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厦门市兵役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防建设,保障兵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适龄公民应征服现役,优待现役军人和家属,妥善安置退伍军人。
本规定所称适龄公民是指户籍在本市,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年满十八至二十二周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应当被征集服现役的男性公民。第三条市、区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兵役工作。优待、安置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第二章兵役登记第四条市、区兵役机关应于当年兵役登记开始前三十日内发出兵役登记通知和公告。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于兵役登记开始前七日内将登记事项通知到适龄公民。第五条适龄公民应按兵役登记通知的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户口簿到区兵役机关指定的兵役登记站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兵役登记证》;已领取《兵役登记证》但未被征集的,按兵役登记通知,办理核对手续。第六条农村户籍的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发给误工补助和交通费用或保障其交通工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和体检,应视为正常出勤。第七条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查验适龄公民的《兵役登记证》,但兵役登记开始前当年满十八周岁的适龄公民除外:
(一)招收、招聘员工;
(二)招收学生;
(三)审批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
(四)审批土地、滩涂的使用权;
(五)办理出境、留学、劳务输出手续;
(六)办理车、船牌照、驾驶证、营运证照;
(七)办理待业证、个人贷款等。
对适龄人民不出示《兵役登记证》的,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得办理上款规定的事项。第三章兵员征集第八条全市每年征集新兵的数量、范围、时间、办法和要求,由市人民政府、厦门警备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军区当年的征兵命令规定执行。第九条适龄公民按户籍所在地征集。户籍属外省、地、市的适龄公民,回原户籍所在地征集。
本市企业、事业单位的适龄公民,按照行政辖区民兵工作管辖范围征集;跨区分布的单位,按当地兵役机关指定的区域征集;户籍在厦门岛内各区的适龄公民,可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兵役机关征集;户籍在厦门岛外,工作单位在厦门岛内的适龄公民,在其户籍性质不变不迁的原则下,可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兵役机关征集。第十条城镇户籍适龄公民的征集比例,根据上级当年安排了的征集任务和城镇户籍人口比例进行合理分配。第十一条征兵期间,市、区人民政府在成立征兵领导机构的同时,组织兵役机关、公安、安全、监察、民政、卫生、宣传、教育、财政、交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成立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辖区内的征兵工作,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办理本单位、本辖区的征兵工作。第十二条体检、政审合格、但因名额限制末征集入伍的适龄公民,各单位招工、招干、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录取。第四章义务兵优待第十三条兵役机关、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以权谋私、拘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四条从单位应征队伍的义务兵,其年优待金由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属城镇待业青年应征入伍的义务兵,其年优待金按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生活费收入的30%标准发放。优待金由市、区政府各承担50%。
农村户籍的义务兵,其优待金实行镇统筹、村补助,按照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5%标准发放。有条件的,逐步实行区统筹。
对义务兵家属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由当地政府或原单位给予适当补助。第十五条义务兵优待金发给其家属。农村的每年春节前发放;城市的每年八月一日前发放。第十六条农村义务兵服役期间,原承包的责任田(山、滩)各分得的自留地(山、林)等继续保留。军属耕作发生困难时,由镇或村负责组织必要的帮助。
Ⅱ 退伍兵人才市场在哪里有呢
一般都是在当地的劳动人才市场,或者政务大厅的社保窗口咨询,会有不定期的活动
Ⅲ 厦门哪里有招工的到哪里找好
1:太多了,厦门用工很紧张的。
2:可以去岛内的人才中心,有几百家在招聘,不收费的,要刷身份证入场。
3:也可以去网站上看看,厦门人才网,58等等
Ⅳ 退伍军人怎么找工作
没技术就去学吧,刚退伍年龄也不大,学个电汽焊之类的技术,将来工作待遇也有保证。
当然也可以先找一份工作来做,只要你不怕吃苦,边工作边学习也是一样。
像送货、快递、保安甚至业务员等等工作都可以试着去做。
Ⅳ 企业如何招聘退伍军人
我找了点资料,希望可以帮助你。
最近,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这是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推动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孙绍聘局长就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出台的背景、政策解读以及下步如何实施等情况做了解答。
问:为什么要出台优惠政策,它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大家都知道,退役士兵安置事关军队和国防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退役士兵安置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矛盾,主要表现为现行安置政策法规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安置办法与市场就业机制相冲突。
为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国家不断调整安置政策,特别是近年来,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在加大安排工作力度的同时,适应用工制度的改革,积极总结各地的经验做法,不断拓宽安置渠道,积极鼓励和引导退役士兵走自谋职业的路子。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全国已有1000多个县(市)推行了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每年选择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已达到25%。尤其是在沿海经济发达的浙江、广东、江苏、福建等省已达到50%以上。实践证明,自谋职业的安置办法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也是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难的有效途径。但由于一些地方特别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筹措资金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费难以落实,加之国家现有扶持和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起点低、范围窄,致使多数地区推行自谋职业安置办法进展缓慢,各地发展很不平衡。为此,国务院、中央军委要求民政部会同教育、公安、财政、人事、劳动保障、人行、税务、工商等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2003年,我部会同上述八个部门在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并联合上报了国务院。日前,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已转发了这个《意见》。
国家制定出台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其目的就是要为城镇退役士兵提供多方面的优惠和保障,提高他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就业竞争能力,引导和鼓励他们转变就业观念,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主动走政府扶持、市场就业路子,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其根本意义在于,通过退役士兵的优惠,鼓励适龄青年积极参军报国,激励在役士兵安心服役,促进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保持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问:《意见》在哪些方面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给予了优惠?
