后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已随父(母)在外地落户,符合天津市计划生育政策;
2.若投继父(母),生父(母)与继父(母)再婚满三年以上且生父(母)再婚时即对所生子女依法享有抚养监护权,或生父(母)再婚后依法变更抚养监护权,自依法变更之日起满三年以上,仅允许一名子女来津投靠继父(母);
3.被投靠人户口在津且有合法固定住所(落户帮注:基本与随迁相同,未要求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在同一户口本内)。
十一、天津期房能办理积分落户吗如果申请人购买的是期房或现房,能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却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可以加相应的住房积分,但是不能落户到该住房上,需先落户集体户口。
十二、天津积分入户找谁办理比较好天津落户服务中心提供天津积分落户的最新政策改动解读以及落户细则详细,面对咨询人员,我们的客服以最贴心的方式直指问题核心,省时省力;通过每天积累的对大量咨询人员所提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为我们自身也有很大的帮助,不仅对各类问题的解决方式和类型有比较系统的总结,而且掌握了大量的市场信息,对各种状况都有强大的应变能力;所以在处理不同申请人所遇到的不同问题时更加自如、得心应手,使得申请时间大大缩短,减少了申请人员在时间上的浪费。
十三、积分落户材料中人力社保局材料有哪些居住证居住证是办理积分入户的前提条件,须保证所持居住证在签注期限内,若居住证超过签注期限,一定要提前续签;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与劳动合同企业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各区县社险中心打印,有效期30天。申请人2008年以前在开发区有缴费记录的,需到开发区社险中心开具社保认定表。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加盖“本报告不作为信贷凭证”红章)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办理,有效期60天。

㈡ 外地人如何在天津落户,需要具有哪些条件

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中,在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居所、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通过积分申请,办理天津常住户口。

居住证持有人所在单位集中向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专门的积分窗口进行申请申报。然后要经过材料审核、打分、加总、排名等程序,再根据每年的额定总量,每年分两批确定入户名单。

按照从高到低顺序,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积分进行排名。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市发改委公布的年度积分入户人口总量指标和积分排名情况,于每年6月、12月分两批确定积分入户人员公示名单。

(2)在天津市居住有什么要求扩展阅读

相较其他一线城市,天津积分落户条件比较宽松,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持有有效的居住证;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

持居住证在天津工作并且有1年连续社保记录,对学历没有明确要求、积分达到相应基准,就可申请积分落户。这些条件不同于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对社保和学历的高要求,有明显的普惠性。

㈢ 天津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在中国,暂住证已经用居住证来代替。天津居住证办理条件:1、在津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应当依照《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申领居住证;

2、未满16周岁、在津就学或从事流动性作业的境内来津人员,根据需要,可以《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申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

第八条 在津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居住证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居住证换领、补领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每证收缴10元工本费。受理单位收缴证件工本费后,须开具收费票据。

第十条 自然人申请人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同居住登记)

第十一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监护人或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的,除本细则第六条、第十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外,监护人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能够证明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受托人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委托书。

第十二条 居民本人和代办人应当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三条 居住证受理部门受理申领居住证时,应当依据申请材料现场审核申领人的基本信息,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信息审核无误的,受理部门应当填写制证信息,通过照片认证回执读取申请人照片,留取申请人联系方式,打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同时开具《天津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登记信息有误的,应在更改登记信息后受理申领居住证。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㈣ 天津入户口的条件2022

