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天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什么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发布政策调整通知,旨在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在此次调整中,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差别化首付款政策。购买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或以下,需支付至少20%的首付款;若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则需支付至少3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提升至50%。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则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同时,政策恢复了以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来确定贷款限额的机制。此前在2009年4月,天津曾暂时取消了这一措施。现在,恢复后的规定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同时考虑配偶账户余额。若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则按2万元计算贷款额度。这一调整旨在更为精准地控制贷款发放,促进住房市场稳定。
综上所述,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旨在通过实施差别化首付款政策和恢复以缴存余额确定贷款限额的机制,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同时保持市场稳定。这些措施对于天津住房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