答:《意见》从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从事个体经济、税收、贷款、户籍等7个方面规定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优惠。
问:哪些对象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从什么时间算起?
答:符合《兵役法》规定在城镇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经本人申请并经当地政府批准,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定《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均可以享受《意见》规定的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从《意见》下发之日起实施,适用于2003年冬季以后的转业士官、城镇复员士官和退伍义务兵。
问:《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由哪级部门制定,具体由哪个部门发放?
答:退役士兵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凭证是《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所以《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式样的制定、印制、发放和管理是一项很严肃的工作。因此,《意见》规定,《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印制,由安置地民政部门负责核发。
问:政府在哪些方面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服务?
答:《意见》在加强对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培训、积极为他们就业提供服务等方面,对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和就业服务单位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求所有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等机构(包括政府机构、民间组织机构、民办非企业机构),根据市场就业需要,制定具体措施、创造优惠条件,加强对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培训工作,为他们最终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二是要求各类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积极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提供职业介绍和指导服务,并提供档案管理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同时,要减免一定的服务费用。
三是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应聘社会工作岗位和报考公务员时,享有充分的优先权。
问: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培训费用如何报销?这些费用如何解决?
答:城镇退役士兵经培训取得国家承认的就业资格证书的,由当地民政部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这笔经费,主要由当地政府解决,中央财政每年对安置任务重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给予一定的补助。
问: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后的社会保障是如何规定的?
答:《意见》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后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本人要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二是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凭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接续手续,及时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个人账户。在服役期间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新建立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问:国家为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提供了哪些优待?
答:《意见》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至20分的优待。其中,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以上的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
此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多长时间内享受哪些免费政策?
答: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可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在3年内免交5类行政事业性费用。
一是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费;
二是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三是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四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五是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
问:《意见》中关于单位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意见》规定,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均可以享受免税政策。
问:请您谈谈,享受税收减免的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申请程序如何?可以减免哪些税种?
答:上述服务型企业和商贸企业,只要当年新接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的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的,就有申请免税的资格。
免税程序是由当地民政部门对企业接收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人数和签订合同等情况进行认定,同级税务机关审核后,就可以办理免税手续。
经审查,符合免税条件的企业,可以在3年内免除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不足职工总数30%的,将如何免税?
答:企业资格条件和免税程序大体和接收30%以上的一样,但免税的比例有所区别。只能在3年内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企业职工总数×100%)×2。
问:《意见》所指新办企业是指哪类企业?
答:是指《意见》印发后新组建的企业。原有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改组、扩建、搬迁、转产、以及吸收新成员、改变领导或隶属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不能视为新办企业。同时,《意见》所称的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企业。
问: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能否免税?可以免哪些税种?
答: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的,从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将如何免税?
答: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注:农业税全国已取消)。
问: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的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其经营资金不足时,在贷款方面能否给予支持?
答: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的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其经营资金不足时,可以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问:优惠政策对退役士兵户籍迁移做了哪些规定,与以往的政策有何不同?
答:目前退役士兵的安置去向基本上是“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这次优惠政策规定,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县级以下城镇,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均可以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和有关证明在当地办理落户。此外,家属和子女是农业户口的,可以办理“农转非”手续,随其落户
Ⅵ 退伍兵找工作一般去哪里
物业。
保安。
建筑工地,工资还好。
小贩摆摊。有个退伍兵在北京干摊子不小心弄死个城管。
贷款,自主创业,说是退伍兵可以免息贷款,但是手续复杂。
凭家人关系。
也就这些了吧。
Ⅶ 招聘大量退役军人 待遇如何
根据“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则,退伍义务兵原是农业户口的,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置;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
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农村招收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应当安排工作。
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由上一级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都有按国家有关规定安置退伍军人的义务。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城镇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则发给生活补助。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待。
在五种情况下,退役士兵将被取消安置资格: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者退伍后待安排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处罚的;为谋取安置资格办理假材料、占用农村指标入伍、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在农村入伍后私自购买城镇户口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的城镇退役士兵。
同时,有关文件还规定,没有完成安置任务的地区不能评为双拥模范城(县)。对不接收安置任务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安置导向:鼓励自谋职业
国家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各有关部门优先办理证照、安排场地和摊位;除依法颁发证照收取工本费外,在3年内免收各项行政性收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军龄可视同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并和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应允许其配偶和子女按现行户籍管理政策在城镇落户并解决其子女入学问题;如被用人单位录用,享受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的福利待遇,其军龄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Ⅷ 我想招聘一批退伍军人,在哪能招聘到
退伍军人回到地方后要先到县(市,区)的民政局报到,具体时间是每年的11月下旬到12月下旬报到,你可以去一趟民政局找一下这些人的联络方式,或者打印一部分你们单位基本情况的书面介绍。也可以到招聘网站注册后注明招收转业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