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河东区生育险在哪办的
妊娠登记 1、登记时限要求: 应于怀孕后10周内,到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诊断证明》,于诊断后10日内,长期派驻异地参保职工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后2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⑴参保职工《医疗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 ⑵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加盖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专用章和生育保险专用章); ⑶妊娠化验单(加盖医疗机构生育保险专用章); 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提供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发放的《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而在本市就业且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男方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市《生育服务证》发放条件,发放本市的《生育服务证》;女方或夫妻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而女方就业单位为参保单位的生育妇女,所提供的外省市《生育服务证》需经现居住地乡镇街计生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作为出生统计的依据;在妊娠登记时限内发生自然流产,尚未领取《生育服务证》的,由现居住地街计生办出具《生育保险婚育证明》,该证明可替代《生育服务证》。准予进行妊娠登记。 ⑸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准生证办理1 双方单位开具初婚初孕证明(注意一定注明初婚初孕,一般单位都知道该如何开,很普通) 2 早孕卡(去你所属医院办理,一般怀孕7-8周办理,办理时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有需要这些证件的复印件) 3 计划生育培训合格证 4 户口本、结婚证 5 到所属居委会开证明 带着1-5条的东西去你所属地的计划生育服务处(这个的地址可以问一下居委会)办理准生证
2. 天津开通生育险去哪里办
在天津,参保人员怀孕后,应及时到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已进行生育登记的参保人员应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
》》天津生育保险登记方式
1.参保人员怀孕后,应及时到居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2.已进行生育登记的参保人员应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联网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
3.因故不能联网办理的,可到所属乡镇(街道)综合服务机构或区医保分中心办理。
》》天津各区医保分中心咨询电话
单位
咨询电话
和平分中心
23226315
河东分中心
24237631
河西分中心
88271209
南开分中心
27686908
河北分中心
26292962
红桥分中心
87702790
东丽分中心
24394490
西青分中心
27922689
津南分中心
28546728
北辰分中心
26819423
塘沽分中心
25863697
汉沽分中心
25662360
大港分中心
25990812
开发区分中心
66370719
保税区分中心
84906469
高新区分中心
83715662
武清分中心
29360055
宁河分中心
69585353
静海分中心
28934850
宝坻分中心
29998813
蓟州分中心
22772009
3. 天津市津南区 怀孕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可以去你们户口所在的街道去咨询,他们会比较清楚 双方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开初婚初育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和医院开的怀孕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你们档案存放的地方去换一个证明 还有一个培训上课的证,具体问你所在街道就可以,他们都知道的,交20元左右吧 所有证明开完了,在医院做B超,有胎心,一切正常,医院...就给立本,最后带着所有证明回街道开准生证,(好长时间了,我也记不太清楚了,大概是这么个情况) 立本后你所在医院一般都可以直接办理生育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