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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落户新政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2-01-17 08:23:03

Ⅰ 天津市落户人才引进新政策是什么

对于下列符合要求的人才,可以直接落户:1.学历型人才: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2.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3.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3年,具有高等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岁,具有高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4.创业型人才: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以上的。

Ⅱ 麻烦问一下天津落户新政是怎么样的

1月10日,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刚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1月18日,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居住证积分落户的预约、受理、积分等方面有了新的要求。该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

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8〕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居住证积分管理,维护积分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权益,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5〕3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积分申请应当由申请人现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负责申报。用人单位是指在津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名称变更的,在申报积分申请时,应当提供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变更名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这一条只是把去年条文中的一二三条汇总成了一条,实际内容与去年没有变化。需要注意的是,积分落户申报应当由现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负责申报。)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异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积分窗口将据实进行核查。隐瞒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申报积分入户的,视为提交虚假信息。本市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具有同时在异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情形的,不得在津申请积分入户。

(这一条去年没有。之前社保并不互查,而现在不仅要求“申报积分落户必须要如实填写异地缴纳社会保险等信息”,而且规定“同时在津及异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情形的,不得在津申请积分入户”。要知道,落户大军中很多都是在外地工作的外地人,这一条政策一出,可以规避一些作假行为。)

三、申请人现劳动关系所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且申请时仍属于正常缴费状态。

一年以上是指: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前十二个月为一年;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前十二个月为一年,且期间无间断、补缴、个人窗口缴费等情形。

(对比去年,今年的新政策强调了“申请时仍属于正常缴费状态”,而且“一年”的规定也有变化,之前是自申报当月的上月向前数十二个月,如今变更为: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前十二个月为一年;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前十二个月为一年。另外,还强调了个人窗口缴费不算。)

四、用人单位预约成功后,应当在预约日交件办理。每期可预约两次;不能在预约日办理交件的,应当在前一日24时前取消本次预约。取消预约后可以在当期受理日期内进行二次预约,二次预约为当期最终预约。

受理期内每日预约人数据实设定上限,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预约申请时间,以提高办事效率。

(与之前没有变化。每期给了两次预约机会,只要在前一日24时前取消本次预约,仍可在当期受理日期内进行二次预约,也相当于给申请人准备材料的时间更充足了。但每日预约人数有上限,比如2018年第一期的申报市行政许可中心每日预约260人,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每日预约160人)

五、积分申请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未在预约日或限定的时间内按规定提供必备材料的,不予受理积分申请;未提供加分项材料的,不予确认相应分值。

六、用人单位在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过程中提供的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申报明细、劳动合同等材料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七、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缴费不满60个月的,每年最高积12分;缴费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18分,分险种单独计分。申请人积分时社会保险缴费不足整年的,积分可按险种分值计算到月后再行累加。

个人缴费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积分申请人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算积分,但是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申请人,按规定补缴的社会保险费除外。补缴社会保险费计算积分的,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的12月31日为计算补缴截止时间,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计算补缴截止时间。

(这一条变化的是社保的分值,之前的政策是养老保险积4分、其他险种各积2分计算,五项保险每满一年积12分,今年新出台的积分落户政策将这项分值提高了,只要缴费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18分。)

八 、申请人申请专业技术、职业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证书)积分的,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类别与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一致的,予以确认积分。

其中,近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且持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申请人,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类别与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一致的,予以确认相应积分。

近12个月是指予以确认社会保险积分时间的近12个月。

(这一条要求职业资格证书类别要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批准经营范围、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相符,同时要求近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且持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申请人,所持职业资格证书类别也要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一致。)

九、申请人提交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外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填写《国家职业资格证申请复核表》,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复核形式由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定。复核合格的,予以确认积分;未按规定参加复核或复核不合格的,不予确认积分。

十、申请人申请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的,其经确认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所标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当年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天津市《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中的职业(工种)名称一致,且与所在用人单位主营业务、营业执照批准经营范围、本人当前工作岗位职责相符。

申请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的用人单位,其主营业务应当与《目录》规定职业(工种)对应行业相符,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的确定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依据。

申请人本人应当提供《岗位承诺书》,所在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岗位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积分窗口将据实进行核查,经核实后,可按照相应的紧缺程度确认积分。未提供上述材料的,不予确认职业(工种)紧缺程度积分。

如受理申请之日尚未公布当年天津市《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的,以上年度公布的目录为准。

十一、用人单位在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过程中,为申请职业(工种)积分而提供的营业执照核准时间,上半年申请的,以上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下半年申请的,以当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十二、自2018年1月1日起,国家人社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以外的职业资格不再计算积分。

(这一条是对职业资格证书的进一步明确。)

十三、年满五十周岁的女性积分申请人,从事管理岗工作的,应当提交劳动合同原件、用人单位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十四、用人单位为本单位积分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该申请人取消当期申报资格,用人单位自次期起3年内不得申报。

(严惩作弊行为,落实失信惩戒制度,如果用人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仅申请人申报资格被取消,更惨的是用人单位,自次期起3年内不得申报!)

