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钓鱼好去处
老北河---其实也是北运河。顺津京公路开,有一个路牌上写“津京高速入口1公里”有一个路口可以掉头,然后靠边上辅道,一直走,有一个庞嘴大桥,右转就到了,一直开吧,什么老米店,什么黄庄都可以钓鱼。如果从京津公路到汉沟左转一直到老北河大堤,就是老北河庞嘴——马家口段。
黄沙河---武清到香河那条公路上,是 二佰户 还是 三百户 不太清楚了,就在这道边上的河沟里,听当地人说这河是北运河的河汊。走津围公路到崔黄口左拐一直6公里,这条路叫杨崔公路,看到第一条河是柳河,再走第二条河就是黄沙河了。(武清后巷村黄沙河桥东侧)
曾口河---津芦南线,一直到七里海镇政府,一过马上左拐,进村不远就到了。
龙凤河---在杨村北边,从北洋桥到龙凤新河桥路程30公里。从北洋桥走京津公路一直走就到龙凤新河桥,过桥右转是八孔闸路,走不远就到闸区,左边的小沟可钓,鱼个大些,只是慢。往前走小闸右边不错就是不好坐。总之,那里钓位多,建议找人多点的地方下竿不会错。沿京津公路一直走,过了杨村市区后看到高速收费站离得就不远了。
小八亩驼 --- 205国道右拐去造甲城,过潮白河平板桥右拐,大约3公里,注意过了砖厂,看见一铁塔,左拐下坡,右手沟就是。
安光引河:津保高速桥下。丁字沽三号路过外环津保桥,沿津保路直行过一个红绿灯见(前方施工,请绕行)左拐然后右拐沿津保线直行过津保收费站,左手第一个地道洞左拐直行至小桥。左手第二个地道洞有养鱼池50一天。沿此路直行见丁字路口左拐200m桥两侧即可。右边的道夏利能过。
于家岭大桥---民权门---杨北公路---火电厂--(路标)宁河是一丁子口左拐一直到头有(路标)七里海右拐一直过潮白河一直开大约18-20分钟往左手看有水面下车问问老乡就成了。(从津汉公路一直下去,可以到潮白河的下游于家岭大桥;津汉公路正在修路建议走唐津高速公路到清河农场下,到津汉路向左拐前走两公里就到于家岭大桥。)
路线节点:卫国道-津汉公路出外环-继续津汉公路(103)-你就一直开吧-但看见东丽湖度假村大门时,有个桥,别过桥,右转继续103-这段路开始变得稍微窄点了,不过路况不错-然后是金钟河桥-紧接着就是永和大桥-再走一会就到潮白河了(应该就是楼主说的于家岭大桥)。全程从卫国道快速路算大概最多40公里左右。
青静黄---开车走李七庄205国道,过外环一直走到小孙庄右转,走左边就到万家码头大桥了就远了,一直走到团泊大桥过桥还一直走马路很宽,到前面有一岔路,走左边的一直走到小王庄桥头过桥,再走10公里就到大庄子桥了,往右拐大庄子是公路,往左拐是土路,都可以钓。
宁河段蓟运河---津芦公路七里海 任凤 向东10公里到蓟运河,不过大桥左转不远就有钓得,一直持续到芦台大桥都有钓者。
津港运河---沿卫津南路向南走出外环,津淄公路旁的小河.出外环3公里后都可钓。10月份前最远在高速桥钓即可,10月之后还要远些,必须到大侯庄附近(鸭淀扬水站)甚至更远处。(沿津淄公路一直过小孙庄前行500米,右手有一条河道,津淄公路鸭淀水库扬水站马路对过,即是鸭淀排水沟,也可钓。)
津塘运河---七里海运子垂钓园对过(20米),公路北。1、市区---金钟河大街穿过杨北公路过火电站------于堡道口(T字道口)左转(直行去东丽湖,左转去芦台汉沽,有路标)走到头右转大概10公里公路右侧(南侧)即到,有一蓝底白字广告牌“运子垂钓园”。2、津渝公路------永定河堤头大桥--------造甲道口(路标北淮淀方向)右转15公里左右即到。3、塘沽----彩虹大桥-----------津汉公路---------潮白河于家岭大桥不过桥右转-------乐善庄桥左转过桥2公里即到。
青龙湾---武清宝坻界,津围公路一直走看到崔黄口镇再直行3公里见河就是。(去青龙湾与宝白路交口段河道鱼多,可以走津蓟高速从九园出口下,东行,(西行就是尔王水库)到九园工业园(此段路边河沟也有不少鲫鱼,曾有人半天时间钓的大鲫鱼二十斤),北行,到锦绣香江小区南500米就到了。)
杨虎河---从谷歌地图上,找津芦南线,过七里海水库,过七里海医院,过杨虎河桥,左拐,是土路,走500~600米,是闸口,闸口左侧是养鱼池,右侧的灌溉渠,我们就是灌溉渠钓的。(从金钟河大街集中出发,走S102,过S308的路口,沿S102一直往前,在赤土附近见丁字路口左转,此路口有中国移动的发射塔。左转后过金钟河大桥,夏天桥下可以钓。过大桥一直走至津芦南路,右转沿津芦南路奔七里海水库,过七里海镇政府,镇政府和任凤高中之间的河就是杨虎河,杨虎河边有村子,叫北移民村,村后猪圈墙外即是钓点。)
青年渠---李七庄--外环线一小孙庄一团泊洼一过千米桥一团泊新城一天津大学仁爱学院一一直到有一个大广告牌上写可能是福仁公司忘了不过同时能看到一座大厂房、外沿是红色的、可能是钢铁厂就看到一条大河该河即青年渠也。我们左拐走了一干米左右。
卫星引河(卫星河)---205国道到老安甸大桥左转潮白河左堤公路,向北再走6公里左右到东白闸桥左转卫星公路,很多地方都可钓,我在第一座桥附近北岸钓的。
引滦明渠---大张庄北何庄村:津围公路-大张庄桥过后右转随柏油路直行即到。
潮白河南里自沽闸口---津围公路-九园公路-尔王庄水库-千米桥-潮白河(慎行:单程距市区近50公里)
海河二道闸---津塘公路-二道闸。
北淮淀---205国道-造甲城右转直行-右马路边一个细长沟。
郎园引河---九园公路-郎园引河桥下。
阎东渠---九园公路-阎东渠桥下。
