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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尾号限行日如何申请免限行

发布时间: 2022-04-27 15:45:53

1. 2013年天津机动车限号政策

都有全文了。。。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
津政发〔2013〕41号
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优化城市交通环境,缓解交通拥堵状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实现机动车保有量的合理有序增长,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小客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本市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增量指标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三、全市小客车增量配额指标及配置比例由市交通港口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四、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更新小客车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更新指标。
五、2013年12月16日零时后,单位和个人购置小客车、小客车过户、非本市小客车转入本市的,在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六、为做好各项工作衔接,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至2014年1月15日24时止,全市暂停办理小客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七、公安交管部门于2013年12月16日零时前已正式受理但未办结的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申请,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八、工商部门应于2013年12月16日到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车交易市场)收取截至2013年12月16日零时已经签订的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存单(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定金交款凭证及有关台账资料的复印件,对销售合同进行备案审查,于2013年12月22日17时前将审查汇总的合同备案材料及电子文档分别转至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交管局和相关公证机构。
截至2013年12月16日零时,单位和个人与汽车销售经营商(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商)签订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并交付定金,或者签订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并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应于2013年12月25日17时前向本市相关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逾期申请的,公证机构不再受理。相关公证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于2014年1月6日17时前出具公证证明,并将公证认定的车辆登记表及电子文档分别转至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工商局封存备查。取得公证证明的单位和个人无需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可直接办理车辆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公证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个人申请公证,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非天津籍户口的须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定金交款凭证或者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办理相关业务,必须由车主本人亲自前往办理,不能由他人代办。
法人申请公证,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车辆销售合同(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过户身份证预签登记表)、定金交款凭证或者车辆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法人办理相关业务,可由代办人申办,并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委托证明、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九、工商部门应于2013年12月16日对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截至2013年12月16日零时的存量二手小客车进行盘点,逐一将车辆信息进行备案造册,于2014年1月6日17时前出具存量二手小客车登记确认证明,并将审核认定的存量二手小客车汇总信息分别转至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交管局和相关公证机构封存备查。已认定的存量二手小客车信息,由市交通港口局向社会公布。
经审核认定的存量二手小客车进行交易,办理转移登记前,凭存量二手小客车登记确认证明及有关材料到市交通港口局直接取得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存量二手小客车只能进行一次转移登记,且原车辆所有者不产生更新指标。
十、对2013年12月16日零时后的倒签合同、变更发票或交款凭证开具时间、发布虚假信息等汽车销售交易行为,导致车辆无法办理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变更登记的,买卖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本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于2013年12月底另行公布。
十二、本通告自2013年12月16日起实行。
咨询网站: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网;
网址:www.tjlegal.gov.cn;
咨询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电话:24539354,24539353;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特此通告。
201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津政发〔2013〕42号
为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丽天津建设纲要》(津党发〔2013〕19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3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禁止外端口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通行。
二、自2014年3月1日起,每日7时至19时,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外环线上通行。
三、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7时至19时,本市及外端口牌照机动车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实施按车牌尾号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四、根据上述第三条规定,按车牌尾号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5组,定期轮换限行日,分别为:
(一)自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4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二)自2014年4月13日至2014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以上机动车车牌限行尾号与北京一致,如有变化另行通告。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
(二)公共汽车、班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班车证)、长途汽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长途车证)、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为方便群众出行,公安交管部门为拥有同组和相同限制尾号的单位和个人、家庭机动车变更号牌,并对持有自动挡准驾车型且左下肢残疾的驾驶人发放专用通行证。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个人名下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二)属夫妻双方名下各有1辆或多辆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三)属同一家庭(一个户口簿内的家庭成员)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四)单位名下拥有2辆(含)以上机动车,且车牌尾号均为同组或相同限制尾号的。
咨询网站: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网;
网址:www.tjlegal.gov.cn;
咨询单位: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电话:23394637;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特此通告。
201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3〕10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崔津渡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孙文魁 副市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武长顺 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龚建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剑刚 市商务委主任
韩启祥 市监察局局长
武 岱 市交通港口局局长
苗宏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海福 市工商局局长
姚来英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局长
雷颖君 市法制办主任
钱长龙 市审批办主任
程安亭 市国税局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我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政策制度,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港口局,办公室主任由武岱兼任。
工作任务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201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 天津限号怎么申请通行证

摘要 您好亲,感谢您的耐心等待!第一步 网址连接http://39.106.89.116:10002/

3. 天津市车辆怎么限行

工作日早晚高峰时间:早七点到九点 晚四点到七点 外地车禁止在外环内行驶。早七点到晚七点,牌照号从周一到周五依次按照1、6 2、7 3、8 4、9 5、0 限行 限行不包括出租车公交车警车救护车等

4. 外地车去天津怎么申请免限行

外地的车辆去天津申请免限行的规定是?直接到天津的交管局,然后办理临时的通行证,就可以正常的在限行的时间段进入到天津市。

5. 2021天津尾号限行规定是什么

天津市限号2021最新限号时间是2021年01月19日至2021年02月06日、2021年02月27日至2022年01月18日,工作日07:00-09:00、17:30-19:30(节假日除外、双休日补班)。






限号规定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5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6. 天津尾号怎么限行

也就是周一到周五分别对应下面的五组数字,例如在三月一日到四月十二日,周一就对应1和6,也就是周一时尾号1和6是被限行的,你的尾号是3那就是周三被限行,周三你就别开车了!而这种规则到第二季度的四月十三日开始,又有变化,周一到周五对应的五组数字就又变了,你的3就又到周四被限行了,第三季度就又变成周五了,明白了吧!

