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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小学新建怎么提前报备

发布时间: 2024-10-16 11:09:12

1. 2020年转学新规定

每年开学,都会有一些同学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转学。但是转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本文整理了部分地区的转学规定,欢迎阅读。

天津滨海新区小学生转学规定

依据《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0-2021第一学期滨海新区小学生转学规定》。

转学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本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滨海新区申请入学登记办法》提前一年到所属学区片学校进行转学登记。

转学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本区户籍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6月22日—28日下午3:30—4:30到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核查居民户口本、产权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填写《拟转入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出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入转出汇总表》,于(2020年7月1日)将电子版上报教体局小学教育室,转学纸介材料按规定时间现场核查,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后一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学生。

转学安置办法

1.本区户籍学生申请转入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如果家长同意统筹安置,学校可受理学生转学申请;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当转学人数超过学校可供给学位时,教体局小学教育室将进行统筹安置。

2.2019年11月已经预约登记转学的随迁子女,教体局小学教育室将进行统筹安置。

学籍办理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办理转学具体流程如下:

(一)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二)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三)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于正式开学前办理报到注册。

贺兰县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转学公告

为确保我县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开学工作顺利进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贺兰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贺兰县秋季学期中小学转学工作定于8月10日开始网上登记,登记后按照短信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学对象: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在贺兰县城购房或外来人员在贺兰县务工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

二、所需材料:

(一)县城购房户:户口本、学生父亲或母亲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如住房贷款,一手房须提供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二手房须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公证书不能作为转学的住房依据。

(二)无县城购房户:户口本、居住证、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

(三)外地来贺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须提供《外地来贺人员报备通知书》。

三、转学流程:

(一)网上登记

凡需要转入本县的中小学学生,须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进入如愿入学平台进行登记,登记时间为8月10日至8月20日。

电脑端: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贺兰县中小学转学”入口登记报名信息。

(二)现场核验办理

信息登记完成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复核报名条件,分配学位。没有在网上完成登记的,不予复核。

(三)转入学校分配

1.教育体育局综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转学学生不能确保按片区分配。

2.县城购房户——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分配至县城小学就读。

3.无县城购房户——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安排至五小、五星小学、七小、八小、奥莱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就读。

四、转学规定:

(一)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

(二)因县城内学校学位紧张,转入学生应服从教育体育局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三)高中转学:由高中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家长可于开学一周后向贺兰一中或贺兰回中咨询办理。不进行网上登记。高一、高三年级不办理任何原因的转学。

武汉什么条件可以转学

有下列情况之一,在原学校就读有困难者,经学生和家长申请,可以转学。 1.家庭迁居,持有公安部门户口迁移证明者;高中学生需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的学生,准予转学。 2.部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转,持有部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的证明者;3. 其他有正当理由,义务段转学经双方学校和区(县)学籍主管部门核准者;高中转学经双方学校和市(州)学籍主管部门核准者。

不同学段转学有不同要求

(一)义务段学生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予以限制。

(二)高中学生转学。以学校性质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示范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一般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学生不得转入省级示范高中。

(三)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四)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转学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和程序办理:

1.由转学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

2. 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经转出学校及双方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学籍系统学生学籍转接手续。转入学校不得以借读名义要求原学校保留学生学籍,需同时在电子学籍系统提出转入申请。

3 .学生省内转学实行网上审批,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制定内部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严格审批手续,留存纸质证明材料。学生跨省转学,按相关省份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4.严格控制学生在同一城区和同一乡镇(街道)内转学。

