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单位集体户口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和材料
单位集体户口办理材料:
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和普通高等院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人才、劳务服务机构的集体户口。
1、单位介绍信及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确定集体户口落户准确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确定的户口协管员填写《申请设立集体户口登记表》;
6、户口协管员与派出所签订的《责任书》。
单位集体户口办理程序:
1、持单位出具的可接收户口的证明,请求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入证明。再到原单位户口管理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同时注销户口,然后回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2、自己单位必须给出具接收证明:拿着单位给出具的接收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去,让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给出具准迁入证明。
3、拿着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准迁入证明,到原来高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再回到原来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就行了。
(1)i厦门怎么填写集体户准迁手续扩展阅读:
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口的条件:
(一)集体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或者本单位享有房屋使用权;
(二)有居住在本单位集体宿舍且相互之间无家庭成员关系的职工;
(三)居住集体宿舍人员数量较多,确有必要设立单位集体户;
(四)申请设立的单位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
除按本规范申报的出生登记外,非本单位职工不得挂靠单位集体户。一个单位原则上只准设立一个单位集体户。人力资源市场需设立集体户的,参照单位集体户办理。
‘贰’ 我原来是厦门集体户口,后来投靠岛内亲戚家,现在要把在老家的女儿迁移过来怎么办理
各派出所户籍窗口(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户政处):203430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
办理对象
1.市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接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工作调动人员、留学人员、海外引进人才等,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2.符合本市投资入户、获得荣誉称号落户、知青回城落户、军转干部落户等户籍政策规定,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3.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房屋买卖、拆迁、离婚、离职等原因需迁移户口,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4.户口在单位集体户内,或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需移出,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的;
5.其它特殊原因需要办理户口挂靠的。
办理条件
1.上述人员需要在本市申请挂靠户口,须符合《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挂靠人员,可选择落户单位集体户,也可选择挂靠亲友家庭户;无法挂靠单位集体户或亲友家庭户的,可挂靠单位所在社区集体户或本人户口所在社区集体户。
2.除挂靠申请人员落户地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不能挂靠在思明区、湖里区之外,其余各区之间均可给予挂靠。
3.单位所在地以单位的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准。
4.被挂靠的亲友家庭户内不能挂靠超过两户人员。
5.被挂靠的亲友家庭户口在侨房地址或属拆迁地址的不能办理户口挂靠。
办理材料
一、办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工作调动人员、留学人员、海外引进人才落户申请的挂靠人员:
(一)挂靠亲友所需材料:
1.签订的《亲友挂靠户口责任书》;
2.人事劳动等部门的招调通知(或接收介绍信);
3.单位接收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单位办公地点证明;
5.本人户口簿(或迁移证)、身份证;
6.亲友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二)挂靠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
1.人事劳动等部门的招调通知(或接收介绍信);
2.单位接收证明;
3.单位集体户口首页;
4.本人户口簿(或迁移证)、身份证。
(三)挂靠社区集体户所需材料:
1.签订的《挂靠社区集体户责任书》;
2.人事劳动等部门的招调通知(或接收介绍信);
3.单位接收证明;
4.单位营业执照;
5.本人户口簿(或迁移证)、身份证。
二、办理投资入户、获得荣誉称号落户、知青回城落户、军转干部落户申请的挂靠人员:
(一)挂靠亲友所需材料:
1.签订的《亲友挂靠户口责任书》;
2.入户申请批件;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4.亲友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二)挂靠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批件;
2.单位集体户口首页;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三、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因房屋买卖、拆迁、离婚、离职等原因办理户口挂靠的人员:
(一)挂靠亲友所需材料:
1.签订的《亲友挂靠户口责任书》;
2.房屋买卖合同、拆迁协议、离婚证、离职证明等;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4.亲友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二)挂靠社区集体户所需材料:
1.签订的《挂靠社区集体户责任书》;
2.房屋买卖合同、拆迁协议、离婚证、离职证明等;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四、户口在单位集体户内,或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需要迁移办理户口挂靠的人员:
(一)挂靠亲友所需材料:
1.签订的《亲友挂靠户口责任书》;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户口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须提供市人才服务中心
移出证明信;
3.亲友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二)挂靠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
1.单位接收证明;
2.单位集体户口首页;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户口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须提供市人才服务中心
移出证明信。
(三)挂靠社区集体户所需材料:
1.签订的《挂靠社区集体户责任书》;
2.单位接收证明;
3.单位营业执照;
4.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户口在市人才服务中心的须提供市人才服务中心移出证明信。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一套。
法律依据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办理流程
拟申请挂靠落户的,由挂靠人向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填写《户口挂靠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户籍窗口民警审核后给予办理挂靠落户手续。对于证件资料齐全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随到随办;需要调查核实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先受理群众申请,后转给社区民警调查,并于5个工作日内向群众答复。
办理时限
证件资料齐全当场办结,需要调查核实的5个工作日内答复。
收费标准及依据
办理户口挂靠不收费。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申请
公安户政部门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户政处):203430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申办条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
2.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
3.父母离婚其未成年子女可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投靠抚养人落户。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父(母)落户参照上述条件。
申办材料
1.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年满16周岁)。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并盖户口专用章)或亲属关系公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3.如投靠的子女属收养的,需提供《收养证》或事实收养公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法律依据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办理流程
1.子女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子女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落户思明、湖里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地址:云顶北路842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办理落户(原户口所在地在省内的持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五个工作日完成核准工作;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或市政务服务中心五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省迁移不收费,省外迁移收取准迁证工本费3元(闽价【1994】费字269号)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申请
公安户政部门 咨询电话(市公安局户政处):203430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申办条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
2.父母或拟申请投靠的成年子女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3.父母身边无子女。
4.未婚成年子女可投靠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父母。
本市岛外人员投靠岛内父(母)落户参照上述条件。
申办材料
1.所有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
3.
