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有什么区别税法上对这些公司形式有什么规定或者哪种形式对跨省经营的更有利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总公司的投资,在会计中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年升毫年个民事活动,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在本国内大多数子公司都是通过合资或并购的形式设立的.子公司不可以跟母公司申请同样的公司名称,而分公司可以申请.二者有利有弊,成立分公司好管理,但是有什么问题都有总公司承担风险,责任.成立子公司,出资少,但是不容易管理.这就要对子公司进行严格的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包括有:人员控制,财务控制,审计控制,业绩评价控制,资金控制.一、人员控制
人员控制是指母公司有权确定子公司的财务人员的人选,通过财务人员及时将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反馈给母公司,以实现对子公司财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财务控制应坚持以人为本,把好进人用人关。古人言:“成事在人。”进什么人,在什么岗位上用什么人,这是极其重要的问题。按照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人员控制方法的不同,人员控制可分为两种:
1、直接委派制。在这种方法下,母公司对下属公司的财务人员实行统一委派,财务人员的劳资、人事关系均由母公司直接管理。
此方法的优点在于财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决定于母公司,能避免由于利益受制于他人而产生的对集团整体利益的损害;母公司对财务人员的调配和岗位轮换有决定权、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佳配置,同时能避免财务人员因长期共同工作而形成的某种不利于集团的默契;选择标准统一,有利于财务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其缺点在于财务人员仿佛游离于子公司之外,由于利益关系不同容易产生财务人员与经营者之间的协调配合,影响企业的效率,不利于集团整体的发展,当子公司出现问题时,经营者可能会以此作为推托责任的借口。
2、资格审批制。资格审批制是母公司规定子公司人员任职的资格条件,由子公司自行选择其财务人员,向母公司报请批准,所报人员必须符合母公司对财务人员的资格规定,母公司根据所报人员的资格并结合实际业务水平确定其能否上岗工作。
该方法的优点在于子公司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所需的财务人员,有利于财务人员和经营者之间的协调配合;资格审查制度可以确保所选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母公司对财务人员资格的最终审查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其缺点是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度不如直接委派制;由于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容易产生任人唯亲的现象;财务人员的利益不独立于子公司,容易受制于人。
目前,国内集团型企业为了保证控制权,最大限度发挥会计监督职能,比较普遍的采用直接委派制。由于目前企业基本上采用合资、收购的方式组建下属子公司,使子公司的经营者与母公司委派的财务人员关系十分复杂,如何提高委派财务人员的素质,协调子公司经营者与财务人员的关系,成为直接委派制扬长避短的关键。定期的外派财务人员的培训与经验交流都可以起到良好的效果。总之,在人员控制上首先要提倡高标准,严要求,即财务人员要具备较高的思想品德、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并具有熟练的业务技能。其次,在人员管理上,引入竞争机制。
二、制度控制
制度控制是母公司通过制定系列的财务规章制度,要求子公司严格执行,以实现对子公司财务活动的控制。制度控制首先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在母公司的监督下结合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符合各子公司行业特点的、切合实际的、具体的、从属于集团整体的内部财务制度。
对于一些容易造成损失和资产流失的重要方面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如对外投资的审批;向外单位担保的限制;购置大额资产的报批;对子公司资金拆借的约束等等。同时,母公司应督促子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具体的内部财务制度,这些制度应从属于集团整体的财务制度。财务控制制度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岗位分离制度2.审批权限控制制度3.会计系统控制制度。
制度控制的优点是能保证子公司的内部财务运行有章可循,从事前入手加以控制,从根源上防止子公司财务活动失控。缺点在于此方法的有效性受子公司执行财务制度力度大小的影响,一旦子公司有意隐瞒或不贯彻执行,各种制度不过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母公司要经常检查子公司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此方法的有效性。
三、审计控制
审计控制是指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子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审计,通过审计来了解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行为予以处罚,以达到财务控制的目的。
个别子公司受自身利益的趋势,往往采用一些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方法来掩盖不合规范的经营活动,并将粉饰过的财务报表送母公司,这些都会使母公司的决策建立在错误的信息上。为获取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和规范子公司的财务活动,对子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是十分必要的。对子公司的审计可分为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外部审计有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主要是对子公司报表的公允性、真实性和一贯性发表意见。内部审计对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经济效益状况进行审计和评价,查明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效益性。从加强对子公司财务控制的角度来看,内部审计由于其审计人员为集团公司人员,对子公司较为了解,其审计的范围更宽,因此较外部审计更能发挥作用。外部审计的执行者是社会中介机构,独立性较强,不易受人际关系的影响。两种审计方式的结合应用,可以使母公司更全面、更有效的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
