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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出租宅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 2022-07-03 15:29:36

A. 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程序

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带着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手续费用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

1、需要双方提供的证件有,带着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到当地房管部门房屋租赁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2、出租人需要提供的证件有,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员房屋使用证。

3、如果出租人是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房屋租赁证,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承租人如果为境外人员的,需要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承租人为境外单位的,需在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5、出租人和承租人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在登记备案后方可领取房屋租赁证。

6、出租人或承担人提供房屋租赁的相关证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地产市场提出申请领取《房屋租赁合同》。

7、出租人和承租人应该认真填写《房屋租赁合同》上的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后,送到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受理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纳0.5‰的交易手续费。并发《房屋租赁证》。

8、在领取《房屋租赁许可证》后并持《房屋租赁许可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及出租房屋标牌。承租人如是外端口人员须要到所在地街道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拓展资料:

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B. 租房子要办什么手续

租房子要办的手续如下:

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房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定房的时候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租房合同总金额的20%。

(2)厦门市出租宅需要什么手续扩展阅读:

一、由于租赁双方的原因而使合同终止的情形主要有: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使用用途的;

4、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6个月以上的;

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

二、出租方的义务:

1、出租方须按时将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已附件为准)交付承租方使用。

2、该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或灾害而受到损坏时,出租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如上述损坏在二十天内未得到修理,且过错未得到对方谅解,承租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视为违约。

3、出租方应确保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并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移转或其他影响承租方权益的事情时,出租方应保证所有权人、或其他影响承租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承租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出租方应负赔偿责任。

4、出租方应督促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充分的保安、消防工作及安静清洁的居住环境;及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向承租方提供足够的服务,如冷水、热水、电的供应及各种设备的正常工作。

三、承租方的义务:

1、 承租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押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2、 承租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可在该房屋内进行装修或添置设备,但不得影响该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可将添置的可拆动的动产部分自行拆运,同时将该房屋恢复原状,并承担其费用,经出租方验收认可后归还出租方。

3、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如因承租方的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承租方应负赔偿责任。

4、 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变更使用性质,不应存放危险物品,如因此发生损害,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 承租方应遵守已公布的中国的法律和法规,不在该房屋上从事任何非法活动。

C. 个人公寓出租需要什么手续房东出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现在人们总是喜欢把钱在房地产上面,特别是公寓是比较不错的选择对于公寓,如果说买的多,那么就必须要往外进行出租了,对于个人公寓出租需要什么手续,人们都是感觉到特别的疑问,另外对于房东出租房子要注意什么也是应该要知道的,这样才能够让人民放心。
个人公寓出租需要什么手续?
A.首先要与业主签订相关的合作协议,一般合同的年限至少要十年左右,以确保在经营的过程中,不会因为各方面问题,出现房屋的变动影响生意。其次租用的房屋用途要明确,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
B.另外还有机构组织,代码许可证,税务许可证,特许许可证等等。对于办理酒店经营场所的相关文献资料也要进行了解。接着,与房东确立相关的房产证经营的许可范围,是否符合公寓房经营的要求。
C.在公寓酒店经营的过程中,要规范合法,更要有着服务意识的加强和各方面品质的维护。做公寓房开酒店赚钱吗?公寓酒店需要什么手续的答案,都提供了正规化的创业方式。
D.只要在公寓酒店开创的过程中,能够维护及服务品质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顺应市场的潮流,赢得消费者的认可,就可以加大业务量的提升,获得超额的利润。
房东出租房子要注意什么?
一、办理出租房屋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手续及消防验收合格手续。按照法律规定,除经依法批准修建的住宅可以无须办理竣工验收合格手续及消防验收合格手续而出租之外,未取得房屋权证的厂房、仓库、楼、商业铺位出租的,
二、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否则,将可能导致该租赁合同被法院以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认定为无效合同,从而导致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出租人也将因此承担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在出租房屋时,应当能够提供对房屋和商铺拥有合法的权利的文件。因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作为其合法权的证明。在签订房屋或者商铺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必须拥有对房屋享有权或者享有出租权。
四、如果用于出租的房屋属于利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而出租建筑物的,必须先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个人公寓出租需要什么手续?看过上面的介绍之后,人们都是应该也了解了吧,所需要办理的手续也是比较多,按照正确的操作去进行办理手续,才能够更让人们放心,同时对于房东出租房子要注意什么,看过上面的介绍之后,人们都是应该也了解了,注意事项也是应该要知道。

D. 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手续,要怎么办

您好,
房屋租赁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具体程序: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填写租赁合同;
二、双方应提交文件资料。
(一)租赁双方当事人必交要件有:
1、《出租屋登记申请表》;
2、《xx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3、《房地产证》、宅基地证或报建表;
4、共有的房产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文件;
5、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人与原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中没有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约定条款,应提交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7、受委托经营管理房屋的除提交有效产权证明外,还应交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上述第3~7项的资料是复印件的,须提供正本核对后(包括加盖核对章和核对人签名),方能生效。
(二)租赁双方当事人交验的文件、资料(只核对原件):
1、租赁双方当事人如果是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2、租赁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是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资格证明。
三、审查登记
1、管理服务中心审查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必交要件资料和交验资料。
2、管理服务中心审查合同内容,并将租赁资料输入"房屋租赁系统"。
3、区租赁所审批核发。
4、当事人到管理服务中心领回《房屋租赁证》。
四、立卷归档

E. 房屋出租需要备案吗

房屋出租对于住宅用房,不需要备案。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F. 自家的房子出租都要什么手续

办理什么手续要看房屋是住宅还是商铺,如果是住宅的话基本上不用办理手续。如果是商铺的话就需要去物业或住建部门办理一下租赁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