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功能,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厦门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和使用市政工程设施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设施,为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及城市排水设施。第四条厦门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本市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
各区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
公安、交通、公路、园林、环保、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各自的行政职责范围内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管理。第五条鼓励外商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投资建设市政工程设施。第六条市政工程设施依照规定实行有偿使用。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爱护市政工程设施,并有权对损害市政工程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第八条对建设、维护和保护市政工程设施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管理第九条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各项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十条旧城改造区、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设施必须纳入旧城改造区、开发区的综合开发计划,配套建设。第十一条市政工程设施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建设。
依附于城市道路、桥涵、隧道的各类管线必须遵循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和市政技术规范,与城市道路、桥涵、隧道同时设计,同步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设施,必须有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方案的会审和工程竣工验收。第十三条承担市政工程设施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证书,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担市政工程设施的设计或施工任务。第十四条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实行保修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年为保修期。
各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单位在保修期内应确保道路质量,保证设施完好、排水畅通、路灯明亮。第三章城市道路管理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隔离带、路肩、路坡、路堤、边沟、挡土墙、堤岸、街巷、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及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建设预留地等。第十六条鼓浪屿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由鼓浪屿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其他各区内3.5米宽以下城市道路,由各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
居住小区内3.5米宽以下的自建道路,由居住小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维护。
上述二款规定以外的城市道路,由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维护。第十七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严禁下列行为:
(一)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汽车;
(二)履带车、铁轮车及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车辆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交警部门批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在非指定的道路上进行机动车试刹车;
(四)损坏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
(五)擅自拆除、动迁、遮挡、更改城市道路工程设施和设备;
(六)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必须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公安交警部门会审同意后,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占道许可证。
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并按照审批的面积、期限、用途占用。临时占用期满后,应立即拆离所占道路,清理场地;使用过程中造成道路损坏的,由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进行修复,修复费用由占用单位承担。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最长期限为1年。第十九条需临时封闭城市道路作集贸市场的,必须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交警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封闭城市道路作集贸市场的,由市场管理单位按照城市道路的养护标准负责养护维修,并向市政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
市场管理单位可委托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进行养护维修。
❷ 厦门岛内哪里有停车场
厦门岛内都有停车场啊,看你要到哪里,火车站旁边世贸有地下停车场,轮渡附近也有地下停车场,主要看你要去哪里了···
❸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的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厦门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和使用市政工程设施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是指城市道路、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高架路、隧道、桥梁(含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过街通道、涵洞、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街头空地、路肩及其附属设施和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预留地。
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设施,包括城市公共排水管道和沟渠、污水处理厂、污水和污泥最终处置设施、排海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本条例所称城市防洪防海潮设施,包括城区范围内的排洪沟渠、湖堤、海堤、堤岸、挡潮闸、有调蓄功能的湖塘、排涝泵站、闸门及其附属设施。
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包括设置在城市道路、街头绿地等处的路灯配电室(箱)、变压器、电杆、灯具、地上地下电线、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施等。第四条厦门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市政工程设施的主管部门。
各区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市政工程设施的管理。第五条市政工程设施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第六条政府鼓励和支持市政工程设施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市政工程设施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第七条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投资建设市政工程设施。
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贷款、集资建设的大型市政工程设施,经批准,可在一定期限内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用于偿还贷款或集资款,不得挪作他用。第八条市政工程设施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和保护的义务,并有权对损害市政工程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投诉。第九条对建设、维护和保护市政工程设施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市政工程设施规划建设第十条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市政工程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一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设施,根据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
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设施,必须符合市政工程设施建设规划,并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第十二条城市住宅小区、旧城改造区、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设施必须分别纳入城市住宅小区、旧城改造区、开发区的综合开发计划,配套建设。第十三条市政工程设施必须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类管线必须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压力管让无压力管的施工原则和市政技术规范,与城市道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第十四条承担市政工程设施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市政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任务。第十五条市政工程设施施工必须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竣工后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实行保修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自交付使用之日起1年内为保修期。第三章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第十六条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市政工程设施,按照市政工程设施的等级、数量及养护、维修的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核拨,并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养护、维修资金。第十七条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市政工程设施,由其委托的市政专业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的区间道路建成验收合格后,交由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小区级道路、组团道路、宅间小路及其排水设施,由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单位自建的市政工程设施,由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❹ 厦门哪里有免费停车的地方
很少见,环岛路东部沿岸可能有个别,商场饭店消费后可以免费停车。没人看管的地方小心贴单。
❺ 厦门有没有免费停车的泊车位
会厦门免费停车的地方还是很多的,因为这里有很多的地方都可以免费停车,只要你能找到
❻ 厦门市有没有类似ETCP停车、无忧停车之类的app
有的。现在厦门市停车类应用是有挺多的,你可以试一下i车位,其实有很多的,不过我时下了这个,对我们这些平时停车难的车主来说是个很好的停车找车位工具。
❼ 厦门高崎机场附近停车场
高崎机场停车场
地址:翔云一路
厦门高崎国际机场南停车场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
紫金黄金宾馆停车场
地址:翔云三路128
❽ 厦门哪条路不能临时停车
,厦门岛内497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拟撤除。市民如果有意见,可在1月30日前反馈意见和建议。这些拟撤除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位于岛内的莲前街道、开元街道、鹭江街道、金山街道、殿前街道、湖里街道等辖区内共27个路段,被撤除的原因归结为位置不合理、公交迁改、道路改造、交通变化、地铁施工等。其中,莲前街道办事处、公园西路、厦禾路千禧园周边、文园路阳鸿新城、华荣路宜宾路至南山路、云顶北路至金山小学、云顶北路鑫合龙、金湖社区周边、枋湖东路(枋湖南路至金湖路)上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拟全数取消。
今年1月1日,厦门首次划定两条交通繁忙路段———鹭江道(厦禾路口至水仙路口段)、东渡路(仙岳路口至南山西路口段),5号下午,厦门市交警支队正式对外公布这两条路段上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以满足市民在这两个路段临时停车的需求。
其中,在鹭江道(厦禾路口至水仙路口)上,如果是出租车,可以在鹭江道轮渡码头公交站旁的出租车专用停车位以及海后路的出租车专用停车位停车上下客,同时也可以在鹭江道沿线相交的道路(水仙路、升平路、大同路、开元路、裕景中心旁道路等)上有施划路内停车泊位或路外停车场的区域上下客。如果是旅游大巴车辆,可以在和平码头停车场及道路一侧的即停即走区域停车上下客。巴士专线车辆在中山路口专用停车位停车上下客,机场专线车辆在大同路口专用停车位停车上下客。如果是私家车及其他车辆,可以在鹭江道沿线相交的道路(水仙路、升平路、大同路、开元路、裕景中心旁道路等)上有施划路内停车泊位或路外、地下停车场的区域停靠。
在东渡路(仙岳路口至南山西路口)上,出租车及其他车辆可以在东渡路沿线相交道路(和旭路、和宁路、和通路、南山西路等)上有施划路内停车泊位或路外、地下停车场的区域停车。
❾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地下停车场需要收费吗
非办公时间收费,办公时间为八点到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