2. 本人没有去过的地方当地的疫情指挥部打电话过来询问是怎么回事

周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再次紧急提醒
3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通报一名返镇人员核酸检测呈阳性,经流行病学调查,上述人员于3月6日23:39从上海乘坐K1506次快车硬座2车25号,于3月7日02:36到镇江下车。该列车于3月7日12:30到达终点站周口站,初步统计我市辖区内共有80名下车人员(含沈丘站25人,项城站3人,周口站52人)。市县两级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对上述密接和次密接人员开展排查、流调、管控、检测等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仅3月8日全国就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0余个市(区)出现新增本土疫情,当日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33例、无症状感染者322例,防控形势异常严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每位市民群众都不是旁观者。为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各地疫情动态,若属3月6日23:39至3月7日12:30期间内的K1506次快车同乘人员,以及与上述密接者行动轨迹交叉或重合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防控措施。若有隐瞒不报、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项城市关于紧急寻找次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2年3月7日15点30分,项城市疾控中心接到一名密切接触者胡某的流调任务,疾控中心立即派出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到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次密接排查等处置工作,现将胡某相关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2月27日21点,胡某自驾车由山东莱西市到达项城市千佛阁办事处车站路工行家属院,当晚未外出。其28日-3月6日每天7点到千佛阁莲仙社区卫生室上班,全天在诊所看病,每天19点回家。
现寻找2月28日-3月6日在胡某诊所就诊人员,立即向所在地镇(街道)、村(社区)、相关单位或项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相关管控措施,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如有上述提及的时间段与胡某近距离接触的其他人员,也应及时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相关单位或项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线。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话:0394-7736743
周口市川汇区寻找次密接者的通告
2022年3月10日,川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周口市疫情指挥部20220310-1协查函后,立即对涉及上海乘K1506快车2号车厢核酸检测阳性旅客王某某的3名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目前,3名密接者均已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措施,现紧急寻找与该3名密切接触者的密接者。该3名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如下:
密接者1
李某某,女,汉族,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列车员,现居住在周口市川汇区荷花街道办事处西杨庄行政村。李某某3月6日23:39乘坐K1506快车于3月7日中午12:30到达周口站,期间均佩戴口罩,13:00左右李某某下班后从火车站出发乘坐5路公交车,13:30在大闸路西大街站下车返回西杨庄家中。到家后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8日李某某居家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9日上午11:10左右,李某某骑电动车到汉阳路与七一路交叉口万果园3店购物,11:19微信支付后返回家后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3月10日,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3月10日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
密接者2
韩某某,女,汉族,漯阜铁路有限公司列车员,现住黄河路周口市公安局家属院。韩某某3月6日23:39乘坐K1506快车于3月7日中午12:30到达周口站,3月7日12:50下班后自驾车返回家中,丈夫潘某某已点好外卖,韩某某未与送餐人员接触。韩某某16:00自驾车到新建路一峰购物广场一楼超市购物(全程佩戴口罩),16:48到一峰门口古茗奶茶店购买奶茶。17:00左右自驾车去八一路铁路家园娘家拿东西,当时家中无人。19:50和丈夫潘某某去公安局对面老潼关肉夹馍就餐,20:17微信支付后回到家中。
3月8日上午未外出,17:13骑电动车到六一路与育新街交叉口双汇连锁店购物,17:15到对面李家三姐妹擀面皮购物(全程佩戴口罩),17:30到七一中路4号院看望其奶奶,与其奶奶见面约10分钟。17:54至18:20去文明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开封小吃店就餐。18:34去新一峰对面蜜雪冰城购买奶茶后回到家中。19:50至20:20和丈夫潘某某步行至汉阳路阳光花园看望公婆。20:46至21:00陪丈夫潘某某步行至黄河路与汉阳路交叉口化隆拉面就餐。
3月9日10:19,步行至芙蓉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万果园超市购物,10:25至10:29步行至市公安局家属院对面华联超市购物。18:40至18:57和丈夫潘某某骑电动到化隆拉面就餐,19:10至19:42和丈夫潘某某骑电动车到开元路万达广场一楼名创优品购物。3月10日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3月10日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
密接者3
杨某某,女,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列车员,现居住在周口市五一路与黄河路交叉口铁路小区。杨某某于3月6日23:39乘坐K1506快车于3月7日中午12:30到达周口站,在列车上及在周口期间外出均佩戴口罩。3月7日13:00左右杨某某下车后从火车站骑电车回到家中。当天在家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8日8:30杨某某从家骑电车去新建路一峰广场购物,8:40-9:40在新建路一峰广场一楼妇女用品销售场所走动(购买些妇女卫生用品),10:00左右骑电车回到家中,当天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
3月9日上午10:45左右杨某某骑电动车到八一路移动营业厅办事,在营业厅停留10分钟左右,办完事后骑电动车11:20左右到工农路丁辉拉面馆就餐,12:20左右就餐后骑电动车离开丁辉拉面馆到五一路南段桃小宝水果店购买水果,在水果店停留时间大约10分钟(12:30-12:40),然后骑电车于13时左右返回家中,未外出,也无外人来访。3月10日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3月10日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
请在上述时间段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同时空暴露人员,尽快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川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等地报备,并按相应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凡有瞒报、漏报、逃避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举报电话:0394-7861339。
南阳一地确诊病例密接者王某活动轨迹公布