十五、积分联办系统自动生成的积分于每年6月和12月通过市行政许可网上大厅公布。申请人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在公布期内,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复核申报表》,向积分窗口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十六、积分申请人填注个人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因填注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造成积分申请不予受理或者积分不予确认的,由积分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

十七、积分申请申报时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的,积分申请人(经办人)应当在入户名单公示后6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材料接收凭证,到原交件窗口取回相应材料。逾期不取回的,积分窗口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十八、积分申请人申请受理时应当提交受理日前30日内的明细版个人信用报告。

(之前只是要求提供简版个人信用报告,今年限定了时间——受理日前30日内,且不再是简版,而是明细版个人信用报告。)

十九、申请积分的专利为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未授权或终止失效的专利不予确认积分。同时,积分申请人应当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通过变更成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不予确认积分。

(今年积分指标新增“知识产权”项,这一条是针对这一项专利加分的确认给予了进一步明确。)

二十、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26号)《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188号)同时废止。

(这一条既宣布了即日起执行新政,又宣告去年1月1日起实施的《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26号)和7月24日起实施的《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188号)同时废止,以本通知为准。)

市人力社保局 市发改委

2018年1月18日

2018年第一期积分落户1月25日开办

1月24日,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2018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受理的通知》,《通知》指出,2018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于1月25日开办,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2018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受理的通知

2018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于1月25日开办,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办理申请前,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仔细阅读《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天津市办理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清单》和《申报指南》等,特别是今年新出台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关于进一步明确积分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两个文件,在预约、受理、积分等方面有新的要求,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按规定执行。

经研究决定本期将逐月开放预约,时间为:1月25日9:00开放1月26日至2月28日的预约号、2月23日9:00开放3月1日至3月31日的预约号、3月26日9:00开放4月1日至4月30日的预约号。市行政许可中心每日预约260人,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每日预约160人,本期共提供2.6万个预约名额。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应合理选排预约时间确保预约成功。预约时填注个人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填注虚假信息或异常预约的,一经发现取消预约资格。申请单位和申请人自主取消预约,取消的预约名额将被锁定,不再开放。

6月,市行政许可网上积分专栏公布申请人积分,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随后公示入户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关注。

特别提示:

一、同时在津及异地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得在天津市申请积分入户。

如积分申请人有上述情形申请办理积分入户的,积分窗口核实后,将按提交虚假信息处理。

二、2018年第一期,规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且申请时应为正常缴费状态。

三、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类别应与用人单位主营业务一致且与申请人岗位相符,方可予以确认积分。

另外,申请人提交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为中级以上的,其近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方可予以确认相应积分。

近12个月是指予以确认社会保险积分时间的近12个月。

四、自2018年1月1日起,只有国家人社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规定范围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才可以确认积分,范围以外的不再予以确认积分。

五、积分申请人申请受理时应当提交受理日前30日内的明细版个人信用报告,不再收简版个人信用报告。

六、申请积分的专利为有效的中国发明专利,未授权或终止失效的专利不予确认积分。同时,积分申请人应当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通过变更成为该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权人之一,不予确认积分。

七、用人单位为本单位积分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该申请人取消当期申报资格,用人单位自次期起3年内不得申报。

受理地址: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积分窗口:一楼B厅44-46号、65-66号、二楼C厅97-111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裙房二层)

积分窗口:19-31号。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18年1月24日

Ⅲ 天津落户政策是什么

想要孩子参加天津高考,享受天津高考分数线可以有以下两种方式:

希望在天津读高中,然后参加高考。这就需要您先在天津落户,若落成集体户口还需要通过买房平迁落户成家庭户口,在孩子未满18周岁前,把孩子户口随迁过来,然后把孩子学籍转过来办理转学。值得注意的是,天津这边上学有这样一个政策,每个学习阶段的首学年和末一学年的上学期都不允许转学的,也就是说,小学一年级、六年级,初一、初三以及高一、高三这六个学年的上学期都不允许转学,所以要注意选择随迁的时间,方便孩子转学。再者,尽量为孩子早点办理随迁,至少也在高二之前,因为天津好高中高二都可能不接受转学,如果高二办理转学可以选择一些一般高中就读了,若您能让孩子在初二转学过来,就可以正常参加天津中考,凭借分数进入天津高中就读,然后参加高考,享受天津高考分数线。


