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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如何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发布时间: 2022-04-18 05:22:16

㈠ 天津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自2022年起,低档缴费的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天津市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待遇:门(急)诊费用报销比例是50%、50%、45%;起付线:600元
封顶线:4000元
门诊特定疾病费用报销比例是55%、50%、45%;
起付线:500元,一个年度内分别发生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合并执行一个起付线。
封顶线:18万元与住院待遇合并计算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是75%、70%、65%。
起付线:一、二、三级医院统一为500元;一个年度内住院治疗2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设置起付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㈡ 天津医保报销范围及比例

法律分析:天津保险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80%;

2、居民医保:

a、2万元至10万元:50%;

b、10万元至20万元:60%;

c、20万元至30万元:7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㈢ 天津城乡医保报销比例2022

法律分析
在天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一)门诊 (门诊费800元门槛费)x50%(二)住院 (住院费800元或1300元或1700元的门槛费)x(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大额医疗保险:(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㈣ 天津城乡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1.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㈤ 今年天津市医保住院和门诊门槛费报销比例分别是多少

参保类别有两个:城镇职工(一般在单位参保)或者城乡居民(多数自行缴费)
1、门诊刷卡联网结算:城镇职工门诊门槛费800元,在定点医院门诊取药或看病,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65%,一级75%,城乡居民看门诊目前只能在一级医院,门槛费500,报销比例50%
2、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在定点医院住院都可以,过了住院的门槛费以后按比例报销,城镇职工的报销比例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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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天津医保报销比例2022

法律分析:普通门诊待遇:一类医疗机构90%,二类医疗机构70%,三类医疗机构40%,一般诊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70%。门特的报销比例: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5%。住院报销比例: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5%,恶性肿瘤手术治疗、住院的基金支付9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㈦ 天津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怎么样的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小诺解答:

您好!

天津市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就医类别、医院级别和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标准:

1.参保人员为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符合医疗保险报销项目的医疗费用在18万元以下的,一级医院不设置起付标准,报销65%的医疗费用;二级医院设置300元的起付标准,报销60%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设置500元的起付标准,报销55%的医疗费用。

2.参保人员为79岁以上的老人,在一个年度内,符合医疗保险报销项目的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一级医院不设置起付标准,报销65%的医疗费用;二级医院设置300元的起付标准,报销60%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设置500元的起付标准,报销55%的医疗费用。

3.参保人员为成年人。在一个年度内,符合医疗保险报销项目的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一级医院不设置起付标准,报销60%的医疗费用;二级医院设置300元的起付标准,报销55%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设置500元的起付标准,报销50%的医疗费用。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两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㈧ 天津社保报销多少啊

具体能报多少,要根据你的社保卡是什么类型来定的,自己交纳的,单位交纳的,基数不一样,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
这是在医疗范围内的疾病,和普通疾病一样报销比例。

㈨ 天津医保报销政策

法律分析:在天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

(一)门诊 (门诊费800元门槛费)x50%

(二)住院 (住院费800元或1300元或1700元的门槛费)x(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 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大额医疗保险:

(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住院医保待遇标准: 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其中,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 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50%。

法律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意见》 一、发挥医保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一)保障和维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推动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巩固我市全民医保成果 完善报销政策,确保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得到及时补偿,保障人民群众医保权益。充分发挥医保的基础作用,引导医疗服务机构主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二)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整体部署,市人力社保部]牵头制定实施医保配套支持政策,在医保基金预算额度、付费方式改革、信息技术支撑、医师多点执业和药品、诊疗项目价格调整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支持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医疗机构间分级诊疗,医保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基层医疗机构的职工医保诊报销比例高于高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低于高级别医疗机构。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转诊转院,起付线连续计算。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报销范围扩大到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的品规。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开具长期处方,基本医保予以支付。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的,医保管理部门门及时维护医保服务医师多点执业信息,保证其能够在各执业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四)探索建立适应医养结合要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互融合的要求,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分担居民和家庭护理费用经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