林黄渠---就是在宝坻区黄庄往北。 以在网上看看地图,具体怎么走就清楚了,就是在九园公路下面,黄庄中学稍往北再走500米吧。
千米桥---路线一:宜兴府外环口-津围公路-小淀-出小淀后第一个红绿灯路口右转上G205国道-过津蓟高速公路桥后G205国道是向右转,不再走G205国道而是直行,走卢新河村街里到头就到杨北公路的一个大桥永定新河大桥,右转上此桥-走的是杨北公路再过一个津蓟高速公路桥并穿过季庄子-再直行不久见到左边有一大路口是九园公路右转上九园公路一直走过了尔王庄水库再走不远就到大刘坡千米桥了。路线二:津围公路过大张庄、北孙庄后就到九园公路,右转上九园公路一直到头见杨北公路右转直行不久就到右边砂石场和左边的一个大路口,这也是九园公路-左转上九园公路,以后就与路线一相同。
新地河---津汉公路到津大线左拐东丽湖段(左手那条河)。
月牙河---月牙河中段贯穿着卫国道,程林庄路,中山门一号桥,注意了是中山门一号桥那里,到了中山门一号桥,沿着月牙河南路前行,很多人在那里钓鱼,这段河是海河的河岔,大的小的都有,连竿的大有人在,如果在找不到.就是那里有一个小区叫万明里,那里还有一个邮局,旁边是一个医院,在那里就有路标叫月牙河南路,掉鱼的人不少.如果有条件的话,越往南走越有大鱼。(或者,津南咸水沽方向,西大桥的月牙河。)
金钟河---河北金钟路一直走过外环,还一直,过杨北公路,再一直(新修的路很好走)3公里左右看见路牌(一直是东丽湖,左拐奔宁河方向)左拐,第一个桥就是金钟河 。桥下左右都能玩。
屈店大闸---1、走丁字沽一号路一直下去过外环-王秦庄-桃口就到了, 一个弯都不拐。2、走京津公路过了外环线再过引河桥和永定河桥(现在新修了,两座桥连成一座了),很快就能看到有一“双街出口”的路标,走出口后直行,前方桥下左转调头,调头后直行二三百米右手有一小口,就可以上河堤了,上了河堤右转直行一二公里左右就能看到闸口了。
永清渠---丁字沽三号路经屈店到永清渠。
中弘故道---1、屈店闸口收费站过后大概一公里左右,马路右边右一小土路,下去顺路直行至一个简易的小闸口,过去闸口右边继续前行至没有路,此时只有电动车和自行车可以通过,前行大概300米即到。2、屈店闸口收费站过后直行2公里,直至看到中弘故道,右转500米闸口左侧,此钓位是一个T字型,而且环境也非常好。
千米河---沿着友谊南路一直向外环线方向,出外环,一直走就是西青开发区赛达八支路,再一直到头的那条河,就是和津晋高速平行,在高速北面的那条河。看见前面的高速公路就不远了。
大沽排污河---两条路线:1、从卫津路一直出外环线,上津淄公路一直过卢北口,看见前面的高速公路(津晋高速,与津淄公路成十字交叉),过去后300多米,有一小桥桥边写着“危桥”字样,即靠边停车,徒步向左走不远跨过铁路,就看见一条大河。南北两岸皆可钓。2、沿着友谊南路一直向外环线方向,出外环,一直走就是西青开发区赛达八支路,再一直走到赛达桥右拐直行,1公里左右过一小桥左拐,沿河直行到头过桥,左拐再行10米即右拐沿河直行,直到看见与道路垂直的大河,那里有一个河坝。河坝上,或者沿堤岸左行、右行皆可钓。
注:这些都是论坛朋友们常常提到的一些野钓地点,有些新朋友也总是在问到哪里哪里怎么走,我给综合一下,希望对大家有用!
还有哪些河流名称(海河、子牙河、南北运河、永定新河、新开河就不用写了吧,哈哈),希望朋友们加上来,方便大家。
吃透一条河是一种野钓方法,走走看看的游钓,鱼获放在次要的地方,保持一种好心情也是一种野钓的方法。关键就是开心就好。
❷ 武清区北运河改造拆迁哪些村庄
北运河改造武清段共涉及南蔡村镇辖48个行政村、大碱厂镇辖26个村、6588.25亩土地,大十百户村。
拓展资料
武清区是天津市下辖的市辖区,位于天津市西北部。北与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相连,南与天津市北辰区、西青区、河北省霸州市比邻,东与天津市宝坻区、宁河县搭界,西与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接壤。
武清区位于京、津两大直辖市的中心点,素有“京津走廊”、“京津明珠”美誉,是京津冀三省市的交汇点,是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核心区和桥头堡。武清是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之一。
❸ 天津市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5年,按照天津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新组建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标志着天津市国土资源管理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全局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初步彰显国土资源与房屋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进一步发挥国土资源的综合保障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按照“保障重点、促进发展、保护耕地”的思想,保障全市经济发展。2005年共审批农用地转用3 080公顷,其中耕地2 250公顷。同时开垦耕地3 600公顷,实现了全年耕地占补平衡,储备耕地1 350公顷,为今后天津市土地利用预留了空间。
