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天津市高龄补贴多大岁数可以领取
天津市高龄补贴80周岁以上的可以领取。标准如下:
1、80到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
2、90到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0元;
3、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500元。
申请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人可自愿申请政府高龄老人津贴。可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前1个月起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原五保老人可委托敬老院工作人员代为申请。申请时填写《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申请表》1份,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A4纸复印件,并验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委托近亲属或其他工作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动不便或有特殊情况的老人,也可约工作人员上门申请。
2、社区工作站受理核实。社区工作站收到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核实。社区工作站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或适当形式的公示等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对证明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签署调查意见上报街道办事处,若需跨省调查核实的,可适当顺延上报时间。
3、街道办事处审核上报。街道办事处应在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街道派出所核实有关情况,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区老龄办审批。
4、区老龄办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以批准核实时间为准发放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 天津市老年人补贴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天津市对90岁老人高龄补贴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天津户籍80岁以上的老人能领取到高龄津贴1、补贴人群:补贴标准,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5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0元;2、补贴时间:时间期限,最早可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前1个月起提出书面申请;3、申请流程:申请资料有户口本(查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填写《市高龄老年人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社区工作站现在领取,也可网上下载);银行开户存折复印件;近期一张1寸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加强新时期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 第十三条 对百岁及百岁以上的老年人,政府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的特殊生活补贴,由省财政支付;对95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补贴,由市财政支付;对90至94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由县或区财政支付。
3. 天津70岁老人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规定,天津户籍80岁以上的老人能领取到高龄津贴
1、补贴人群 补贴标准
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50元;
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100元;
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0元;
2、补贴时间
时间期限
最早可在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前1个月起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优抚安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转发人力社保部等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制度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34号)规定执行。国家实施新的制度衔接办法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且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按月领取老年人生活补助的标准为: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80元;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9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100元。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依据本市经济发展及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提出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