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申请天津户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户口办理流程是什么
1、户口办理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经常居住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3)审批申请,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对年满16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补登户口的,须逐级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4)反馈结果,审批机关应当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5)打印表簿。审批通过的,为申请人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发给居民户口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户口迁移的条件是什么
户口迁移条件:
1、在户口迁入地租房,可申请租房落户;
2、属于迁入地重点人才的,可申请重点人群入户;
3、在户口迁入地购房,可申请购房落户;
4、属于亲属投靠等三投人群的,可以申请三投靠入户。
Ⅱ 怎样获得天津户口
获得天津户口的方法如下:
一、符合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条件之一的引进人才,本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下载“天津公安”手机移动终端,在线提出落户申请,公安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的,选择第二条前三款落户地的,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选择第二条第四款落户地的,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办理准迁手续。
二、经认定具有直接推荐资格的领军企业,引进符合急需型人才条件的,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拟引进的急需型人才建议名单,经企业董事长确认后签落户推荐函报区人才办;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或人才本人按照上述落户申请方式在线提交相关数据,并持申报材料,到拟落户区行政服务中心引进人才联审窗口办理准迁手续。
所有引进人才在领取准迁证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各相应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在人才集体户落户后办理亲属投靠和新生儿户口登记的方法
人才集体户仅为通过引进人才政策来津落户人员本人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服务管理。对引进人才办理落户后衍生出的亲属投靠和出生登记等户口事项,人才集体户不予办理。
在人才集体户落户后,可以先将户口迁至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在津合法固定住所,再办理亲属投靠和新生儿户口登记等事宜。
以上内容参考闽南网-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官网 天津人才引进落户具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