3月8日,接上级推送南阳镇平县西安务工密接人员王某,于3月6日返镇。接通知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目前已对该密接人员及排查的次密接人员进行管控,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并对相关场所进行了终末消毒。现将王某在镇平县公共场所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6日早上6点30分,王某从西安家中骑三轮车到西安市新城区三府湾客运站外,于7点40分乘坐西安至南阳的大巴车(车牌号豫R90189)回镇平,11点左右到西峡县重阳服务区超市购买方便面,后到服务区开水房吃方便面;下午14点左右到晁陂高速出口下车,在240省道老张营村路口乘坐四轮电车(无同乘人员),于14点20分左右到达贾宋镇黑龙庙村家中,除其母亲外未接触其他人;17点左右和其母亲一起骑三轮车回到马庄乡大龙庙村母亲家中,期间未接触其他人,后未再外出。
3月7日上午9点陪其母亲到贾宋镇卫生院看病,做CT检测,下午14点回到马庄乡母亲家中;下午18点左右骑三轮车到贾宋镇卫生院咨询核酸检测相关事宜,后未再外出,亦未有其他人来家中。
3月8日上午8点到贾宋镇派出所咨询回西安疫情防控政策及核酸检测相关事宜;8点30分在贾宋镇乘坐贾宋至镇平公交车(车牌:豫RE5858)到卫校站下车,9点多乘坐3路公交车(车牌:豫RE2516)到县医院做核酸检测,10点多在县人民医院门口乘坐南阳至贾宋大巴车(豫RE5797),11点10分左右到达贾宋,后骑三轮车回到马庄乡母亲家中,午饭后被转运至隔离点。据其本人所述,其外出期间都全程佩戴口罩。
目前,进一步的流调工作仍在进行中。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请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与密接人员有过密切接触或同时空暴露人员,尽快到所在地村(社区)、所在单位报备,按工作人员指导自觉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到附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封尉氏县
关于1例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接人员
在尉氏县活动轨迹的通告
尉氏县疾控中心收到山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密接协查人员信息,收到协查信息后,第一时间对密切接触者宋某杰按要求落实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采样检测等措施。目前3月6日、3月7日、3月8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进一步寻找与该名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人员,现将该密切接触者部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6日8时40分左右从家(大桥乡楼宋村)自驾三轮车(全程佩戴口罩)外出,9时许到达大桥卫生院门口,停三轮车时5路公交车刚好经过,该密接人员直接乘坐5路公交车(豫BGJ387)于9:50在尉氏县北汽车站下车,下车后步行约20分钟(全程佩戴口罩)于10:10许到达尉氏县人民医院,11:40许从县人民医院步行至北汽车站(全程佩戴口罩),约12:00许到达北汽车站乘5路公交车(豫BGJ391)至大桥卫生院于12:40许下车。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上述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及该时间段乘坐5路公交车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或工作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门峡渑池县
关于1名密接人员在渑行动轨迹的通报
2022年3月9日,渑池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上级协查函,我县段某为确诊病例同乘密接人员,存在防控风险。县疾控中心第一时间对其行动轨迹开展流调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段某,男,现住渑池县城关镇。2022年3月3日11:18乘坐G2686次列车(03车厢08F)从西安到达渑池南站,在渑池南站检测登记后,乘私家车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二、段某在渑期间外出行动轨迹
3月3日13:30,到曹端小学送女儿上学;18:00与家人在杰信北门辣椒炒肉二楼用餐。除用餐外,其余时间均佩戴口罩。
3月4日13:30,到曹端小学送女儿上学;14:00自驾车前往大张蔬菜区购物;16:00前往琼林博学幼儿园接儿子放学(未与幼儿园老师有接触);17:50在西区南门凤起小笼包用餐;20:00在西区南门部落美术辅导班接女儿回家(未与辅导班老师有接触)。除用餐外,其余时间均佩戴口罩。
3月5日10:00,送女儿到西区南门部落美术辅导班(未与辅导班老师有接触);10:10在西区南门东侧购买面条;20:00到大张三楼鸿星尔克购物。全程佩戴口罩。
3月6日9:00,自驾车前往仰韶博物馆游玩;12:00在黄河路李想大虾二楼大厅用餐;16:50在好又多超市三楼游乐场、一楼超市游玩和购物;18:00在西区南门口老黄酥油饼购物。除用餐外,其余时间均佩戴口罩。
3月7日8:00,到曹端小学送女儿上学;9:00至10:00在涧河公园散步;11:00前往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12:00到曹端小学接女儿放学;18:00妻子自驾车将其送往渑池南站,乘坐渑池南站至渭南站18:54 G1929车次(15车1F)到达渭南。全程佩戴口罩。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紧急提醒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
一、报备请主动!
1.3月4日以来,有濮阳市旅居史或与权威部门公布的确诊病例活动轨迹有重合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报告。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2.近14天内(自入郑之日起算),自天津(滨海新区、东丽区、北辰区、西青区、津南区);黑龙江鸡西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黑河市、哈尔滨市;广东深圳市、东莞市、中山市;广西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江苏省徐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扬州市;云南省德宏州、红河州、临沧市、保山市、昆明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海南三亚市;山西晋中市、太原市、晋城市、运城市;四川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眉山市;湖北武汉市;北京(海淀区、丰台区、朝阳区、通州区、昌平区);河北石家庄市、邯郸市、邢台市、保定市、沧州市;浙江丽水市、温州市、杭州市、嘉兴市、衢州市、湖州市;山东青岛市、烟台市、威海市、淄博市;吉林延边州、吉林市、长春市、辽源市、松原市、梅河口市;上海普陀区、松江区、嘉定区、徐汇区、静安区、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黄浦区、奉贤区、长宁区、金山区、青浦区、虹口区;福建厦门市、龙岩市;陕西西安市、宝鸡市、汉中市;甘肃兰州市、酒泉市、白银市、临夏州;辽宁沈阳市、丹东市;安徽安庆市、宿州市;青海西宁市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来(返)郑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居住宾馆酒店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核酸检测请主动!
1.省外来(返)郑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入郑。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在新郑机场、高铁东站、郑州火车站临时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入郑。
2.中高风险地区所属地市,以及经研判处于风险状态的其他人员,入郑后健康码赋黄码,“黄码”人员允许返回居住地。未解除“黄码”前,除核酸检测外非必要不外出,并落实“三天两检”措施。按照规定完成核酸检测且结果无异常者,健康码调整为绿色。