审计的优点在于权威性和可靠性,对于具体问题的查处和发现最直接有效,对于子公司有一定的震慑作用。缺点是审计控制大多数情况下属于事后监督,通过审计查处问题时,不合规的行为往往已经发生,虽然对当事人要进行处罚,但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过多的审计活动也会干扰子公司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
加强审计监督仍然是财务控制的关键,是防微杜渐,亡羊补牢的重要手段。从“安然”到“世通”,由于在审计失误造成的危害是社会性的。朱镕基同志在两次会计工作会议上提出“不做假帐”,给会计工作和审计工作敲响了警钟。
四、业绩评价控制
业绩评价控制是母公司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据此对子公司的业绩进行衡量,并根据衡量结果采取奖罚措施,以此来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
市场经济中,母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可以有多种目标,如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品牌知名度等,但最终的目的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因此,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活动的要求不仅仅局限于真实、合法、而且要求其能够体现出子公司经营活动的结果,如是否确保了资本金的安全和完整,是否有合理的投资回报率等,这些要求是否实现或多或少的体现在一系列财务指标中。母公司应建立一套以财务指标为主的业绩评价体系,该体系主要包括企业的变现能力指标、偿债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等。针对各公司的不同情况,还可以增加一些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辅助指标,同时还要选择这些指标的标准值作为衡量的依据。通过与标准值的比较,母公司能比较客观的掌握子公司经营活动的业绩和不足,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未来收益有一种比较客观的评价。母公司还可以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财务指标的种类和标准值,以求业绩评价体系客观、标准。
此方法的优点是衡量依据标准化,有利于财务控制制度化,不但能反映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还能促进子公司完成母公司下达的任务,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目标。其缺点在于建立一套客观的业绩评价系统并不容易,需要母公司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和具体的操作程度。对于一些非子公司所能控制的突发事件造成的财务指标的非正常变化缺乏灵活性;容易诱使子公司的经营者和财务人员为实现某些财务指标而弄虚作假,如费用损失挂帐、做假帐等。
美国思腾思特管理咨询公司创立的EVA评价体系,已经被西门子、索尼、可口可乐等300多家世界知名企业采用,美国的《财富》杂志连续8年发表了美国上市公司财富创造和毁灭排行榜。中国《财经》杂志最近也首次引用EVA评价指标评估上市公司的绩效。
邯钢集团在业绩评价控制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尤其是在成本目标考评体系上成绩巨大,使其成为国内企业效仿的榜样资金控制。
五、资金控制
资金控制是母公司通过各种方法了解子公司的资金状况,对子公司资金的运动次序:筹资、投资、用资、分配等环节加以控制,是子公司的资金流按母公司的要求进行,实现对子公司财务活动的控制。企业的财务活动以资金运动为中心,控制子公司的资金流就等于控制了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资金的控制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财务预算控制,二是建立内部资金结算中心。
财务预算模式可分为多种:资本预算、以销售为起点的预算管理模式、以成本控制为起点的预算管理模式、以现金流为起点的预算管理模式、以目标资本利润为起点的预算管理模式。任何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都有其优点和使用范围,企业可以根据所处的市场环境、产业生命周期自行选择。母公司制定财务预算,并要求子公司严格执行,可以将子公司的资金流纳入集团公司的整体资金流,使两者的价值趋向趋于一致。
建立内部资金结算中心,或财务公司,可以从集团整体的角度控制子公司的资金。各子公司在资金结算中心设立账户,将各自的资金存入,每笔基金的流动都在结算中心存有记录。由于母公司可以掌握每个子公司的资金流动情况,在此基础上还进一步加强了对子公司的资金控制,如统一开立账户、统一存贷业务、统一凋度使用等。
青啤公司作为国内A股和香港H股同时上市的集团型企业,其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上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控制方法。通过低成本扩张,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青岛啤酒无论从规模还是效益上都迅速的发展和壮大,成为国内啤酒行业的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子公司的不断增加,特别是对并购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都成为青啤公司财务工作的重点。通过摸索和总结,青啤公司在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 施以规矩,以成方圆,严格管理,制度先行。结合公司的自身特点。母公司制定了一套统一完整的财务制度。从岗位责任到开支审批、资金调拨,事无俱细,全面规划。从源头上保证了财务工作的合理有序进行,从源头上杜绝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以人为本,强化管理。为了保证母公司财务制度的顺利实施,提高各个子公司财务工作的效率,保证财务工作的质量,青啤公司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财务人员,派驻各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母公司针对子公司财务总监反馈的信息和提出的问题及时总结,并且通过聘请国内外知名财务咨询公司的讲师,及时对驻外财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和座谈,不仅提高了集团内部的财务工作整体水平,也加强了对子公司的管理,强化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度。