不打算在天津读高中,想参加天津的高考,享受天津高考分数线。那就不需要把孩子学籍转过来,您需要拥有天津家庭户口,在孩子18周岁之前把孩子户口随迁过来,根据目前政策,您就可以在高三上半学期高考报名之前,由您本人带着孩子的各种相关证件及资料,到孩子户籍所在地即天津的教育局自主报名高考即可。



Ⅳ 如何天津落户啊,需要什么条件

天津户口优势很大,最大的优势就是教育,根据每年高考分数线情况,天津市区高考上线分数线及重点分数线均比其他省低几十分, 同时每年全国重点大学在天津比河北省招收人数比例有明显的优势。那么天津户口办理条件有哪些呢,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天津户口办理条件:
1、引进人才户口
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凭对方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同意调入函及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呈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调出手续。
2、蓝印户口
自2007年4月1日起、引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干部调动规定
本市从外省市调入干部,只要是正规的本科生;。具有我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本科学历人员,凡属具有大本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不含业大、职大。
4、改派
本年底前经过学校进行改派,可申报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我市,并可办理"农转非",由接收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呈报;;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中工作满3年,200万元办理1人、北方人才签订委托协议,把户口挂靠在天津,已在我市注册企业中工作满3年,要求配偶及子女迁入我市或"农转非"、职称,但确有真才实学,单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由调入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将商调手续、本人档案及其他有关材料呈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天津驻军部队符合军官家属随军条件。

Ⅳ 落户天津需要什么条件

1、本人准备出国留学或国外工作的同学,但不愿意将本人档案、户口迁往原生源地; 2、本人准备报考研究生(学校地域不限),但不愿意将本人档案、户籍迁往原生源地; 3、本人已经找到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解决不了存档、落户,又不愿将本人的档案、户口迁往原生源地(用人单位地域不限); 4、本人尚未找到用人单位,学校派遣时间已将近,并愿意继续在天津发展,不想将本人档案、户口迁往原生源地(例如:留津报考公务员,在外企寻求发展等)。 应届毕业生办理条件:必须是正规统招本科及以上,有空白三方协议和就业推荐表。有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 人才引进办理天津户口条件:必须是全日制本科,档案在当地人事局的人才交流中心,存放一年以上,在调出时必须有蓝白报到证,干部介绍信,干部身份转正定级表 ,工资定级表,同意调出函(干部介绍信就像干部商调函一样,就是指派某人到某地报道等等。工资介绍信就是用来向对方人事管理单位证明你的定级工资的。如果你原来档案存在人才中心,那么就由人才负责出具。如果原单位有人事权,就由原单位出具。可能需要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以上档案内都要有.经我们办理完毕后,落户进我们公司的集体户口上,然后才能迁出.工资定级表上除了有当地人才中心的盖章外,还要有当地用人单位盖章。 应届毕业(暂缓毕业只要有派遣证视同为应届)是你人生解决户口的一次极好机遇,一旦户口迁回老家,出来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了。如果是非应届毕业生要解决天津户口的话,只有如下几种方式: 第一、人才引进,统招本科,学位证 干部身份的转正定级在原籍市级以上人才服务中心操作,由原籍单位盖章,家属可以根据情况随迁手续。 第二、购房100万以上办理蓝印户口 第三、投资200万以上办理蓝印户口第四、企业纳税额达到一定程度办理天津市户口

Ⅵ 天津落户需要哪些条件

落户天津有两种方式:人才引进,积分落户;人才引进用时短,而积分落户相对时间较长。

一、人才引进落户天津

1.人才引进落户的条件(年龄、学历的双重考核):

(1)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普通院校全日制)

(2)年龄4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普通院校全日制)

(3)年龄35-40周岁,本科学历+中级职称(档案能调)

(4)年龄40-45周岁,本科学历+高级职称(档案能调)

2.办理天津人才引进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天津人才引进大概需要1-6个月,申请人准备人才引进落户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照片等)。

提交后由办理落户单位申报,等待下准迁证。准许证下来后,申请人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还有一种情况,申请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津有房,申报人才引进落户天津,1个月可以下准迁证,户口直接落到自己房产下。当然,天津人才引进落户对房产不是硬性要求,申请人可以将户口落在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单位集体户口,只是落户时间会相对较长。

二、积分方式落户天津

  1. 积分落户的条件(四个硬性要求,缺一不可):

(1)天津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

(2)在天津缴纳一年社保且申报一年个税

(3)在津有房(或者申请人单位有集体户口名额)

