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天津市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一、天津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2、居住证需要的照片;3、有效身份证件,如个人身份证;4、本人配偶或子女一同居住于天津的,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证;5、在天津有合法住所的证明,如产权证、购房合同等。
二、天津办理居住证流程
1、申请者需要前往居住地所在的流动服务管理机构,或者是个人单位所在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居住证所需要的材料,并申请办理居住证。
2、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会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若是材料准备齐全的,给予收件凭证,而要是材料不齐全的,则会马上通知申请者将材料补齐。
3、在接收了申请者申请居住证的单位,需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收件凭证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并有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完成审核认定,同时将制证信息传至公安机关制证部门。
4、申请者的材料审核通过之后,市公安机关的制证部门,就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的制作,并且通知申请者前往领取。申请者便可携带收件凭证前往领取居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七条 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所称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第八条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