通过加强土地市场建设,形成土地交易活动统一、规范管理的新局面。严格实施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制度,提高土地供应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土地无偿划拨范围,逐步改变了以往协议为主的多头供地方式,推行经营性土地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不断提高土地供应的市场化程度。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按照2005年地籍管理调查统计,天津市年末土地总面积为119.17万公顷(1 787.60万亩)。其中:农用地70.73万公顷(1 061.00万亩),占59.3%;建设用地34.63万公顷(519.40万亩),占29.1%;未利用地13.81万公顷(207.2万亩),占11.6%。
(1)2005年度耕地减少量为1 748.42公顷(26 226.3 亩),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 615.57公顷(24 233.5亩),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126.99公顷(1 904.9亩),其他原因耕地减少 5.86公顷(87.9 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 1 621.43公顷(24 321.4亩),耕地实现占补平衡。
(2)2005年度建设用地变化量为:新增建设用地2 794.11公顷(41 911.7亩);存量建设用地329.43公顷(4 941.4亩);建设用地复垦整理为耕地82.67公顷(1 240.1亩)。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占用农用地2 322.37公顷(34 835.5亩)、占用未利用地471.75公顷(7 076.2亩)。
(3)未利用地较2004年减少1 979.67公顷(29 695.0亩),开发为耕地的1 476.61公顷(22 149.1亩),变为其他农用地31.31公顷(469.7 亩),建设占用471.75公顷(7 076.2亩)。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5年末,全市农用地707 330.33公顷。其中,耕地445 502.90公顷,占农用地的62.98%;园地37 101.02公顷,占农用地的5.24%;林地36 631.41公顷,占农用地的5.18%;牧草地604.4公顷,占农用地的0.09%;其他农用地187 490.6公顷,占农用地的26.51%(图1)。
表1 天津市2005年底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表
注:石油、天然气储量数据为2004年底数据。
2005年,勘查新增查明金矿资源量364.7千克、水泥用灰岩资源量544.86万吨、砖瓦用页岩资源量10 319万立方米、建筑用白云岩资源量2 209.51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资源量 34.22万立方米、砖瓦用粘土资源量 702.28万立方米、矿泉水储量 432立方米/日,地热可采储量3 494.48万立方米/年。2005年矿山开采非金属矿产357.8万吨、377.442万立方米,石油1 452.17万吨、天然气8.85亿立方米、地热2 500万立方米,矿泉水31.12万立方米。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1.地质勘查投入、主要投向及勘查资金来源构成
2005年地勘工作以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天津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地质勘查投资133 70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1 151.0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 343.00万元,企事业单位投资131 210.00万元(其中外商投资额为33 759.00万元);完成机械钻探岩心工作量124 854米,坑探工作量1 506米。属地化单位地质勘查经费主要投向基础性、公益性项目2 042万元,商业性项目2 125万元,科研项目235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951万元、地方财政1 383万元、自筹资金2 068万元,与2004年同比分别增长188%、23%、12%。
2.新发现的重要矿产地及资源情况,新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储量
