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塘沽限购政策
法律分析:1、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两套2、单身(包括未婚、离异)拥有一套及以上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房3、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4、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天津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Ⅱ 天津北辰区买房限购吗
法律分析:天津市北辰区限购。《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对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Ⅲ 天津买房限购吗
除滨海外,天津其他地区均限购。
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3)天津哪些区限购了扩展阅读:
《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住房限购新政4月1日起实施 除滨海外其他区域均限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天津限购升级:认房又认贷 二套房首付最低6成
Ⅳ 天津现在买房限购吗
目前天津是有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
限购区域:河东区、河东区、河北区、和平区、南开区、红桥区,同时包括环城四区(北辰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及五个远郊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
非限购区域:滨海新区。
户籍限制:
1)天津市户籍[包括集体户口]
本市户籍家庭: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
本市户籍单身人士:限购区域内,限购1套。
2)非天津市户籍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注释:只有在限购区购买房产有限制,滨海新区没有限制。
希望能帮到您。
Ⅳ 天津的购房政策是什么
天津自2017年3月31日开始实施限购限贷政策,对购房资质界定如下:天津本市(含天津集体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可以在市区拥有2套住宅,以个人为单位可以在市区拥有1套住宅,外地户口在津购房自购房之日起倒推,36个月内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且断缴补缴不多于3个月,则可以拥有一套住宅(无论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滨海新区不限购买套数,但必须拥有购房资质.
限购区域:河东区、河东区、河北区、和平区、南开区、红桥区,同时包括环城四区(北辰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及五个远郊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
非限购区域:滨海新区。
Ⅵ 天津市购房政策
天津购房政策如下:
1、调整户籍管理政策,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调低。申办本市蓝印户口购房款由原来统一的100万元不同程度调低。其中市内六区和塘沽区(含开发区、保税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80万元。
2、环城四区和汉沽区、大港区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60万元,宝坻区、武清区和三县申办蓝印户口购房款降至40万元。
3、对引进在津注册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外地企业,在现行办理职工和家属来津落户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每纳税100万元增办一人(含家属子女)落户。
(6)天津哪些区限购了扩展阅读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此外,天津将从2014年10月30日起执行新的购房契税标准。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并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征收契税。
天津这次政策调整中有一条专门涉及到了房地产开发商,在文件的第四条中特意指出将“引导企业合理开发建设”,其中取消了对商品住房户型设计“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70%以上”的限制性规定。
鼓励开发企业根据区域城市功能定位和市场需求设计适销对路的产品。与其他取消限购的城市相比,这次天津的调控政策调整力度在近期来取消限购城市中最强的。
Ⅶ 天津限购政策最新2021
2021年天津限购最新政策如下:
1、在天津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4、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法律法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一条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Ⅷ 天津现在限购吗
天津自2017年4月1日开始施行限购限贷政策,对购房资质界定如下:
(1)天津本市(含天津集体户口)以家庭为单位可以拥有两套住宅,以个人为单位可以拥有一套住宅。(2)在天津工作的外地人需要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倒推三年内连续两年的社保或完税证明,其中社保补缴不超过三个月。无论家庭或个人都能拥有一套住宅。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目前天津市滨海新区在拥有购房资质的情况下,不限制购房套数。
Ⅸ 天津购房政策
天津市购房政策如下:
1.以家庭为单位,在除滨海新区之外的天津其他区天津户籍限购第三套住房;
2.外地户籍和成年单身人士(包括未婚、离异)限购第二套住房;
3.滨海新区不限购;
4.外地户籍在天津买房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第三条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Ⅹ 目前天津市的限购政策是什么啊
1、天津市暂停了外地人员购买滨海新区除外的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2、在天津市购买房屋时需要提供,在天津市三年连续缴纳两年以上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和个人所得税不能构成为购买房屋的有效凭证。
4、天津本市的户口家庭不限制购买房屋,但是限制贷款,每一个家庭或者是每个人限制贷款两套住房,两套以上住房的,不能够使用贷款方式购买房屋。
5、对于在天津市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居民,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人员,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除外的地方,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6、天津市最新的限购政策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障天津市本地的居民和外地在天津工作人群租房的需求,打击使用金融杠杆进行住房投机炒作,进一步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这一系列的措施是由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和天津银监局共同发布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