2022年天津户口落户政策:
一、积分落户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积分:
(一)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
办理对象: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并需书面委托本单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办理材料:用人单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居住证积分,应当提交下列必要材料:
(一)经办人身份证明及用人单位委托书;(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和积分申请人名册;(三)积分联办系统自动生成的预约凭证;(四)申请人在本单位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费证明(申请人按照个人参保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计算积分)。除上述规定的必要材料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携带申请人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的与《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相对应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毕业证书;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结婚证、配偶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证明;(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证书、荣誉称号及表彰决定;
(六)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证书、立功受奖登记表及退出现役登记表;
(七)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申请人生育或者收养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合法生育审批证明或收养证明;
(九)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十)颁证日期在3个月内的中国发明专利登记簿副本;
(十一)申请人交件之日前1个月内的简版个人信用报告。特别规定:
1、总积分为基本分、导向分、附加分、负积分之和。同一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只计算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负积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累计扣减。
2、积分申请人在本市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6年的,积分申请人配偶在本市缴纳五项社会保险满一年的,可以按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规定分值计算积分。3、积分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计算积分;但是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并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除外。
4、计算社会保险、投资纳税、住房公积金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积分,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5、积分联办系统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对申请人的积分进行排名。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以在本市居住登记或者暂住登记时间早者为先;积分依然相同的,以社会保险积分高者为先。
二、天津学历型人才落户
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国内外学历型人才,可以来津落户:1、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下列情形人员均不能办理引进人才落户:
1、退休人员;
2.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3.在津无就业的人员,截至提出落户申请之日,女已满50周岁,男已满60周岁的;4.在津已就业并缴纳社保的人员,截至提出落户申请之日,女已满55周岁,男已满60周岁的。
办理材料:学历型人才申请材料清单
1、本科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证、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
2、硕士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正反两面注意事项:在津有工作申请人还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
根据落户地点上传的材料:
1、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产落户的,上传
①房屋产权证书中能够体现房屋性质及所有权信息页;
②房主居民身份证、房主同意落户声明,以及能够证实本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传);③如住房系本人与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共有的,还需上传房屋共有权证书。2、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上传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事项:在北方人才集体户或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上传相关落户材料。
其他需上传的材料:1、事业单位聘用的工作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劳务派遣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用工单位合法存在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劳务派遣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加盖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公章)。
3、社会组织、政府雇员等非企事业工作人员还需上传以下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政府雇员所在单位合法存在的佐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天津资格型人才落户
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国内外资格型人才,可以来津落户:
1、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
2、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律师、公证员资格的;
3、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机驾驶执照人员。
办理材料:一、基本要件1.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人才: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身份证(正反两面)。2.执业资格人才: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正反两面)。属于国外执业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供证书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发证机构官方网站个人注册信息截图及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取得证书的网页截图及其翻译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在津有工作申请人还需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副本复印件。根据落户地点上传要件:1.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房产落户的,上传
①房屋产权证书中能够体现房屋性质及所有权信息页;
②房主居民身份证、房主同意落户声明,以及能够证实本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落本人名下住房的不需要上传);
③如住房系本人与配偶、父母、子女之间共有的,还需上传房屋共有权证书。
2.在单位集体户落户的,上传单位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在北方人才集体户或区人才集体户落户的,无需上传相关落户材料。
法律依据
《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为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提升人才服务水平,优化引才落户流程,决定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以下简称“全流程网上办理”)一、实施对象
按照“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提出落户申请的各类人才(以下简称“申请人”)。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天津公安”APP和“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引进人才落户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签署承诺书、选择落户地点、填报信息后,上传有关要件(见附件)。
(二)审核
在人社、教育、公安三部门组成的联审窗口建立网上联审机制,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和要件进行线上审核。人社部门负责审核用工、社会保险、执(职)业资格、职称等相关信息要件;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历学位相关信息要件(技工学校学历由人社部门负责);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落户地、无犯罪记录等相关信息要件。对于能够通过数据比对的信息和要件,系统自动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登录系统选择到付邮寄或窗口自取获取《准予迁入证明》。
审核未通过的,系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注明驳回原因。申请人可根据短信提示完善信息要件重新提出申请,也可向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咨询。
三、实施时间
全流程网上办理自2020年6月8日起试运行,7月8日起正式运行。6月8日后申请落户的人员,一律按照新系统流程申请办理,实行线上审核,联审窗口只提供现场咨询,不再受理纸质材料。6月8日前已申请落户的人员,按原系统流程办理,如申请人自行撤销或拟落户区联审窗口工作人员驳回其申请后,申请人通过新系统重新申请办理。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做好流程优化前后的业务衔接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经办工作顺畅、有序、高效。
(二)联审窗口在审核中发现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6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引进落户申请。
(三)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将根据引进落户审核职责分工,通过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全流程网上办理的事中事后监管。
(四)系统日常维护由市公安局负责。联审窗口在运行中发现政策适用、经办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联系。

㈤ 外地人想落户天津有什么条件

天津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天津只有房不可以落户,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 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 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 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符合申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由用人单位根据网上报名预约的时间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滨海新区行政 服务中心或在其他区县设立的居住证持有人积分入户受理点申报积分入户;用人单位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可 由居住证持有人本人申报。需要落户在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包括大型用工企事业单位和市、 区县人民政府所属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负责申报。
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为确定上、下半年积分排名的截止日期。
【法律依据】
《天津居住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居住证积分制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居住证持有人申请积分入户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根据指标的总积分,排名确定申请人入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