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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怎么去天津读高中

发布时间: 2024-04-01 05:45:06

‘壹’ 外地孩子要在天津上学怎么办

法律分析:居住地证明办理流程:

1、公民到实际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2、找辖区管段民警确认实际居住情况后,当地派出所会同意开具居住证明并盖章。

3、到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站申请办理。

居住地证明需要的材料: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明。

2、租房的,需要提供租赁合同,还有租房完税证明,以及房东房产证、身份证。

3、租住单位公房的,需要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用途为住宅)的复印件。

4、租住无房产证的农民房,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由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签字的房屋情况证明。以上三种证明之一就可以。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贰’ 澶栧湴瀛︾敓鑳藉湪澶╂触甯傚崡寮澶у﹂梼灞炰腑瀛︿笂楂树腑钖楋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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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外地户口能在天津上高中吗

外地户口是能够在天津上高中 ,而且也可以把学籍转到天津,但是他是没有办法在天津参加高考的 ,只能够到时候回自己的原居住地参加高考

‘肆’ 外地学生在天津上高中条件

外地人在天津上学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相关申请要求由居住证载明的居住派拿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非天津户籍的子女是可以在津就学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一、凭以下材料可到居住地(暂住地)学校提出接受义务教育的就学申请:
1、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暂让羡枝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3、其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4、其父母的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的原件、复印件。
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条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4、收养落户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坦敏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