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厦门社保可以转外省吗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2. 我在厦门交了6年社保,现在离开了厦门到其它地方打工。请问在武穴市能继续交吗
在厦门办 社保转出 在其它城市 可以办 社保转入 ,可以先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局或者公司人事,可以如果可以办社保转入,问一下需要什么材料,然后在厦门开具证明材料,就可以转过来了。另外即使现在不转,在武穴市当地重新上也可以 ,等退休的时候两个账户可以做合并。 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不一样的,例如现在外地转北京原则上能转,但是实际转到北京就特别费劲,但是北京可以转出到外地。综上还是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局。
3. 厦门社保如何转到武汉
一、转移人员开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函》
(一)开具条件:
1、有本市江岸、江汉、桥口、武昌、汉阳、青山、洪山或东湖开发区城镇常住户口
2、男未满55周岁、女未满45周岁
3、现与武汉市参保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二)提供资料:
1、本市城区户口原件
2、劳动合同和单位申请转入报告
3、现武汉市社会保险个人编号
4、1998年以前参加工作人员个人档案
二、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程序
(一)转移人员持《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函》到转移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二)转移人持户口原件及转移地《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明细单》到财务窗口办理基金到帐确认手续
(三)每月1—22日到市外转入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结算手续,办理时应提供资料:
1、单位盖章《武汉市跨统筹范围转移人员接续社会保险结算表》
2、转移地《社会保险基金转移明细单》
业务咨询电话:85765410 财务查账电话:85765407
4. 厦门社保怎样转外地
城镇户口一般找好转入地的接受单位(具体联系转入地社保中心),开具接收函即可前往
厦门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5. 在厦门办的医保社保卡,现在想转回湖北老家,需要带什么证件
参保人员离厦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转出手续须知:
一、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会保障卡
3.本人厦门地区的银联卡(目前暂不受理中信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注]:外来员工缴费满一年及以上者,还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4.养老保险手册和养老保险对账(本市人员须提供2006年7月份之前的对账单,外来人员须提供2004年7月份之前的对账单)
5.外来员工按本市技术人员标准缴费,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复印件
二、办理的相关规定及时间
1.参保人员转出社会保险须在用人单位向地税申报停保的次月10日后的正常工作日前来办理。
2.如果参保人员在离厦当月办理地税减退,因缴费未到账原因不能立即办理转移手续的,可在离厦前办理委托代办手续:委托双方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银行卡一起到社保机构办理委托手续。
3.办理地点:市、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市社保中心到个账科办理)
详情可咨询12333.貌似只是转移个人账户金额!
6. 厦门社保转移的方法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至于 办理社保转移的具体方法步骤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出具的证明 办理社保转移的注意事项 办理社保转移的经验心得 等更详尽内容请你参考 http://www.lookgz.com/thread-129830-1-1.html
7. 我现在在厦门社保怎么转回老家需要那些手续
直接到厦门公司所属的社保中心办理转移
带上身份证、社保卡、银联卡
8. 我想把社保从厦门转回湖北,要怎么转,听说转回家会变少,求详细解答!
到厦门社保局打印参保记录证明拿到湖北,湖北单位接收办理转移手续
9. 厦门社保怎么转移
厦门社保转移流程,具体如下:
一、办理条件
申请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一)非本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正在厦参保(即现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已按规定及时缴交并已到账,下同)且年龄未超过40周岁当月的女性参保人员或未超过50周岁当月的男性参保人员;
2.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户籍所在地没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包括视同缴费),且最后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为厦门的。
(二)本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正在厦参保或在厦保留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包括视同缴费)的;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厦门,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各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均不满10年的;
3.经厦门市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申请转入时为本市户籍的人员需注意:若是从未在本市有实际缴费的人员,应先到地税部门登记个人信息,待5个工作日以后方可提出申请;已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必须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至申请转移期间无户籍迁出记录的,方可提出申请。
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1.如有在厦参保未清理的缴费账目,需带上原始缴费材料或凭证前来清理缴费账目后方可申请转出;
2.委托个人代办且需退付个人储蓄型保险或异地与厦门重复缴费的须转出申请人本人事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前来办理委托手续;
3.委托个人代办的代办人应到转出申请人当时办理委托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业务;
二、办理材料
申请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入时正在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5.调入我市的调令、调动通知(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
6.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内容须包括申请人和代办人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代办的事项),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迁入或调入我市的,如果在迁入或调入后首次按本市户籍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时的年龄超过规定年龄,需缴交超龄保险费的,应填报《参保人员异地社保关系转入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1.转出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2.转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转出申请人的养老保险对账单(本市人员2006年7月之前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2004年7月之前参保的)
4.2010年1月1日前曾有异地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需提供原参保地的社保基金转移单(转移单必须包括转移金额、缴费起止时间、缴费月数、历年缴费基数)
5.有个人储蓄性保险的或曾有异地转入的养老保险且与在厦门参加的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的,需提供转出申请人本人指定的厦门地区的银联卡
6.在厦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外地户籍参保人员(即首次在厦参保年龄女超过40周岁、男超过50周岁的)需提供《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7.委托个人代办的须由转出申请人本人事先携带身份证亲自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委托手续;
8.委托单位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代办承诺书》、转出申请人签写的《单位代办委托书》(需退付个人储蓄型保险或异地与厦门重复缴费的必须在委托书中指定厦门地区的银联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申请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1.窗口收到材料,初步审核验证材料完整性、材料是否齐全。(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业务;材料不齐全的,告知补齐材料。)
2.5个工作日内向原社保机构寄出转移联系函。
3.收到原社保机构的转移信息表及基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业务。
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出
1.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由转出申请人自带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2.接收异地社保的联系函
3.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出业务。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2层
电话:0592-532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