3. 赏罚分明,制定完善的目标评价体系。青啤公司每年召开两次有各子公司财务总监参加的年度预算会议和年度决算会议。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和业绩考评体系,保证各子公司能最大限度的完成各自的经营目标,并且最终促成整个企业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制定考评体系的指标时,公司不仅订立了以传统财务管理指标为基础的考评指标,也及时与国际先进管理手段接轨。2002年青啤公司实施了EVA指标考评方法,使财务信息更加合理,反映状况更加真实。
4.紧扣脉门,严控子公司资金使用关。青啤公司很早就成立了内部资金结算中心,避免了因子公司资金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在紧把资金使用关的同时,青啤公司也充分的考虑到各子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诸多不便,特别是针对子公司信贷难的问题,多方协调,与国内商业银行签订了全国范围内的授信合同。2003年青啤公司与美国安海斯-布什公司签定了战略联盟协议,利用可转换债券融资人民币15亿元,为青啤公司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青啤公司的不懈努力,公司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2年公司收入、利润全面增长,费用、开支大幅下降。取得了1993年上市后的最大盈利。
综上,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主要是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通过对子公司财务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行之有效的监督,并且运用考核,收支分离等辅助手段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母公司还可以结合本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采用适合企业集团的方法。需要指出的是每种方法均有其优势与劣势,如何将各种方法有机的结合起来,取长补短,需要母公司不断的在实践中摸索,使其更加适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我国公司法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问题是持二者相互独立说,即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各为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其责任。但在实践中这种“一刀切”的规定过于笼统,不利于保护外部债权人及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合法权益,甚至损害到子公司所在国的利益。有鉴于此,笔者拟就该问题从民法的基本原理出发进行探讨,以期能对完善我国公司立法的相关规定有所裨益。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发展以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发展完善,集团公司、跨国公司等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根据《1995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目前全球4万家跨国公司拥有25万个国外分支机构,其全球海外销售额超过6万亿美元)。与此同时,随之伴生而来的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在通常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通过有限责任原则成立的在法律上相互独立的法人实体,它们相互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在经济上,它们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资金、技术、品牌、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发展战略上,母公司都控制和管理着各子公司,但一旦发生债务关系,根据法人有限责任原则,却只能由各该子公司独立对其债务负责,母公司不承担责任。这样,如果子公司破产,而其破产财产又很少,子公司债权人基本上得不到偿付的情况下,他们能否就母公司的财产提出债权要求,就成了一个非常复杂而又难以处理的法律问题。
在实践中,印度的博帕尔毒气泄漏案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1984年,印度博帕尔市的美资联合碳化物印度有限公司(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的印度子公司)储存的甲基异氰酸盐的金属罐泄漏,致使当地居民2000多人丧生,其余受害者达数十万人。该案发生后,某些受害者的代理人和印度政府向纽约联邦法院就美国母公司的赔偿案提起了诉讼,该法院经一年左右的审理后以“非适宜法院”为由驳回。印度政府于1986年向印度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认为美国母公司对该惨案的发生负有不可推诿的责任。因为博帕尔工厂是由美国母公司设计的,没有安装它在美国的同类工厂要装的应急预警计算机系统;同时,这家公司没有就这种剧毒气体的危险性对住在工厂附近的居民发出过警告,而印度子公司的资产又根本无法满足原告的赔偿请求,美国母公司应对这一惨案的发生负直接责任。至1989年印度政府与美国联合碳化物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美国公司以赔偿4.7亿美元作为该事故的最后解决方案。[1] 该案的核心问题,就是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问题,即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或其他义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
