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按合同约定交房日期推迟了15天,应该要违约金吗
按合同法规定超出规定日期而延长了交房时间,开发商应该退还业主一定比倒的违约金(按所签合同规定条款兑现)。
❷ 商品房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双方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数额赔偿,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❸ 延期交房业主怎么办
法律分析:开发商延期交付的,业主可以按照购房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或对方拒绝协商的,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赔偿造成的损失或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六百零二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❹ 延期交房业主怎么办
法律分析: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就会构成合同违约,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开发商非正常延期交付的行为,购房者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卖房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❺ 可以推迟收房吗 该怎么做
可以延迟收房,任何时候收都可以。
但是延迟收房不影响你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承担该房产相关的权利义务。也就是同样得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承担物业管理费等。
一般情况开发商的操作是:
比如约定5月30日前交房,那么会在5月30日前向您发出交房通知书,限定集中交房时间,请您来验房收房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没有在这个期限内来收房,就会发出一封催告函,告知您应尽快前来办理交房手续,如经催告还不来办理的,那么自某月某日起权利义务转移,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个月时间,会通知您没来办理的话,那么7月1日后该房产权利义务转移给你,视为验收通过。并且从7月1日起承担物业管理费。
正常情况就是这样,所以延迟不延迟影响不大,只是集中交房期间是各部门都现场集中办公,比较方便,过了这个期限就要自己跑开发商和物业去办理交房手续。
至于交房要注意的:
首先就是证件是否齐全,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入住许可证,两书一表,核对好预测实测面积,剩下就是看看房间里哪些需要整改,都要报给工作人员,让他们限期整改。
❻ 合同上的交房日期已经过了,但是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该怎么办
1、如果你和开发商签的是正规合同(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制式合同,有的地方也有地方制定,如青岛的是由青岛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青岛建设委员会制定),那么在合同中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会有明确的规定,按照约定即可确认你能够获得的好处或者补偿,如果不懂可以去房产管理局(处)或者房产交易中心去咨询;如果不是正规合同,那么如有约定(公平合理)则从其约定,如无约定或者约定有明显的倾向性那么本合同属部分无效合同,可以委托律师直接起诉,也可以按照已付房款,在预期后第一个六十日之内按日万分之二索要赔偿,六十日之后按照日万分之五索要赔偿,也可以在预期六十日之后除上述赔款外,退房并索要已付房款1%的违约金。
2、不能同意其改签日期的要求,可以签补充协议。虽然其改日期和在改动之处盖章并由购房者盖手印之后合同有效,但是这种做法会损害你的利益,改动之后中间会存在太多的隐患和不确定因素,例如开发商不认账,认账确少赔付,其他未知情况等等。而且虽然信任是合同的前提,但是一切牵扯到变更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情,一定要落实到文字。而补充协议是最常见,最适合的方式,因为在合同上修改相当于最初合同约定发生了变化,补充协议是一个新的协议,两者的区别或者补充协议比前者的好处是,补充协议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签补充协议时候要注意,补充协议会影响到合同未履行部分,即你不能同意开发商改动交房时间,可以同意其给过渡费并确定新的交房时间你就放弃索要其他赔偿的权利;还要约定再过了新的交房时间的话的处理方法。一定要注意与原合同作比较,不要有遗漏或被开发商曲解或者改动的条款,还要注意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
3、关于涨价问题不必理会开发商的恐吓,现行合同法在违约责任的归责问题上采取以严格责任为原则,以过错责任为补充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房,如房价上涨,则按照原房价,如房价下跌,则按照新房价,这点是毫无疑问的,只是确定房价有难度需要评估机构等等手续,如果你不想开发商再给你降价,那就不理会他的涨价恐吓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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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我买房签订预售合同,交纳房款,合同约定延迟交房将有赔偿,但现在已经延迟几个月未交房,请问我是否可以
问:我买房签订预售合同,交纳房款,合同约定延迟交房将有赔偿,但现在已经延迟几个月未交房,请问我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向哪个部门提出?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买房要注意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抗辩事由,
一、买房要注意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抗辩事由
(一)不可抗力。 (二)以交钥匙时间为房屋交付时间。
商品房交付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以及合同的约定,有的开发商在房屋没有任何竣工验收合格凭证的情况下,以各种方式通知购房者收房,在向购房者交钥匙的同时,要求购房者签下“房屋接收单”,在接收单上往往会注明房屋质量合格,本人无异议之类的文字。很多业主缺乏经验,签下“接收单”,在产生纠纷起诉到法院的时候,开发商以已经交房为理由抗辩,使购房者陷入被动。
为了避免争议,购房者在房开商拟交付的房屋未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比如无法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此时完全可以不接收钥匙,更不能在“房屋接收单”之类的文件上签名。
(三)诉讼时效。
在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日两年才交房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会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这里提醒购房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要分情况处理
(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提醒业主,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你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发商破产,以最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