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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厦门到九江怎么走 2024-11-03 02:26:05

泉州生育险在厦门怎么报

发布时间: 2022-07-16 03:51:12

⑴ 厦门市生育险怎么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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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我是泉州的,关于职工医保对生育险是怎么报销的呢

一、申报受理。
生小孩医疗保险是用人单位替职工缴纳的,个人不需缴纳任何保险费。相应地,在申请生小孩医疗保险报销时,也需由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服务人员代为申报。

二、资格审核。
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的生育部门在接到职工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工作人员递交的申报受理材料后,需尽快进行前台资格和资料审核。

三、待遇核定和结算。
若收到受理回执单,在女职工产假开始后一个月内,由用人单位或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报销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的生小孩医疗保险窗口,去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四、待遇划拨。当地社会保险中心的生育保险窗口工作人员对报销材料的审核通过后,会核算出需支付给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第七条

⑶ 我是泉州人在泉州交了农保,在厦门交了医社保,老公是江西的,想在江西生小孩,生育保两边都可以报销吗

生育保险只能报一个地方,因为相关单据你要提交到要报销的那边去审核和入档的,厦门的医社保是职工参保的比农保报销的多,要到江西生小孩要先看看厦门外地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

⑷ 厦门报销生育险需要什么资料

厦门市报销生育保险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5.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6.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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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在厦门生孩子,本人是泉州医保和社保,如何在泉州办理费用报销

一般是要求开具转诊转院手续的。生完去报销也没什么,只要补齐手续就可以了。

⑹ 泉州市生育险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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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异地生育的参保职工,需提前三个月向医保中心领取《泉州市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申请单》、《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受理单》、《泉州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表》申请报备,事前未及时办理申请手续的(如急诊),须在就诊后出院前申请报备。(男职工还需领取《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生育后6个月内须完整提供以下材料来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1、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
2、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3、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疾病诊断证明专用章);
4、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分类汇总清单(加盖收费专用章);
5、长期医嘱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6、短期(临时)医嘱单复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7、出院小结(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8、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9、已注销的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10、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11、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2、单位开户银行帐号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泉州市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
14、泉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受理单;
15、泉州市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表;
16、代办报销人身份证;
17、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
18、14周妊娠以上流产需提供计生证明。

⑺ 泉州人在厦门办的社保,在泉州生小孩,可以在厦门申请报销吗

异地就医须知 (适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一、哪些人可以申办长期异地就医? 以用人单位形式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如下参保人员可申办长期异地就医: 1.单位退休人员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2.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常驻境内异地工作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 二、如何申办长期异地就医? (一)参保单位经办人持单位证明,或申办人凭医保卡到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简称《异地就医记录册》,(首次申办异地就医记录册为免费,因遗失、损坏需补办及更换《异地就医记录册》的须按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购买)。 (二)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按规定在同一居住地选择1~3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当地未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需选择镇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并经选定的医疗机构(需注明医疗机构等级)和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异地就医记录册》审核盖章后,携带下列资料到本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 办理异地就医手续需携带的资料 序号 人员类别 携带资料 办理地点 携带专项资料(与类别对应) 基础资料及相关手续 1. 单位在职人员 ①《工作单位办理异地就医证明表》 ②异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政府部门开具的驻外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③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半年以上) ①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②《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记录册》 广州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 2. 退休人员 ①《异地就医居住地证明表》或当地派出所(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开具暂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或暂住证复印件或与申请异地就医地相同的异地户口簿复印件 ②单位证明 3. 本市劳务派遣机构 ①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机构的相关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 ②被派遣机构在广州经营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申报异地就医的参保人所在分支机构的相关异地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劳务派遣机构与参保人的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二年以上) ⑤被派遣机构出具的与参保人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⑥《工作单位办理异地就医证明表》 ⑦职业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4 本市职业中介机构 ①《工作单位办理异地就医证明表》 ②异地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参保单位与参保人劳动合同(有效期限半年以上) ④职业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注:单位申办异地就医需提供《异地就医电子版批量导入表》的报盘文件,报盘文件可在广州市医疗保险网下载或到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索取。 三、初次申办异地就医时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未满3家的如何增补? 初次申办异地就医时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未满3家,需增补1家或2家定点医疗机构的,按初次申办异地就医手续的规定和要求办理(详见问题二),并附上原办理申办手续的《异地就医记录册》原件。 四、已选定的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一)已选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一般情况下半年内不可以变更选定的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方可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1.因病情治疗需要 申办并批准异地就医手续满半年后,可按初次申办异地就医手续的规定和要求(详见问题二)办理;办理不满半年的,因病情需要变更医院,须附上更换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案资料及原办理申办手续的《异地就医记录册》原件办理变更手续。 2.迁移新居住地 申办并批准异地就医手续满半年后,可按初次申办异地就医手续的规定和要求(详见问题二),并附上新居住地《异地就医居住地证明表》或当地派出所(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开具暂住半年以上的证明或暂住证的复印件,及原办理申办手续的《异地就医记录册》原件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二)医疗机构名称变更或等级变更 持原选定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办理申办手续的《异地就医记录册》原件到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三)个人资料或参保单位名称变更 按初次申办异地就医手续的规定和要求(详见问题二),持参保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原办理申办手续的《异地就医记录册》原件到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五、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后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在经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确认选定的异地医疗机构发生的如下医疗费用由个人垫付后向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一)住院及急诊留观医疗费用; (二)经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审批并在审批有效期内开展相应的门诊特定项目(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肝、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尿毒症血透、腹透)及指定门诊慢性病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已申办异地就医手续的参保人员回广州市医保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能否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可以。需由个人现金垫付后,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1个月内,按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零星医疗费审核报销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 七、注销异地就医有哪些条件和程序? 已申办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返回广州市医保统筹区内长期居住、工作,就医可办理注销异地就医。注销后半年内不能再次申办异地就医手续。 参保人凭本人申请,持原办理申办手续的《异地就医记录册》原件到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办理注销异地就医手续;办理后,参保人所发生的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进行记帐。 八、暂停参保或终止参保及变更参保单位后,原异地就医申请如何处理? 对已办理异地就医审批手续的参保人,暂停参保(在职)、终止参保(在职/退休)、变更参保单位(在职)的,原异地就医审批失效;变更参保单位(退休)的,不及时办理变更异地就医审批手续的,原异地就医审批失效。以上情况,在此后发生的异地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支付。 注:《工作单位办理异地就医证明表》、《异地就医居住地证明表》、《异地就医电子版批量导入表》的报盘文件可在广州市医疗保险网下载或到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索取。(网址:http://www.gzyb.net)。 医疗业务无需到梅东路的市医保中心,只要就近到各区的二级经办机构办理就可以。

⑻ 厦门社保生育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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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1、生育女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生育当月,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而补缴的生育保险费,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的缴费月份之内),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2、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盛市计划生育规定。

4、申请人需提供资料: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厦门银联储蓄卡(建议提供四大行的);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原件需加盖医院章,出入院诊断孕产次信息缺失的,需提供入院记录;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手术记录);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卫计委规定,属于免于办理计生证的,可按规定提供登记报备材料),台港澳及外籍人士无法提供一、二孩登记表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的,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拓展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网络_生育保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