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车辆户口迁移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车辆迁户需要的手续包括:转出手续:车主填写《车辆过户审批申请表》,申请转出。转入手续: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持单位证明和封存的车辆档案,到车辆调出地车辆管理部门,填写《车辆登记申请表》,申请办理转入手续。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档案进行拆封,领取临时车牌,对车辆进行标识、检查,经车辆技术档案核实无误后,发给车牌和驾驶证。
法律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㈡ 车辆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车辆转户口需要的手续:
1、车辆转籍。
2、转出手续。
3、转入手续。
4、驾照转籍。
车辆转户口需要的证件: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投靠迁移的(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居住证)、升学入户的(录取通知书)等证件及资料。
(2)厦门车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扩展阅读:
车辆过户详细流程
1、开据交易:缴纳二手车交易税。私户1%收取,公户4%收取,
2、车辆外检:将车开到检车处,车辆进行外检、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进入过户大厅办理归档手续。
3、车牌选号: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用。
4、转移迁出:需要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机动车产权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㈢ 厦门迁户口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法律分析:迁户口,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到迁入地后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办理迁入登记即可。迁户口需要的证件: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房产证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㈣ 车辆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车辆转户口需要的手续:
1、车辆转籍。
2、转出手续。
3、转入手续。
4、驾照转籍。
车辆转户口需要的证件: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投靠迁移的(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居住证)、升学入户的(录取通知书)等证件及资料。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四条
已注册登记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持下列资料,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解除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应当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五)《机动车行驶证》;
(六)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的标准照片;
(七)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还应当交回机动车号牌。
㈤ 厦门车辆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车辆登记人事先处理完毕车辆违章事故,车辆手续齐全,有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车票据,保险等手续,车检需要合格。
双方当事人持身份证,和车一起,到车辆登记的车管所,申请过户该机动车。
异地户籍,需要有本地居住证。
㈥ 机动车转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法律分析:一、车辆转籍。(一)转出手续:1、车主填写《机动车转籍审批申请表》,申请办理转籍手续。2、车辆经安全检查合格后,车管部门将收回原号牌及行驶证,并在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的变更登记栏内签注"转至某省某地车管所",并加盖发牌机关印章,连同《机动车转出通知单》装入档案,密封后邮寄或交车主本人带到新的车辆管理所办落户手续。车辆管理部门发给车主临时号牌,以便行驶至新的车主地址。(二)转入手续:1、机动车到达目的地后,车主凭单位证明及密封的车辆档案,到转入地车管部门关领取并填写《机动车登记申请表》,申请转入手续。2、车管部门启封车辆档案,收缴临时号牌,并对车辆进行认定和检查,经审核车辆技术档案无误后,核发号牌和行车执照。二、驾照转籍。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由迁入地或居住地车辆管理所受理。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