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天津高考移民有什么规定
为了维护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秩序,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每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前,需开展学籍核查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在学期中,相关部门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进校进班点名的方式,以及重点学校抽查等措施,加强对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所有入学、转学、退学等学籍变动,都必须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办理。
公安机关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结合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加快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机制。这一机制实现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信息的网上备案、流转和核验,有效提升了户籍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方面,也承担着重要职责。他们必须严格审查在校学生的报名资格,确保只有符合条件的学生能够参加高考。这一系列的措施和规定,共同构成了我国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完整体系。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期待能够有效遏制虚假学籍、学籍造假等违规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和公正。同时,这也为构建更加健康、有序的教育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⑵ 外地户口能在天津高考吗
一、天津考生外地户口不能享受天津高考政策。
在天津高考,前提条件是在天津市有完整的高中学籍。
外地户口,在天津市不能参加中考,也就不能在天津参加高考。
二、《2016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申请报名: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具有本市蓝印户口。
(三)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仍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者。
(四)符合津教委〔2011〕103号和津教委中〔2008〕19号文件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
(五)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者。
(六)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但已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就读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按外地考生身份报名考试,但只可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各类中职学校。
以上报考者具有本市学籍的,在其学籍校办理报名手续;不具有本市学籍的,在其户口所在区县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初中毕业生、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准报名。
三、《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15]16号)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
②具有本市蓝印户口且符合津教委中[2009]6 号文件规定;
③符合积分落户政策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