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天津无房,无工作证明怎么开
你可以求助天津人才引进有关部门,他们会给你好的建议,办法,让你的事情可以解决,。
㈡ 无房证明怎么开,在哪里开,需要什么材料
一、无房证明可以代办吗
可以代开的,不过要写好委托书。开具无房证明需要户口薄和身份证。无房证明是到当地房屋管理局盖章(所盖的章要字迹清楚)。
无房证明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去本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具体如下:
1、在开无房证明,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去当地房管局开无房证明,50元一张。
2、需要携带的手续要根据,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需要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受理的时间受到计算机程序和同名人多少的影响,但都是当时办结出具证明。
二、代办无房证明需要哪些条件
代办无房证明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去本地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具体如下:
1、代开无房证明,需带上本人的身份证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切记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2、代开证明还需要本人签署一份委托书,需要写出的内容如: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委托代办人(代办人身份证号码)办理出具无房证明的相关手续。本人签名及日期。
无房证明可以代办吗?房证明是需要相关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这也证明自己无房的最好手续,具有法律效力。在申请住房贷款的时候,能够为我们带来便利和好处。针对不少朋友因时间问题,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情况,有关部门也作了考虑。只要符合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手续,就能够办理。
㈢ 开无房证明在哪里开,要些什么材料
需要当事人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未婚的(或离婚)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先出具单身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房管部门申请开具无房证明;需要提醒的是一定要带着证件的原件。
㈣ 天津 无房证明 在哪里开
摘要 你好,无房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房管局开具。亲
㈤ 想开无房证明应该去哪儿
无房证明的开具一般去户口所在县区的房管局办理。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主要是用于在其他地方购房时以首套房贷款或者计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第二十八条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㈥ 无房产证明在哪里开,需要什么资料
无房证明需要在当地的房管局开具的。首先开无房证明时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等资料去当地房管局开无房证明。还有一些注意的事项: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需要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㈦ 天津 无房证明 在哪里开
各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滨海新区有十多个不动产登记中心,需要参考单位哪个区给上的保险,哪个区上的保险就去哪里
㈧ 无房产证明在哪开
1、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2、无房证明证明的明显是没有房屋,在开具无房证明直接去房管局开具即可,而在农村开具无房证明须村委会、乡镇政府等出具证明,然后到县房管局办事大厅盖章或者换取新的凭证。
㈨ 天津市的无房证明怎么开急急急
去你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咨询一下,,或者去房屋中介,花点钱让他们给代办。。
㈩ 无房证明在哪里开
1、开无房证明,需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是提供结婚证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分别查询两人名下的房产,如是一个人去必须提供本人近期的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或离婚证)去当地房管局开无房证明,50元一张。
2、需要携带的手续要根据,需要出具证明的单位要求来确定,如果对方单位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需要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
法律依据:《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查询人要求出具查询结果证明的,查询机构经审核后,可以出具查询结果证明。查询结果证明应注明查询日期及房屋权属信息利用用途。
有下列不能查询情形的,查询机构可以出具无查询结果的书面证明:
(一)按查询人提供的房屋坐落或权属证书编号无法查询的;
(二)要求查询的房屋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
(三)要求查询的事项、资料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