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天津市综合执法24小时热线电话
天津市综合执法没有24小时热线电话,但有白天和夜间电话,白天电话是022-87880631,夜间电话是022-87880605。
天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全市公布全系统的举报电话,向群众征集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线索,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市综合执法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组,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携带摄录仪直奔现场取证的方式,重点对各区综合执法局在依法行政和行为规范方面实施明察暗访,并通过日常业务巡查、考核,对履职尽责不力、群众信访不理、现场执法违规、案件久拖不办等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综合运用通报、诫勉、组织调整等方式,形成有力震慑。
(1)天津信息管理电话多少扩展阅读
天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工作职责:
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用地管理工作。
二、拟订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承担相关责任。
三、组织实施市容市貌建设项目,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做好街道综合整修具体工作。负责本市功能照明的维护、运行、监督管理和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行、监督管理。
㈡ 天津车管所咨询热线
天津车管所咨询热线是12123。
这个热线电话是全国统一的交通管理服务热线,不仅在天津,全国各地都可以通过拨打这个号码来咨询与车辆管理、驾驶证、交通违法等相关的问题。作为一个全国性的服务热线,12123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方式,使得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地获取交通管理信息、解决交通管理问题。
对于天津地区的居民来说,如果有关于车辆上牌、年检、驾驶证考试、交通违法查询等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拨打12123进行咨询。此外,这个热线还提供了语音导航功能,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自动转接至相应的业务部门,大大提高了咨询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12123是全国统一的服务热线,所以在咨询时可能会遇到语音导航提示选择地区的情况。此时,用户需要按照提示选择“天津”地区,以便能够接入到天津车管所的咨询系统。
总之,天津车管所咨询热线12123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的咨询渠道,使得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地了解交通管理政策、解决交通管理问题。无论是天津地区的居民还是外地游客,都可以通过拨打这个号码来获取所需的交通管理信息。
㈢ 天津市总房管局电话
天津市房管局电话:022-23300613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天津市房管局全称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房地产、住房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
拟订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开发、整治、保护规划;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房地产业及住宅发展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
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三、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负责国土资源测绘和地籍、房籍的测量管理工作;负责地籍和房屋权属登记资料的管理;
负责涉外房地产和代管房地产的管理。
五、负责全市各类建设项目的土地管理;
负责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总量控制、用途管制;
负责各类建设用地的供应;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六、拟订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租赁、抵押、土地资产处置及政府收购、储备的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土地定级估价和价格管理,公布基准地价;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土地评估价格确认和土地评估机构资质管理,制订土地使用租费标准。
七、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勘查单位的资质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
负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备案和评估单位的资质管理。
八、负责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其探矿权、采矿权的管理;
负责矿泉水注册登记工作和组织矿泉水评审鉴定工作;负责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的认定、保护管理。
九、按职责分工管理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按职责分工负责地热资源的开发项目和保护方案的审查。
十、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拍卖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
负责商品房销售、房地产交易、经营、抵押、担保、典当和房屋租赁、置换、交换、经纪、信息管理。
(3)天津信息管理电话多少扩展阅读
如有问题可查阅《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
本条例经2006年11月7日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2年5月9日天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条例》分总则、房屋使用、房屋装饰装修、房屋修缮、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处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38条,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30日发布的《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