(1)2005年度新发现矿产地4处,其中水源地1处,预测资源量1 866万立方米/年;砖瓦用页岩1处,预测资源量7 984.55万立方米;地热2处,控制的资源量1 841 190万立方米。
(2)2005年度新查明矿产资源水泥用灰岩605.33万吨、砖瓦用页岩13 027.07万立方米、金矿2 307千克、矿泉水432立方米/日、地热3 290.8万立方米/年。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5年底,有效地质勘查许可证共11个,其中新立2个、延续6个、变更3个。
截至2005年底,全市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429个,其中非能源矿产205个。在非能源矿山企业中:国有企业10个、集体企业69个、私营企业5个、联营企业4个、有限责任公司1个、股份有限公司2个、股份合作企业1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个、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个、其他企业110个。按登记类别分为:新立13个、变更8个、延续138个、其他46个。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开发利用的矿种有14种,矿山从业人数19 879人,产值348.3亿元,利润总额168.1亿元。与2004年相比,矿山总数基本持平,从业人数增加了906人,矿业总产值增加了125.5亿元,利润总额增加了61.1亿元。从业人数、矿业总产值和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天津市房地产市场和基础工程的建设投入,建筑市场正在逐渐升温,建筑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刺激了建筑石料的开发及石油价格上涨所致。
2005年全市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数额首次突破6 000万元,达到6 450万元,同比增长了59.30%。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2005年,在天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发挥土地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不断提高土地资产管理能力和运行质量,为加快全市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市场,结合贯彻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领域”的要求,实行全市经营性开发用地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集中交易,做到“统一交易场所、统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和成交结果,统一评标、决标标准和出让合同文本”。
(1)按照资金收取渠道不变,区县收益不减的原则,区县经营性开发用地集中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区县经营性开发用地公开出让前,须将区县政府批准的土地出让方案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由市土地交易中心统一发布出让公告,组织公开出让,并对社会公布交易结果。未经备案的,不得实施出让。
(2)开展土地隐形市场治理。近年来,一些用地单位擅自改变土地规划用途和非法转让、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等问题比较突出,不仅冲击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还导致政府土地收益的流失。经对中心城区范围内180多条主、次干道两侧调查,发现5 823宗土地涉及隐形交易,土地面积653.2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06.6万平方米。
按照市政府《关于清理中心城区土地隐形市场的通知》,2005年集中开展市内六区土地隐形市场专项治理。对和平区南京路、河西区大沽南路、河东区津塘公路、河北区中山路、南开区长江道、红桥区咸阳北路两侧等六个重点地区的341宗、45.4公顷土地隐形市场开展治理。
(3)建立土地、房屋证书查验制度。在房地产转让、出租、抵押、继承及变更登记等环节,通过土地、房屋证书的查验,掌握每宗土地的实际用途。对与原批准用途不符的,要求土地使用者按规定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后,再予办理土地、房屋转让等手续。
2.土地一级市场
