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天津一中院和二中院区别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是天津市的两个高级法院,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管辖范围和审判职权:
1、管辖范围: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是整个天津市的一级法院,受理天津市辖区内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而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是天津市内的市辖区、开发区和滨海新区的一级法院,受理这些区域内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
2、审判职权:两个法院的审判职权也有所不同。例如,对于知识产权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具有独立的管辖权,而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