(4)总积分在申报指导分值以上

2.办理天津积分落户需要多长时间?(受申报条件影响)

(1)社保个税问题
积分落户要求申请人连缴一年社保且申报一年个税,不能断缴或补缴。申请人无社保或断缴社保都不满足申报条件,所以不满足这项条件的朋友需提前一年准备。

(2)申报积分不够
申请人总积分在申报指导分值以下是无法申报的,这种情况申请人需要提升自己的申报分数,但需要一定的时间,如学历(2年半以上)、职称(6-9个月)、专业技术+紧缺职业(2-3个月)、专利(1-2个月)等,具体根据自己的申报分数选择提升分数的项目。

(3)无天津居住证
申请人想通过积分落户天津,但无天津居住证,需及时办理,办理天津居住证需要7-8个月时间。

(4)无房产问题
天津积分落户申报需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即房产。申请人落户天津需要落实房产问题,如果只是不满足房产问题,待落实房产即可申报。

所以说,天津积分落户相比于人才引进办理周期要长,大概需要一年以上,所以申报积分落户天津要提前做准备。天津积分落户每年申报两次,上半年申报时间是1-4月,下半年是7-10月。

申报积分落户天津,申请人准备好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照片等),且保证填注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提交材料等待审批。

通过后等侍准迁证,准迁证下来以后,申请人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办理后续落户手续,申请人把户口落在自己房产下。

(6)天津落户新政条件是什么扩展阅读

落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Ⅶ 天津落户的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天津落户主要有人才引进(高校学生落户、外地生源在津就业落户等)、积分落户、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津落户等方式(2)。下面就人才引进和积分落户做详细说明。
三、人才引进落户
(一)人才引进的概念
人才引进简单说就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人才引进是落户天津的一种方式,耗时短、门槛高、要求严格、流程相应简单。

Ⅷ 天津户口落户条件是什么

天津市户口条件:

(一)新生婴儿随父登记户口的:新生婴儿父亲为本市常住户口,母亲在本市有常住户口或常住户口不在本市,长期在津居住,申报随父登记出生,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子女未落户证明、结婚证复印件以及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二)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登记户口的: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出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居(村)委会证明和亲子鉴定证明。

(三)投靠亲属户口。

(四)收养子女户口: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的证明、结婚证复印件、收养登记证件复印件、区县计划生育部门无子女证明和养父母医院体检证明,收养弃婴、儿童的还要提交《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民政部门公告复印件。

(五)离、退休人员户口:家庭基础在津,单身在外地工作,按国家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来津投靠配偶,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和退休证复印件,因病提前退休的还要提交劳动鉴定委员会证明。

(六)突出贡献人员户口。

(七)引进人才户口: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准予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户。

(八)小城镇户口:我市农民已到建制镇镇区范围内居住,具有合法自建房、企事业单位建房、购买的商品房等合法固定住所,以及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小城镇户口。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复印件,已婚的还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九)大专毕业生落户政策:对我市大专院校短缺专业,在我市公开招聘后仍不能满足需求,需要使用外地生源专科毕业生的,且该毕业生已在我市注册企业工作满2年,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准予在津落户。短缺专业是指:石油工程、地质、测井技术、地球物理、勘探、钻井工程、铁道工程。对于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生源,符合上述条件。要求在其他十三区落户的,也照此办理。

(十)应届大学毕业生落户政策:应届本市生源外地高校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集体户口,也可迁回家中或在亲朋处落家庭户口;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户口可在院校所在地保留两年,本人愿意迁回的,可以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Ⅸ 天津落户的政策是什么

一、人才引进(学历须在本科或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才引进办理条件,如下: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2、45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3、年龄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中级职称(档案能调);4、年龄4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本科毕业生必须具备高级职称(档案能调)。人才引进(学历须在本科或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二、积分落户办理条件:天津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且个人所得税申报满一年(不含补缴);在津有房(房子在积分落户中是必要条件,除非在津有多年社保,并可以匹配得上);积分总和须在申报指导分数(140分)以上。

Ⅹ 天津落户条件2021年新规

天津落户2021年新政策如下:
一、人才引进:
1、学历型:天津对全日制高校毕业的学历型人才落户,本科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2、资格型: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等资格型人才,可直接落户;
3、技能型: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户;
4、创业型:对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创业型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可直接落户。
二、积分落户:
1、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2、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3、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注册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5、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目前为110分,只要达到分数即可申报。
三、投靠落户:
符合投靠落户条件的可通过该渠道落户天津。如夫妻投靠落户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天津、子女投靠父母落户天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