2005年经营性土地供应的主要特点:①着眼调控房地产市场需要,调整土地供应结构,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供应,加大普通住宅供地比例。按照建设部和天津市普通住宅标准,为普通住宅(包括经济适用房)建设供地248公顷,占中心城区供地总量的81%,比2004年上升了12个百分点;②认真落实《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中心城区土地全部实现“净地”公开出让,土地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促进了投资环境的改善,2005年,全市房地产投资额227.5亿元,同比增长24%;③加大土地出让金管理力度,对1991年以来拖欠土地出让金的46 家企业、9.72亿元拖欠款,通过公告催缴、司法程序、停止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建立监管账户等多项措施进行了追缴,共追缴出让金6.93亿元,连同当年收取的出让金共计实现政府收益33.04亿元,保证了还贷需要;④土地资产价值进一步显现。
2005年底,全市土地出让830宗,4 449.33公顷,土地成交价款128.45亿元,政府收益55.88亿元。其中:招标土地出让11宗,46.84公顷,成交价款13.94亿元,政府收益5.14亿元。拍卖出让土地26宗,121.38公顷,成交价款7.52亿元,政府收益3.33亿元。挂牌出让土地139宗,904.58公顷,成交价款79.51亿元,政府收益20.65亿元。
全市土地划拨130宗,面积788.43公顷;租赁3宗,面积0.92公顷,租金45.45万元。
3.土地二级市场
2005年,全市土地转让147宗,面积309.59公顷,转让金8.48亿元。土地抵押共2 845宗,面积6 473.83公顷,抵押价款379.61亿元,贷款金额265.73亿元。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按照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已于2003年开始了探矿权的有偿出让工作。在勘查登记的13个项目中,多以市地勘单位为主,只是在变更和转让中有民营企业,但均为无偿转让。主要是宝坻区珠江温泉城的开发,区政府与珠江实业(后为合生创展)之间有协议。说明市地勘投入仍以国家投入为主,集体及个体其他经济类型少,地勘筹资渠道不多。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天津市于2003年对蓟县陈家园水泥灰岩矿区进行了探矿权挂牌出让,并以63万元成交,实现了首次挂牌的成功。2004年又初次对地下流体探矿权有偿出让获得成功,出让汉沽区八卦滩地区1平方千米探矿权,获探矿权价款16万元,为今后地下流体探矿权有偿出让取得了经验。2005年探矿权一级市场,未进行。全市以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3宗,比去年同期增长50%,出让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出让价款159.45万元。
3.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5年共办理探矿权转让2宗,天津市蓟县气鼓山地下水普查(0.66平方千米)转让,由天津开发区鑫世达置业有限公司无偿转让给天津市津京洪旅游有限公司;天津市宝坻县周良庄地热田地热资源普查(0.66平方千米)转让,由天津市仁诚创业有限公司无偿转让给天津市合生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各项法律法规,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健全执法监察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并积极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完善动态巡查与快速反应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查并重的原则,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成果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按照“四公开”原则,加大了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取得了显着成绩。
1.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全市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66件(其中历年隐漏案件14件、本年发生152件),共涉及土地188.43公顷(其中耕地130.11公顷),立案数与2004年的184件相比减少了10.84%,涉及土地面积与2004年相比减少了56.43%,占用耕地面积与2004年相比减少了 64.01%。在本年立案中涉及个人违法用地的案件 113件,占立案总数的68.07%,涉及土地面积34.01公顷,占总涉及土地面积的18.05%;企事业单位违法占地案件33件,占发案总数的19.88%,涉及土地面积85.82公顷,占总涉及土地面积的45.54%;村集体违法占地案件19件,占发案总数的11.45%,涉及土地面积63.8公顷,占总涉及土地面积的33.86%;乡级机关违法占地案件1件,占发案总数的0.60%,涉及土地面积4.8公顷,占总涉及土地面积的2.55%。