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各国一般没有统一的专门法律予以调整。多数情况下,根据法人有限责任原则,让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并无法律的依据。但考虑到母子公司间经济关系的特殊性,严守有限责任原则,就使跨国公司、集团公司各实体的法律责任与它们的经济联系相分离,因此,有些国家的破产法或公司法虽然仍坚持将有限责任原则作为一般原则,但在实践中往往也采取一些例外的作法,使母公司对破产子公司的债务担负一定的责任。表现形式有揭开公司面纱、多国企业整体责任、严格责任、公司集团法的专门规定等。[2] 在博帕尔案的求偿中,原告向美国法院提出的起诉书就主张追究多国企业的责任,认为实际上只有一个实体——多国企业整体,造成损害的多国企业应对这种损害负责任。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让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负直接责任的做法有两种,一是以传统的有限责任原则的某些例外为根据来揭开法人面纱,追究母公司的责任;一是通过专门的公司集团法作出直接规定。[3]
传统的有限责任原则的最常见的一种例外是“揭开公司面纱”理论,这种理论的根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代理,即如果子公司是母公司的“代理人”、“工具”、“化身”,母公司就要对子公司的债权人负责任。(2)母公司的不当行为,即母公司违反其对子公司合理注意的义务和为自己利益对子公司进行的一些不当管理或干涉行为,使子公司及其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甚至导致子公司破产的情况。(3)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即母公司对子公司实际行使控制权并且滥用其控制地位,对子公司造成损害时。(4)子公司与母公司的资产和事务过度混合,自己没有独立的财产和对事务的决策权。(5)公平和合理的考虑。此外,投资不足;子公司的设立不符合正常的程序;母子公司的相同或重复(包括会议、董事、业务活动、所有权人、经营管理、银行帐户、雇员的控制、广告、资产等都是相同的);对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进行虚假陈述、欺诈等原因也可以使各国法院在实践中揭开公司面纱。[4]
德国采用立法的形式对公司集团的责任关系作出直接规定,在世界上则是独树一帜的。依德国1965年股份公司法的规定,母公司与子公司依情况不同而各有区别:(1)在母公司与子公司间以控制合同或利润转移合同等相联系的情况下,母公司有义务弥补子公司的年度亏损。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没有直接责任,但子公司的债权人由于子公司不能显示任何净亏损的事实而间接地得到保护。(2)对于事实公司集团(即母公司与子公司不是通过企业合同相联系,但子公司事实上是由母公司管理的)来说,允许母公司干涉子公司的事务,但必须对每个个别的和确定的损害予以补偿。(3)对于一体化情况(即母公司对子公司全部持股的情况)来说,母公司则须对子公司的全部债务负直接责任。[5]
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见,我国公司法对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问题是持二者相互独立说,即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各为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其责任。也就是说,我国公司法在母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上仍坚持有限责任原则,并没有作出例外规定。
如上所述,对于母公司与子公司间的债务责任关系,或者如中国般坚守有限责任原则,或者如英美等国般采用有限责任原则的例外即“揭开公司面纱”理论,或者如德国般对公司集团的责任关系作出列举式直接立法规定,都有其可取之处,但它们或者失之偏颇,或者有悖市场经济的主体独立精神,都没有妥善解决母子公司间的债务责任关系问题。
从民法的基本原理出发,首先应当明确的是,不管是母公司的债务责任还是子公司的债务责任都是一种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最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违约责任,一是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它是一种基于合同而产生的以补偿性为主要性质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则是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依法应在民事上承担的法律后果,它与违约责任共同构成民事责任的体系,但二者之间有本质上的区别。子公司因其经营行为而发生的债务责任关系,一般而言,既可能是违约责任,也可能是侵权责任。鉴于违约与侵权这两种责任本质上的不同,对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债务责任关系问题,也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区别分析。
首先,子公司的债务如果是基于合同而产生,那么就应适用违约责任方面的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07条及其后面一系列条文的规定,违约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因此,如果子公司与其它经济主体订立合同,并基于该合同而产生违约之债,子公司就应依其违约行为承担债务责任。同时,由于该债务责任是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而有效的合同必然是基于双方平等协商、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合同权利义务也完全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作为能够订立该合同的合法、独立的主体,不论哪一方,都必须对自己自由选择合同相对人及合同内容的判断独立负责。所以,合同相对人只能向子公司主张违约之债权,而并无向该子公司的母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之权利,这也符合合同自由理念及公司法的有限责任原则。