3.尚未调整中高风险地区但有本土疫情的地级市中,非管控区域的人员入郑,全部实行“落地查”措施,即入郑后24小时内均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按规定核酸检测者,健康码调整为黄码,并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4.上述人员中,经流行病学调查研判需要管控的高风险人员仍需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措施。
三、防护请主动!
1.离郑之前看一看。鉴于目前疫情形势,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查询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
2.举办活动之前学一学。春暖花开,各类聚集性活动陆续恢复,请各单位、宾馆酒店、演艺场所在举办活动前,学习疫情防控措施,按照“一事一报”“谁举办谁负责”原则,50人以内活动要制定防控方案,严格执行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须提前15日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申报。经同意举办的聚集性活动,要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3.踏青之时做一做。请广大市民外出踏青游玩时,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在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地铁、机场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扫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时,要主动配合扫码入内。
4.关注家人问一问。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如您和家人接到流调或排查电话,请一定配合,提供准确信息,流调和排查人员会表明身份,询问不涉及财产等与疾病传播不相关的问题。
郑州市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371-12320。
开封发布5号通告
严厉查处15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
为确保开封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发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将严厉查处以下15种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违规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疫情的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
二、违反隔离管理规定,拒绝隔离医学观察(居家或集中)和健康监测,隔离(监测)期未满擅自脱离管理的;
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社区、景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医院等公共场所,或通过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点(岗),拒不配合管理人员的劝导按要求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及查验健康信息,强行进入的;
四、疫情防控期间,封控区、管控区及其他因疫情防控工作在管范围内社区的居民拒不配合管理,擅自外出、聚集的;
五、纳入核酸检测范围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
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未按疫情防控要求就医,经劝阻提醒无效的;
七、扰乱医疗、防疫工作秩序,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故意伤害或采取暴力及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防疫工作人员的;
八、在网络或其他公众场合编造、散布、传播涉疫虚假信息,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
九、伪造、变造、提供虚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消毒、检验检疫、疫苗接种等证明文件,或使用伪造、变造、冒用他人的核酸检测、消毒、检验检疫、疫苗接种等证明文件的;
十、利用交通工具偷运、藏匿风险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流行的;
十一、各级(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性主体单位或者个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相关的流调、核酸检测采样、消毒等工作的;
十二、药店、网上售药平台不按规定售卖止咳药、退热药、抗病毒药和抗菌药的;
十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随意丢弃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废弃物的;
十四、假借疫情防控、救治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科研机构人员、医务人员及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十五、拒不执行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扰乱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秩序的。
对有涉嫌上述行为的个人、企业或单位,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广旅、网信等相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违反防疫措施行为的性质、情节、场合、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许昌禹州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省外来(返)禹人员
除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
72小时内要进行2次核酸检测
为持续巩固许昌市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禹州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如下:

一、主动提前报备
所有从省外来(返)禹人员,务必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抵禹时,需向目的地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主动核酸检测
建议来(返)禹人员抵禹后,主动到就近的核酸采样点,72小时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在接受采样及等待过程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结果出来前,减少非必要的外出和聚集。
三、减少跨省市出行
请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信息,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四、加强自我防护
疫情仍在继续,风险时刻存在,请务必提高警惕,保持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握手、不扎堆、不聚会,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进入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五、不从涉疫地区网购
尽量避免网购、代购境外及国内有病例报告地区的冷链食品。如需购买,应到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正规市场或商超选购。
六、做好健康监测
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
七、尽快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请符合条件的公众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者请及时接种加强针。
来源:河南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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