截至2005年底,2004年未结的22个案件全部结案,本年新立的166件案件中结案146件,结案率达87.95%,共拆除构建物2.70万平方米,收回土地36.21公顷(其中耕地19.96公顷),罚没款总额1 506.29万元。在本年立案中,尚有20件未办结,涉及土地面积8.66公顷,均已提出处理方案,现正在落实之中。
2005年全市对1人提出党纪处分建议,对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土地违法案件的特点
从各区县的情况看违法主体出现多元化,当前土地违法的主体既有自然人又有法人,既有村组集体又有乡镇机关。
从发案数量和涉及土地面积来看,个人违法用地案件的数量和比例都显着升高;而企事业单位、村组集体和乡镇机关违法用地案件在数量和比例上全面回落,说明法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守法意识有了显着的提高,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及对乡镇领导干部的土地法律法规培训初见成效。但个人违法用地案件则呈现反弹趋势,应继续保持治理整顿期间对土地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遏制个人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全年未发生县级以上机关违法用地案件。
在违法案件总数缓步减少的前提下,涉及土地的总面积比2004年锐减了56.43%,大案的发生率继续保持明显减少的势头,各级政府机关违法用地案件基本杜绝。
从违法占地的地点来看,主要在交通干线两侧、城郊结合部、村庄繁华地段和经济发达地区。边远经济落后地区发案率虽在低位徘徊,但已初显增多征兆。
从违法占地行为发生的时间看,个人违法用地案件在春夏建房高峰季节比较突出;此外,节假日违法用地发生率也较高。
各级地方政府对规范土地市场管理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对全市范围的园区(开发区)各类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的集中查处,将园区(开发区)用地全部纳入市、区县统一管理,使管理更加规范,土地集约利用的效果进一步显现。
全年土地违法案件总数较之2004年平稳回落,在利用卫星遥感成果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坚持一季一查的制度。通过大密度的遥感监测并辅以对案件的快速反应与快速查处,以及加大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处理力度,对违法行为人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3.土地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对策
(1)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应加强法律法规培训。个别干部明知在土地管理方面有各项法律、法规的约束,却认为自己的行为与土地犯罪差之甚远,最多不过是罚款、批评了事;个别人认为集体组织是集体土地的管理者,可以自由支配、处置土地;有些人认为土地的农用经济产出效益不高,存在“牺牲土地换取发展”的错误思想。少数政府部门急功近利、企事业单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造成各类违法用地现象屡禁不止。为此,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了乡镇长土地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工作,乡镇长们反应强烈,在实际工作中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
(2)土地违法案件调查难、处理难、制止难、执行难的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必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土地监察体制滞后,交通与通讯等基础设施虽在不断改善,但距离工作需求尚有很大差距,土地执法专项资金缺乏,很难在最短时间内发现、制止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大部分基层土地管理人员编制在乡镇政府,当触及本级政府利益时,土地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经常受到各方面的干预,给依法行政带来很大困难。由于部分区县基层土地监察人员变动频繁,造成三级土地监察管理网络不稳定。当前,亟须推进土地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执法监察规格,加速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的垂直管理进程,以扭转目前的被动局面。