7. 天津市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

本市牌照的小型客车,在现在这个周期(2014年10月12日——2015年1月10日)期间,周一限行3和8,周二限行4和9,周三限行5和0,周四限行1和6,周五限行2和7。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限行。限行范围为是早7点至19点在外环线以内的区域(不含外环线)不能行驶。尾号为英文字母和临时牌照、个性牌照按照数字0一组限行。
大型货车(含外地牌照)在早7点至19点不能行驶在外环线及市区内行驶。

8. 天津区域号牌是有90天的申请免限行吗

从2020年6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每月在原有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的基础上增投5000个,年内共增投个人增量指标3.5万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增投后每月可配置个人摇号指标9000个左右。

“推动京津冀同城便利化,满足京、冀户籍人员在津用车需求”

从2020年6月1日到2025年5月31日,北京、河北户籍人员在天津市参与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并在津购车的,只需满足“持有效居住证”、“持有效驾驶证”、“名下无有效指标及津牌小客车”等申请条件,不再设置“近24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条件。

“放宽非本市户籍人员个人增量指标竞价资格”

从2020年6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京、冀户籍以外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天津市参与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的,在满足“持有效居住证”、“持有效驾驶证”、“名下无有效指标及津牌小客车”等申请条件不变的基础上,将“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申请条件由“近24个月”调整为“近12个月”。

“放宽投资企业增量指标申请门槛”

从2020年6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降低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投资额门槛,企业按照投资额参与本市小客车摇号或竞价时,投资额门槛由1亿元降低为5000万元。

“完善小客车限购限行措施,设置区域指标”

(一)区域指标的申请条件

从2020年6月1日到2025年5月31日,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及居住地在本市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等在本市购买新车或二手车(不含面包车),可直接申领小客车区域指标,至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或转移登记业务。申请区域指标对于个人“是否持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名下是否登记有津牌小客车”等条件不做限制。

(二)区域指标的申请方式

市民目前可直接登录天津市小客车调控官方网站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区小客车调控服务窗口申领区域指标。

(三)区域指标使用的注意事项

1.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早晚高峰时段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行驶;

2.使用区域指标后不能申请增量指标;

3.使用区域指标后不产生更新指标;

4.区域指标不能办理异地车辆转入业务;

5.使用区域指标登记的车辆不能登记为营运性质;

9. 天津怎么限号的

外地车要同时遵守两种限行规则:①早晚高峰+②尾号限行

一、早晚高峰

限行时间:2020年6月8日—2021年4月8日每个工作日的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工作日一般指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不属于工作日。

限行车辆:天津区域牌照、外端口牌照机动车(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

限行区域:外环线以内,不含外环线

二、尾号限行

2020年10月5日至2021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分别为

星期一:4和9

星期二:5和0、字母

星期三:1和6

星期四:2和7

星期五:3和8

注意:尾号为字母的按0管理

尾号限行时间:工作日(一般指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不算工作日)

尾号限行类型:本地牌照和外地牌照的小客车都限尾号号

尾号限行范围:外环线内(不含外环线)

举个例子:你的车牌尾号是当天限行的号码,你在7时至19时禁止在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如果尾号不是当天限行号码,限行时间仅仅是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期,即7时至9时和16时至19时,其他时间都可以进入。

温馨提示:外地车、区域指标车怎么在高峰时段进入天津中心城区?可以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天津本地宝】,对话框回复【限号】,即可获取高峰通行证办理入口、申办流程、申办条件等信息,还有天津每天的限行尾号(如下图)。

10. 小轿车在天津怎样申请限行

车管所申请,微信申请,官网申请。
据了解,我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分为三级,分别为Ⅲ级、Ⅱ级、Ⅰ级预警,Ⅰ级为最高级别。对应预警等级,交管部门将实行三级响应限行。其中,Ⅲ级响应,本市牌照的载客汽车每日限行一组尾号。货运机动车(含持有通行证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含持有通行证车辆)。Ⅱ级、Ⅰ级响应:本市牌照的载客汽车实施单双号限行,首日限行尾号按照当日日期末位数奇偶数确定单双号。货运机动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均含持有通行证车辆),6时至24时禁止驶入限行区域,零时至6时按照尾号限行规定行驶。
不采取限行措施车辆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武警、驻津部队车辆,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相应通行证的班车、长途汽车、大中型客车,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车辆,邮政、救援、抢险、清障等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所属的殡葬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