其次,子公司的债务如果是基于子公司的侵权行为而产生,则应适用侵权责任方面的法律规定。与违约责任不同的是,侵权责任一般发生在预先不存在联系的当事人之间,他们相互间没有意思联络,更谈不上有什么权利义务方面的约定。在侵权法领域,不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的义务是法定的,因此,“现代社会,尽管各国的社会制度、历史习惯、经济发展状况等存在重大差别,但各国侵权法皆以过错责任为原则。”[6] 同时,许多国家针对特殊侵权行为还规定了过错推定、严格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等制度,以弥补过错责任之不足,充分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概而观之,与违约责任中的合同自由、相对主义等理念不同的是,在侵权责任中,各国立法和实践更多地偏向于公平正义、公序良俗等,更偏重于保护被侵害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对于母公司与侵权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关系,应充分考虑到过错、举证责任倒置、公平、过错推定原则等并视子公司所享有的自主性的程度以及母公司对子公司侵权所致损害结果施加影响大小的程度来决定让母公司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这又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其一,如果子公司完全独立自主,并且母公司对于子公司侵权结果的发生并无施加任何影响,则应由子公司独立承担该侵权之债;其二,如果侵权结果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地归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指挥管理、干涉或其他方面施加的影响,则应由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侵权之债承担全部或部分清偿责任。概而言之,即应视母公司对子公司侵权责任发生的过错有无及过错大小来确定是否应由母公司来对子公司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及承担责任的大小。
综上所述,我国《公司法》对于母、子公司没有作出明确界定,对其相互之间的特殊法律关系也没有作出特别管制。仅仅一个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几十字的条文,过于笼统、不利于操作及保护外部债权人和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随着我国加入WTO,跨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子公司的行为也日益频繁,仅仅凭现行的公司立法已经无法解决类似于上述所提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案等关于母子公司间责任关系的纠纷。因此,笔者主张应立即对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细化。具体而言,可以如前文所述,将子公司的债务责任划分为违约与侵权两种情形:在违约与一部分的侵权情形下,可持传统的有限责任原则,由子公司单独就其违约之债向相对人承担责任。在另一部分侵权的情形下,可视子公司侵权后果的发生与母公司过错之有无及大小,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该侵权之债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在立法体例上,则可采用原则性规定与具体条文列举相结合的做法,对公司法第十三条进行修订,或者如德国立法般另行专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Ⅱ 哪位高手可以回答一下《全球通史》和《世界通史》在内容上有什么区别
一、内容上的区别
1、《全球通史》该书在内容上材料新,范围广,除了政治、经济外,还涉及军事、文化、教育、宗教、科学技术、人口、移民、种族关系、道德风尚、思想意识等各个方面。
该书分为《1500年以前的世界》和《1500年以来的世界》两册。
前半部分第一编讲述文明之前的人类历史阶段:第二编讲述欧亚大陆的古代文明(公元前3500—前1000年);第三编欧亚大陆的古典文明(公元前1000—公元500年);第四编讲述欧亚大陆的中世纪文明,500—1500年;第五编讲述1500年以前的非欧亚大陆世界及后记。
1500年以后的世界,有中文版前言和序言,第一编讲述1500年以前诸孤立地区的世界;第二编为新兴西方的世界,1000—1763年;第三编为西方据优势地位时的世界,1763—1914年;第四编为1914年以来西方衰落和成功的世界。
2、《世界通史》该书内容涵盖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外交、科技、法律、宗教、艺术、民俗等领域。
古代卷从古代世界的开端,按纵的历史发展进程依次对各国家或地区的历史分章编写;对公元前4世纪后的诸国按横的历史联系分章编写。中世纪卷按地区和典型专题相结合的系统叙述。
近代卷主要叙述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法国大革命、工业革命、法国里昂和德意志西里西亚工人起义、英国大宪章运动、马克思主义诞生、第一和第二国际、巴黎公社、19世纪晚期主要资本主义国家、19世纪晚期的亚非拉国家等内容。
现代卷主要阐述人类世界进入20世纪后所经历的两次世界大战、俄国十月革命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科学技术革命改变了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乃至思想观念等内容。当代卷以对战后世界各种基本矛盾运动的分析为依据,反映战后世界这个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的统一整体的发展过程与特点,反映各类型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人民运动和对外关系的状况与发展趋势。
二、研究重点的不同
1、《全球通史》该书研究重点放在对人类历史进程有重大影响的诸历史运动、历史事件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联与相互影响上,努力反映局部与整体的对抗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
2、《世界通史》在研究主要侧重于改革发展。
三、时间上的不同
1、《全球通史》该书内容上起人类的起源,下迄20世纪70年代多极世界相对峙时期,上下数十万年。
2、《世界通史》该书分古代、中世纪、近代上、近代下、现代、当代六卷,所述历史始于原始社会止于1996年初,全书用丰富翔实的文字叙述,全方位介绍世界历史的基础知识。
四、论述方式的不同
1、《全球通史》是国家传记编年体,分析居多,笼统的记事 。比较客观,但不全面。
2、《世界通史》是编年体,记事居多,分析占的篇幅小。有些个人情感,但较为详细。
(2)高海斯对厦门有什么影响吗扩展阅读
《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是美国历史学家L·S·斯塔夫里阿诺斯创作的历史着作,分为上下两册,共有7个版本。
从该书文字内容来看,作者对庞杂的史料取舍恰当,对各种历史事件着笔简要,边叙边议,文字生动;从编写技巧来看,每章前冠以简明提要,承上启下,便于掌握线索,条理清晰,结构完整。
《世界通史》作者是崔连仲,全书用丰富翔实的文字叙述,全方位介绍世界历史的基础知识,对历史进行全球性深索的方法是现代历史编纂学的崭新起点。
Ⅲ 菲律宾有哪些好玩的海岛
长滩岛
长滩岛是菲律宾最有名的旅游胜地之一,这里优质的沙滩被誉为“世界上最细的沙滩”。
Ⅳ 09年河南高考询问(有什么好的三本学校)
三本学校是民办学校,教学水平参差不一,学费比较高,但毕业后是本科,而且也可以授予学士学位,有一些正规大学办的三本,很容易被认为是公办的,其实性质也是民办。我觉得上三本比上专科还是要好一点,尽管三本大家普遍认为文凭含金量不高。不知道你是文科还是理科,下面给你提供的是2008年从河南招生(文科)的全部三本学校:
长春师范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办)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河南大学(软件学院,郑州教学点)
河南师范大学与河南教育学院联合办学(办学点在河南教育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与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办学(办学点在郑州师专)
南阳理工学院(对外合作办学)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合办学(办学点在嵩山)
郑州轻工业学院
黄河科技学院
黄河科技学院(对外合作办学)
郑州华信学院
郑州科技学院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河南农业大学华豫学院
河南财经学院成功学院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
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渤海大学文理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科技艺术学院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天津外国语学院滨海外事学院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石家庄铁道学院四方学院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长春税务学院信息经济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
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
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
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
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信息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武汉科技学院外经贸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襄樊学院理工学院
郧阳医学院药护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桂林工学院博文管理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
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大连交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东北大学东软信息学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浙江万里学院
仰恩大学
西安培华学院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上海杉达学院
上海建桥学院
江西蓝天学院
烟台南山学院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长沙医学院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广东白云学院
西安翻译学院
西安欧亚学院
西安外事学院
西京学院
宁夏理工学院
天津天狮学院
海口经济学院
以下是理科:
长春师范学院
华东交通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办)
郑州大学
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河南大学与开封大学联合办学(就读地点在开封大学)
河南大学(软件学院,郑州教学点)
河南师范大学与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办学(办学点在省机电高专)
河南师范大学与河南教育学院联合办学(办学点在河南教育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与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办学(办学点在郑州师专)
信阳师范学院与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办学(办学点在信阳农专)
南阳师范学院
南阳理工学院(软件类专业)
南阳理工学院(对外合作办学)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合办学(办学点在嵩山)
郑州轻工业学院
中原工学院
黄河科技学院
黄河科技学院(对外合作办学)
郑州华信学院
郑州科技学院
河南大学民生学院
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
河南农业大学华豫学院
河南财经学院成功学院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天津大学仁爱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西南大学育才学院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
河北工程大学科信学院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
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学院
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
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
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
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渤海大学文理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
辽宁科技大学信息技术学院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
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
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理工学院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天津外国语学院滨海外事学院
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