为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职能,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壮大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总队,并要求各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执法监察科的基础上成立专职执法队伍,并保证区县局执法监察机构和专业队伍的相对稳定。
(3)土地执法监察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不力,执法标准不一,亟须提高人员素质和统一办案流程和查处标准。
(二)地矿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05年,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12个区(县)进行了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督查。蓟县关停了4 家污染严重的矿山企业,查处了13起盗采页岩和采砂的违法行为,处罚了越界开采的2个石料厂,责令51个非法采砂点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遣散人员;宝坻区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陶粒粘土作为整顿和规范的重点。联合执法采取停电、吊证等措施,关闭了41 家陶粒生产厂,遏制了乱挖土的现象;武清区关闭了5家高速公路两侧的砖瓦厂;大港区关闭了4家无资源的砖瓦厂;静海县和东丽区等也将要逐步关闭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砖瓦厂。
全年新立案17件,其中,16件是无证开采,1件是不按规定交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本年结案12件(含2004年未结案件),未结案件6件。
地矿违法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①少部分管理人员学习28 号和104 号文件精神不够,积极主动性差,存在畏难情绪;②基层的矿管机构编制不足,大部分区(县)的矿管部门是合署办公,无专职管理人员,造成矿管工作不到位;③基层对地热管理的职能和权限不明确,积极性不高,监管不力;④基层经费不足,特别是塘沽区由于用车制度改革,无交通工具,不能实行对地热井的有效监督管理,“三查”工作进展缓慢;⑤各区(县)普遍反映取土无管理部门的问题,尤其在新四区和塘沽区的矛盾比较突出,乱取土、乱卖土的现象非常严重。近年来全市的建设速度加快,滨海新区、高速公路等大型工程和重点工程的建设,需要大量的土资源,目前耕地取土由土地部门管理,在非耕地中取土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也没有管理依据,造成了资源的严重破坏,管理严重失控,也成为农民上访的焦点问题。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5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并审结12件,其中4件为2004年结转2005年审结的案件。2005年受理新申请并审结行政复议8件,主要涉及对破坏耕地、非法占地行为处罚、土地登记等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撤销第三人的土地使用证等。经审理,因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内容适当,均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5年末天津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有15个(1个省级,14个地市级),年末从业人员494人(全部为行政编制),其中研究生学历以上19人,大本和大专学历439人,高中及中专学历 34人。全年经费总额 2 672.49万元,管理经费来源中:地方财政2 477.16万元;其他收入195.33万元。拥有直属单位36个,职工610人。
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机构2005年参加两周以上培训班的有10人次;完成学历教育的有19人次。
❹ 天津公墓扫墓怎么预约
清明节即将到来,有祭扫计划的朋友十分关注清明祭扫的相关情况,有许多的公墓都需要提前预约,下文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信息,有需要的朋友赶紧来看看吧,看看你要去的墓园需要吗?
