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发生了经济合同纠纷,想请个律师多少钱
经济纠纷涉及财产问题,通常是按照涉及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收费。
‘贰’ 厦门律师事务所
你好,各地律师事务所一般没有此类排名,建议网络登录厦门律师协会网站查询,一般可以获取厦门律师事务所相关资讯。
‘叁’ 厦门经济纠纷律师陈捷律师
法律分析:陈捷律师,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在从事律师执业近20年期间,以勤勉的工作态度以及认真负责的作为造就了其本身勤勉 、执着、正直、严谨、理性的性格特点。擅长处理各类法律纠纷,以经济合同、民商事为主并兼顾刑事案件,在他从业20年间办理了大量的民、刑、经和非诉讼案件,得到了广大当事人的认可,积累了大量丰富的诉讼、非诉讼办案经验,以此为基础逐渐形成了集合同、公司、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方面的专向特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一条 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肆’ 合同纠纷案件选择哪家律师事务所代理好
西湖区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位于杭州西湖畔,以“服务多于法律”为宗旨,强化服务意识,注重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团队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服务领域:经济案件 金融证券 企业法律顾问 电子商务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服务过的客户(部分):
农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香港腾飞印刷器材有限公司,杭州百盛汇金大酒店,杭州新客站商业城有限公司,杭州热带雨林休闲健身有限公司,杭州人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炳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杭州易圣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杭州御喜丝绸有限公司,杭州明快快递有限公司,杭州广利广告有限公司,杭州尚哲进出口有限公司。
位于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29号。如有会见、取保、辩护需求,请联系四乔律师事务所!如您在手机端浏览,可寻找下方电话及官网按钮
‘伍’ 厦门律师
厦门律师在线咨询 厦门着名律师郭先磊郭律师多年的职业经验,专职于企业法务的研究和实践。擅长:公司法务、知识产权、房地产、劳工纠纷和各种经济合同纠纷。现在就职于上海明泰(厦门)律师事务所。
厦门地区郭律师咨询服务热线:159一一6028一9724
上海明泰(厦门)律师事务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经厦门市司法局批准设立,专属执业律师业务的法律服务机 构。
本所自建立之初即采纳了市场化的主动经营管理模式,创新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扩展方式。一方面,我们将自身角色准确的定位于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服务的综合性商事律师事务所,有能力为客户解决各类诉讼及非诉法律事宜;另一方面,我们拥有一支程序分工明确、专业定位明晰的员工及律师队伍,能承诺客户及顾问单位以本所全体成员提供最全面、最有效的法律服务。这样的经营模式不仅让我们在为客户处理法律事务时能有条不紊、循序渐进地应对,也为我们提供了大量接触企业更深层次法律实务的机会。从而让顾问单位的各项法律问题在多名律师、员工的配合中均得以有效解决,本所业务能力亦于实务应对中得以切实提升,真正实现律所与顾问单位的合作共进,互利双赢。
律师(lawyer,solicitor,attorney,a lawyer; a barrister (at law); a counsel; (Am.) an attorney (at law))不同于古代的讼师、状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律师职业的基本特征是。具备必须的法律专业知识。以提供法律服务为职能。受国家保护和管理。
现代律师制度至少应可追溯至古罗马时代甚至古希腊。古罗马人发展了复杂的成文法典以及诉讼制度,包括辩护律师制度,都为近代西方法体系所继承。由于城邦社会重视法治及程序保障的缘故,古罗马时代的律师享有相当崇高的地位,常代表当事人与对造或政府进行诉讼,并且讲求来自希腊地区一脉相承的修辞学及雄辩术训练,许多元老院议员都曾操此业,其中最着名者当推古罗马名政治家西塞罗(Cicero)。
律师起源于古罗马。共和制罗马(公元前510或509~前30)的诉讼,必须根据执政官或法务官的告示,按法定的手续进行。由于法律和告示不断增多,日趋复杂,当事人在诉讼中,特别是在法庭进行辩论时,需要熟悉法律的人协助,因此,从共和制末期到帝国制初期(公元前1世纪后半期),辩护人应运而生。 至公元5世纪末,充当辩护人的,须在主要城市学过法律,取得资格。他们逐渐形成行业,组成自己的职业团体,成为专职律师。
封建制时期,多数国家废除了古代辩论式诉讼,改用纠问式,使律师失去作用。有的国家,如中古初期的法国,虽保留律师制度,但主要只适用于宗教法院,而且律师的职务由僧侣充任。世俗法院有时也允许辩护,但也只有僧侣才能执行这一职能。
公元12世纪以后,法国禁止僧侣在世俗法院充当辩护人,代之以受过封建法律教育,经过律师宣誓、登记入册的职业律师,但其权限受到很大限制,甚至形同虚设。
第一、律师必须通过考试或考核,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但从事法律事务的人,一般是法律工作者,俗称“公民代理”、“黑律师”,而不能叫作律师。 第二、律师必须既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又有执业证书。如果只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没有律师执业证书,就还不能被称为律师。 第三、律师的服务对象是整个社会,没有特定对象。自然人、法人均可委托律师代为法律事务。 第四、从事律师业务时必须有当事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允许越权或滥用权利。 第五、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工作受法律保护,不受行政单位、党派、个人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