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
河北农业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华北煤炭医学院冀唐学院
石家庄经济学院华信学院
石家庄铁道学院四方学院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
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
辽宁中医药大学杏林学院
沈阳理工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沈阳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长春大学旅游学院
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长春税务学院信息经济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城建学院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学院
吉林农业大学发展学院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华德应用技术学院
哈尔滨理工大学远东学院
哈尔滨商业大学德强商务学院
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
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信息学院
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
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技学院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
三峡大学科技学院
武汉工业学院工商学院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武汉科技学院外经贸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
襄樊学院理工学院
郧阳医学院药护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
湖南工程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
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
广西中医学院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桂林工学院博文管理学院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成都学院
四川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贵阳中医学院时珍学院
贵州财经学院商务学院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青海大学昆仑学院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大连交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东北大学东软信息学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
北京化工大学北方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贵州大学明德学院
贵阳医学院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浙江万里学院
仰恩大学
西安培华学院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上海杉达学院
上海建桥学院
江西蓝天学院
烟台南山学院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长沙医学院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广东白云学院
西安翻译学院
西安欧亚学院
西安外事学院
西京学院
宁夏理工学院
天津天狮学院
海口经济学院
如果需要以上学校从河南录取的详细资料,请与我联系。
Ⅳ 台风“海高斯”在珠海登陆,有哪些地方受到了影响
珠江三角洲市县、茂名、阳江、云浮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其余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台风风力最低10级,最高达到15级。当地居民都有序的防范应对台风。
一、海高斯 ”登陆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海岸,当地各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其余市县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当地居民都有序的开展着,关商店,关商场,关学校,预防台风的到来,都在家里关着窗户,等待台风的到来。
Ⅵ 关于厦门鼓浪屿4日3夜行程
4天3夜这样安排
1,第一天,然后提出要寻找,火车或渡轮或建议附近去哪里都方便厦门,住,可以考虑锦江之星,如家,7天此举的经济型酒店链,这笔钱会推荐入住两间酒店:
轮渡那边的温德姆酒店(高档轿车接机),大概1000左右早餐,俯瞰鼓浪屿,大海!黄泽环岛路最好的酒店,硬件,景观,晚各服最强
可以去中山路逛街,中国十大商业名街,要走的路,中山路购物和吃零食不花<50吃免费住宿花费100 2,第二天就可以去鼓浪屿,如果你不玩你想要的景点门票,门票日光岩60,菽庄花园15(去),海底世界60,太贵了,成本低,两个人水+零食<30
晚住宿鼓浪屿鼓浪屿吃的鱼,喝马拉桑果汁,张三疯奶茶,走!
给娜娅建议,李家庄等这样的宾馆,超有感觉,必须事先设定,很热!虽然价格不菲,但值得!
3,第三天早上去普陀山和湖泊堡垒,渡轮在从靠近巴士15分钟,2 /人,打车10,超过公交从火车站,大约出租车25分钟15,南普陀门票3 /人,好像是20胡里山炮台,下午和傍晚漫步厦门湖里山和海边木栈道的海滩有一个很浪漫,和环岛路海边,你可以租一辆双人自行车,吃在厦门附近吃,但也是一个不错的便宜,甚至吃100票的票价也是100其他50,300,以获得第三天免费住宿
4,第四天可以考虑集美上午集美鳌园,集美
,这样下次飞了,下午回来的,吃不到150加得到
5,另一个折扣的一些提示:
厦门良好的治安,尤其是思明岛,但还是要小心为妙,很容易找到的路打车,在厦门比较厚道祝您旅游愉快,不够详细,哥哥
好人做到底,然后提供给吃旁边
发挥出来的时候,你可以去到对面的鼓浪屿轮渡开元路141号,炒的海鲜店,好吃又便宜,人超多了几个不错的地方,老了啊,两个人可以70是非常好的
文灶店小眼镜大排档,老,旅游业会吃小
民路鱿鱼,味道鲜美,有点特色
去那边玩的时候厦门安海斯曾厝至香岛道边的大排档吃了很多海鲜,两个人100多,价格会更贵,但环境不错,味道不错,在沙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