需要预约的市属公墓扫墓
天津憩园(北仓公墓)
1.预约开始时间:3月20日9:00开启
2.需预约的祭扫时间:3月27日、28日,4月3日、4日、5日,其余时间直接前往
3.预约方式:
电话预约(8:00-16:00):26824711;26912551;26915883
4.公墓地址:北辰区外环北路
天津寝园(南马集公墓)
1.预约开始时间:3月20日9:00开启
2.需预约的祭扫时间:3月27、28日,4月3、4、5日,其余时间直接前往
3.预约方式:
电话预约(8:00-16:00):28589765;28580661;28582444
4.公墓地址:津南区双港镇梨双公路南侧
第一殡仪馆
1.预约开始时间:3月20日9:00开启
2.需预约的祭扫时间:3月27、28日,4月3、4、5日,其余时间直接前往
3.预约方式:
电话预约(8:00-16:00):17512241448(全天);26390235;26829062
4.公墓地址:北辰区铁东路
天津第二殡仪馆
1.预约开始时间:3月20日9:00开启
2.需预约的祭扫时间:3月27、28日,4月3、4、5日,其余时间直接前往
3.预约方式:
电话预约(8:00-16:00):24373038(全天);24796103;13163112923
4.公墓地址:东丽区张贵庄路
第三殡仪馆
1.预约开始时间:3月20日9:00开启
2.需预约的祭扫时间:3月27、28日,4月3、4、5日,其余时间直接前往
3.预约方式:
电话预约(8:00-16:00):87980436;87980569(14:00-转日8:00);87985326
4.公墓地址:西青区津涞公路张家窝村南
以上五个清明祭扫场所,需预约的祭扫日期为3月27日、28日、4月3日、4、5日,其余日期直接前往即可,无需预约。由于电话预约人数较多,建议预约人员网上预约。
其他需要预约的热门公墓
永安公墓
1.需预约的时间:即日起-4月11日(其余时间不用预约)
2.开放时间:6:30-18:00,(3月27日、28日,4月3日、4日、5日,提前半小时开放)
3.公墓地址:武清区津永公路南津浦支线以西
西城寝园
1.需预约的日期:3月20日-4月5日
2.预约电话:
①23980930、23985407(8:00-16:30;17:30-20:00)
②18222474591、4001002227(8:00-16:30)
3.预约人数限制:每天限制3000号
4.公墓地址:西青区南河镇宽河村北
天福陵园
1.需预约的日期:3月25日-4月14日(其余时间不需要预约)
2.公墓地址:北辰区双街镇小街村
永宁园公墓
1.预约时间:3月20日开始预约(3月20日前不需要预约)
2.预约方式:
①电话预约:82939530、82939532、82939444
②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3.公墓地址:武清区高王路与104国道交口北行3公里处或福源道与高王路交口南行1公里
4.交通管制通告:
“清明节”临近,全市将进入扫墓高峰期,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为市民创建良好的出行环境,在祭扫高峰日——3月27日、28日、4月3日、4日,对我区高王公路(京福公路至福源道)实施由南向北单向通行的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具体限行时间为每天7:00-13:00。
元宝山庄公墓
1.需预约的扫墓日期:3月27日、28日、4月3日、4日、5日(其他时间不预约)
2.预约电话:
①24225312(8:30-16:30,周一、三休息)
②22740346(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日)
3.公墓地址: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朱华山村西
温馨提示:预约截止日期为祭扫日前7天,祭扫当日凭预约号码入园;限定每户车辆1辆、人数5人
玉佛寺寝宫
1.需预约的日期:3月20日—4月5日(其他日期无需预约)
2.预约入口:
预约电话:23929299、13512919932
3.公墓地址:西青区辛口镇当城村南玉佛寺禅寺旁
温馨提示:优先网上预约,无法网上预约再打电话预约
祥安寝园
1.需预约的扫墓日期:3月20日、21日、27日、28日,4月3日、4日、5日
2.高峰时间提醒:7:00-10:00
3.预约方式
电话预约:22526900、18526498254
4.公墓地址:宝坻区陈甫村南第一砖瓦厂旧址内
温馨提示:一个墓位限制在5人以下祭扫
采用文明祭扫方式
(一)倡导采用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
(二)抵制使用低俗祭祀用品及开展迷信活动。市民群众应转变祭扫观念,不使用低俗祭祀用品,不开展迷信活动,告别祭祀陋习。选择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节日内涵,并将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效融入到祭扫活动中。
严格保障祭扫安全
(一)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严禁在山林、城市道路、广场等场所焚烧香烛、抛撒纸钱或燃放爆竹,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品上山祭扫,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殡葬服务场所要积极创建“无烟墓园”,大力开展“无烟祭扫”的宣传引导,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共同保障节日期间防火安全。
(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服从殡葬服务场所的防疫管控,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