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把外地户口迁到天津
外地户口迁到天津可以通过购置房产或者是人才引进。
天津市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准予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津落户。 外省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只限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不含业大、职大、自学考试等成人教育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已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允许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农业户口可办理"农转非";在天津市注册的企业中工作满3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报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天津市,并可办理"农转非"。具有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本科学历人员,已在天津市注册企业中工作满3年,要求配偶及子女迁入天津市或"农转非" 的,可参照此规定办理。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引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Ⅱ 外地建筑企业在天津办理进津许可证如何办理
需要带本公司的介绍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好的出京企业电子表格(去北京市建委的网站可以下载),直接去北京市建委开进津介绍信以及证明文件,然后再去天津建委办理就可以了。
一般是去了建委,如果手续齐全的话,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成。
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北京建委或者是登录北京市建委的网站
Ⅲ 外地企业代缴社保,如何在天津办理人才落户
应该属实,你得符合当地的人才落户政策,最好在当地找个单位才能顺利落户,虽然有些中介也能办,但是有风险,一旦被发现,直接取消资格。
Ⅳ 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何在天津落户
天津落户办理流程:
1、持天津人才市场商调函,回档案所在地的存档机构借调档案,同时开具同意调出函。需注意调出函抬头写的是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持档案和《同意调出函》来天津人才市场审核档案。
3、档案初审合格后,需要签订代理服务协议,并提供天津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及本人劳动合同。
4、需要填写的材料有《办理人才引进协议》,《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需要2张)。
备注:上述材料都需要加盖天津区企业公章。
5、持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劳务合同、学历证书等证件,去劳动局进行造册,领六号表。
6、天津接收单位以企业名义给申请落户人员缴纳天津社保,后期审核时候需要查验社保缴纳证明。
7、持档案、《同意调出函》、《干部调动呈报表》(需要1张)、《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需要2张),上报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调令,这个周期为3-4个月。
8、调令下来后,把批文,申报材料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转发至天津公安局,公安局审定后,会在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网站上发布审批通过的调令单号,看见调令号后就可以去天津人才市场市场领取调令和准迁证了。
9、持调令回原户籍地办理档案人事关系调动,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调令回原存档人才市场开具干部介绍信,调令回原存档人才市场开具工资介绍信。
10、持天津公安局准迁证回原户籍地所在派出所街道开具户口迁移证。
11、持户籍地人才和派出所开具的第9项所需材料,回天津人才市场换介绍信,并缴纳一年户籍管理费。
(4)外地企业如何迁入天津扩展阅读:
天津创业型人才落户政策介绍:
一、人才要求
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占股30%以上的股东)不受年龄限制。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在津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证明;
3、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证明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Ⅳ 公司注册地址在北京想要迁往天津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可以提供新住所证明,法人身份证,公司印章还有营业执照就可以办理
Ⅵ 如何天津落户啊,需要什么条件
天津户口优势很大,最大的优势就是教育,根据每年高考分数线情况,天津市区高考上线分数线及重点分数线均比其他省低几十分, 同时每年全国重点大学在天津比河北省招收人数比例有明显的优势。那么天津户口办理条件有哪些呢,小编为你答疑解惑。
天津户口办理条件:
1、引进人才户口
本市企业引进的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我市注册的企业工作,凭对方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同意调入函及公安部门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呈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调出手续。
2、蓝印户口
自2007年4月1日起、引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干部调动规定
本市从外省市调入干部,只要是正规的本科生;。具有我市常住非农业户口的本科学历人员,凡属具有大本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结婚证复印件,不含业大、职大。
4、改派
本年底前经过学校进行改派,可申报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我市,并可办理"农转非",由接收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呈报;;在我市注册的企业中工作满3年,200万元办理1人、北方人才签订委托协议,把户口挂靠在天津,已在我市注册企业中工作满3年,要求配偶及子女迁入我市或"农转非"、职称,但确有真才实学,单位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由调入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将商调手续、本人档案及其他有关材料呈报市人事局审批办理;天津驻军部队符合军官家属随军条件。
Ⅶ 哪些京津冀企业可以在天津落户
成建制迁津的大型企业概念,属于招商引资项目范畴,并非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就是算“成建制”,指的是在本市各区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引入规模大的央企、国企、大型民营企业,企业自愿提出申请,并且给予办理落户、人事关系结转、子女上学及其他优惠政策。成建制迁津的大型企业认定,需要各区政府立项并同意引进,然后区政府提出,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委联合提出意见,上报市政府审批。
该政策并不是新政策,已经有20多年,中建、中冶、中交、中铁、中石化、中石油等多家公司或子公司都已成建制迁入天津,职工也由此落户。按照户籍政策相关规定,迁移户口人员应当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到迁入地并实际缴纳,才能异地落户。但是如果大型企业筹备期间,人事关系无法迁入天津,或是在天津不能缴纳社保,这样就给企业职工在天津落户造成困难。为积极服务和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市公安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出台了放宽成建制企业职工户籍准入条件举措,制定了成建制引进京冀企业职工原籍缴纳社会保险同城认定政策,即对成建制引进的京冀企业职工在京冀两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准予在津申报成建制落户。
Ⅷ 外地户口转入天津户口条件是什么
天津落户的条件为:
1、学历型人才:全日制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就可以直接在天津落户,不需要其他任何条件。
2、资格型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3、技能型人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工作满3年,具有高等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岁,具有高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4、创业型人才: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可直接落户天津。
法律依据;《2020天津落户最新政策细则》
第一条 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可以来津落户:
(一)学历型人才。包括:普通高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有无学位证均可),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过 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二)资格型人才。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三)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1 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 35 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 50 周岁。
(四)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天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
Ⅸ 我老公是天津户口,我是外地户口,怎么才能迁入天津户口。
登记结婚满3年,并且配偶在天津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把户籍迁入天津市落户。
1、天津市投靠配偶落户受理条件
(1)天津市户籍人员与外省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满3年,在天津市有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将配偶户籍迁入天津市落户,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2)对原为天津市农业户口、因我市户口登记“一元化”调整为居民户口、配偶为初婚、并在原农业户口所在地申报配偶投靠户口迁入的,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设置3年的政策过渡期。
即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并予受理的,继续执行原政策,不设年龄及结婚年限要求,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自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全市投靠配偶来津落户政策。
(3)外省市户籍人员与天津市户籍人员登记结婚后我市户籍人员死亡的,双方登记结婚满3年,外省市户籍人员未再婚,仍在天津市居住生活,在天津市有本人或已故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我市落户,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以随迁。
2、应提交的材料
(一)投靠配偶
(1)书面申请(双方签字);
(2)双方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
(3)婚姻关系证明;
(4)随迁双方婚生子女的,提交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无法提交合法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在我市司法机关备案的鉴定机构做DNA亲子鉴定;随迁非婚生子女的,提交确定合法抚养权的法律手续,并在我市司法机关备案的鉴定机构做DNA亲子鉴定;
随迁收养子女的,提交合法有效的《收养登记证》和办理收养手续全部证明材料,并在我市公安刑侦部门做DNA打拐比对;
(5)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6)申请落户地合法稳定住所权利人的居民身份证,权利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材料、权利人同意落户证明;
(7)对原为我市农业户口、因我市户口登记“一元化”调整为居民户口、并在原农业户口所在地申报配偶投靠户口迁入的,受理民警在人口信息系统中打印“常住人口数据查询详细信息”并加盖民警章。(不需群众提供)
3、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二)审核
对于申请人提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审批后,分局审批。
(三)审定:同审核。
(四)告知
分局批准后,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9)外地企业如何迁入天津扩展阅读
《天津市公安局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办法(试行)》
第四十四条 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
第四十五条 公民因搬迁或购房,在我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或两区三县之间迁移户口,凭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房屋产权证明。
迁移人非房主的,需提供房主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材料,以及迁移人与房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与他人共有房屋产权申请落户的,应按照“一房落一户”的原则,由全部共有产权人共同提出同意落户书面证明材料。
第四十六条 在我市市内六区、 环城四区、滨海新区之间及两区三县之间夫妻、父母与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投靠迁移,凭以下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第四十七条 因离婚户口自原配偶户内移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在亲属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投靠亲属落家庭户;无人接收的,可以落户籍地社区集体户。
Ⅹ 请问外地企业到天津施工应办理哪些手续
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办法
一、为规范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备案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等施工经营活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 应当遵守本办法。
三、本办法所称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是指:由外省、自治区、 直辖市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且工商注册地不在本市的建筑业企业。
四、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管理工作, 天津市施工队伍管理站(以下简称市施管站)具体负责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备案管理。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市设立的办事机构配合市施管站做好本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管理。
五、外地建筑业企业实行进津备案登记制度。进津建筑业企业经登记备案后, 由施管站发给《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方可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备案通知书当年有效。
六、进津企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持以下有效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文件;
(5)企业注册地金融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6)在津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8)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证明;
(9)企业近三年承包过的代表性工程的名称、规模、地点及证明文件。
七、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在津承包工程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合同自签订日起15日内到市施管站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八、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九、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项目经理须进行注册。企业项目经理凭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随所在企业进津一次注册, 由市施管站换发《天津市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管理手册》。
十、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市施管站负责对上述人员的资格确认,对无岗位证书人员由市施管站统一组织进行培训,颁发岗位证书。
十一、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违反国家和本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登记备案:
(1)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2)以采取挂靠、借照等欺骗手段获取《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的,次年不予登记备案;
(3)在津施工期间,发生两起市场违规行为的, 两年内不予登记备案;
(4)在津施工期间,发生一起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三年内不得再次进津登记备案;
十二、市施管站负责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的动态管理,跟踪考核企业现场管理实际情况,建立包括企业在津市场行为等内容的考核业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