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厦门公积金如何提取
厦门公积金要提取的话,你要有购房的合同,就是你要有买房的证据,这样子就可以去提取公积金了。
‘贰’ 我是外地的在厦门离职后公积金如何提取
一般情况下,带着《离职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去审核通过后,发给你《公积金提取单据》回到离职单位去盖章,然后回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详细情况,请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
‘叁’ 在厦门市如何提取公积金
厦门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方法:
1、到当地市房管局开个“无房产证明”,拿身份证原件给工作人员,告诉他提取公积金,工作人员会开证明;
2、带上身份证原件,去公积金缴费银行,让银行工作人员帮忙打印公积金流水单;
3、接着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局填够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在申请表上填写你的银行卡账号等相关信息;
4、最后将房产证明、公积金流水单、公积金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并交给公积金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审理,审核通过,大概半个月就能领取到公积金。
‘肆’ 外地人离职后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外地户口离职时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但是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离职证明;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
3、身份证;
4、公积金转入的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伍’ 外地人 离职后 怎样提取公积金
1、向单位索取退工单,并且有盖章。退工单的目的是证明你已经从上海的单位辞职,这是为了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里的“与上海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条。这个退工单不是手写的随便一张纸,应该是打印版,并且有公司公章,具有法律效力,表示自己已经不在当地工作。
2、置办好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提取证明是提取公积金的必备材料之一,这个证明你可以到上海的任意一个公积金提取建设银行点索要一张, 无涂改填写后,到原来工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即可完毕。如果怕自己填写错误,可以向建行工作人员索取两张,自己填写时要谨慎填写提取理由。
3、自己的身份材料。自己的身份材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这几样都是证明你的身份以及户口的东西,如果没有户口簿,可以到家乡当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户口本需要原件。
4、公积金的提取认证当地的建设银行点,并且不是所有的建设银行。劳动者可以在网上查询离你较近的一个点,然后把自己具有的相关材料提供给工作人员。去的时候一定要知道自己的公积金账号,且最好携带社保卡。在公积金提取证明上也有相关提示,要求社保卡。
拓展资料:注意事项
职工骗提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如果没有成功,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认识到错误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被冻结1年;如果已经成功,但积极退还了骗提金额,并配合调查的,将冻结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2年;如果骗提成功后,且超过规定时间仍拒绝退还,不配合相关调查处理且态度恶劣的,属于挪用性质,将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陆’ 在厦门的外来员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申请人到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
2、填表后,由所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
3、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审核;
4、凭审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证到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或转账。
二、提取条件及提供的材料:
(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盖公章);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夫妻如不在同一户口簿内,可由所在居委会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四)根据不同提取原因,分别提供下述材料(所需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非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②外地户籍证明(如户口簿、外来人员有效暂住证);③外地新单位就业证明。无外地新单位就业证明的,申请人本人应当场签署《具结保证书》。签署具结保证书的申请人,因相同原因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与第一次提取时间间隔二年(含)以上。
规定是这样要求的,人没有离开厦门照样可以提取的.
具体的可以到我写的参考资料那去查询下.
‘柒’ 厦门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厦门公积金提取流程
2020年厦门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拓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0年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捌’ 厦门公积金怎么提取
提取流程
1、职工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的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该表单不支持打印,需现场领取);
2、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提出申请;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5、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逐月提取的额外流程
职工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应持规定的材料到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受托银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托银行与申请人当场签订委托协议书。
提取材料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②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3、提取金额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卡的,应提供本人的同名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人为购买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玖’ 厦门公积金提取(外地户口)
您好!
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信息,发生下列情况的,可以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办理提取公积金:
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
1)提取现金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或已迁入的当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
①调动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新工作地的公积金中心或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证明原件。
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
1)提取现金
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外地户籍证明(户口簿或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外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交外地就业证明的,职工本人应现场签署《具结保证书》;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
①调动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新工作地的公积金中心或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证明原件。
如果本人在厦门未利用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购房的,一般都可以把账号内余额及利息完全提取,具体办理地点为岛内穆厝旁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C厅国土房产综合服务厅(二)(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或岛外同安区祥平西路国土房产大楼一楼公积金窗口办理审核手续。审批同意后凭审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一般为建设银行)办理提取或转账手续。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签署《具结保证书》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此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