父母写出书面声明身边无子女及所有子女的户籍情况,经本市公证机关公证。
4.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5.未婚成年子女投靠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父母,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如涉及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法律依据
《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办理流程
1.子女户口从本市岛外移入岛内的,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申请,由派出所核准。
2.子女户口从市外迁入本市,申请人持上述所需材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户政科申请(落户思明、湖里区的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地址:云顶北路842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3.经核准迁(移)入人员,凭准迁凭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出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地址:七星路106号)办理落户(原户口所在地在省内的持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办理时限
本市岛外户口移入岛内,派出所五个工作日完成核准工作;市外户口迁入本市,公安分局或市政务服务中心五个工作日办结,并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省迁移不收费,省外迁移收取准迁证工本费3元(闽价【1994】费字269号)
一个是未成年一个是成年子女投靠洛书办理流程,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你!
‘叁’ 集体户口迁入和迁出怎样办理
若你已经结婚,拿着结婚证就可以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若没有结婚,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按下列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
l、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
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求迁出户口的,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投靠、调动等原因要求迁出户口的人员
因投靠、工作调动、购房等情况要求迁出户口的,集体户口迁移手续中规定应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准迁证》,同时携带迁出人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夫妻有一方是集体户口,以后小孩子户口可以跟着有户口的一方入户,这个不影响的放心。
关于集体户口迁移手续,还涉及以下问题:
1、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2.“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集体户口迁移手续中这些材料是必须拥有的,否则很难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肆’ 我想把户口迁到居委会集体户口需要办哪些手续
集体户口迁入流程之前我看人家办理过。不算难,就是要多跑几趟!
第一步,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出申请。
第三步,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四步,把户籍证明和相关资料带上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籍科申请迁入。
第五步,等户政科签发的准迁证。
第六步,再带上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出迁出手续并开迁移书。
第七步,就带上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伍’ 集体户口迁入手续流程
法律分析: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办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陆’ 我要把户口迁到单位的集体户,需要什么手续申请书该怎么写
申请书
因工作需要,拟将户口迁移至XXXXXXXXX单位的集体户口中去。
请批准并予以落户。
申请人:XXX
2012年11月26日
附:XXXXXXXXX单位的证明。
‘柒’ 我已经在厦门集体户落户了,现在要把户口迁移到厦门的房子,怎么办理
这个简单:
你要去你厦门所在房子的派出所问下,要什么手续,然后再集体户借户口单页并到派出所盖章,然后到房子所在的派出所做迁移手续。
‘捌’ 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是怎样
若你已经结婚,拿着结婚证就可以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若没有结婚,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如何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按下列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l、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求迁出户口的,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2、投靠、调动等原因要求迁出户口的人员因投靠、工作调动、购房等情况要求迁出户口的,集体户口迁移手续中规定应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准迁证》,同时携带迁出人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夫妻有一方是集体户口,以后小孩子户口可以跟着有户口的一方入户,这个不影响的放心。关于集体户口迁移手续,还涉及以下问题:1、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2.“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集体户口迁移手续中这些材料是必须拥有的,否则很难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熟知集体户口迁移手续,顺利办妥相关问题,节省自己的时间。
‘玖’ 如何办理集体户口迁移手续
l、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
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求迁出户口的,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2、投靠、调动等原因要求迁出户口的人员
因投靠、工作调动、购房等情况要求迁出户口的,集体户口迁移手续中规定应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出的《户口准迁证》,同时携带迁出人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夫妻有一方是集体户口,以后小孩子户口可以跟着有户口的一方入户,这个不影响的放心。
关于集体户口迁移手续,还涉及以下问题:
1、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2.“三投靠”人员
“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集体户口迁移手续中这些材料是必须拥有的,否则很难迁移户口;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