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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企业如何办理接收技术骨干

发布时间: 2022-07-30 11:37:19

‘壹’ 什么是技术骨干技术骨干要具有那些条件技术骨干能代表什么

什么是技术骨干?
技术骨干就是技能人才,指在生产和服务等领域岗位一线,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运用自己的技术和能力进行实际操作的人员。
技术骨干需要的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无私奉献。
3、熟悉本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4、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5、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干能力,掌握企业的核心技术、核心工艺、核心业务等。
6、能独挡一面处理各种常见的技术问题,如通过技术革新,排除设备隐患、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成本等。
技术骨干能代表什么?
技术骨干是企业技术类人才或技术工人的佼佼者,是企业从事安装、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的领头人。

‘贰’ 厦门三高企业骨干人才学历要求

法律分析: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位),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凭,下同);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

3.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24个月;

4.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叁’ 厦门人才引进落户条件有什么

落户政策

在厦就业创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年龄45周岁以下往属本科生,或连续在厦缴交社保1-3年,年龄35周岁以下往届专科生,或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均可落户。

拓展资料

一、国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才(凭身份证、毕业证书或人才入选凭证、学信网查询学历证明报告等有效凭证及在厦连续墩交三个月社保证明),符合规定的可申请直接办理准迁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投靠不受年限限制。

二、生活补助

对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博士(不超过40周岁)每人8万元,硕士(不超过35周岁)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进行发放。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10万元/年、最长两年的生活补助。

市人社局职称管理与专家服务处。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近5年内毕业于符合条件着名院校优势专业的博士,来闽后可申请在厦认定“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最高25万元的安家补助。高层次留学毕业生可申请生活津贴2000元/月,最长五年。软件信息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技术职务或在重要技术岗位任职且年薪达到社平工资3倍以上的,可申请最高3万元/年、最长三年的生活补贴。
新引进的外省及部居免费优秀应届师范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补助。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合中等职业院校、技校等)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可申请见习补贴1980元月,最长一年。
鼓励社会机构批量推荐优秀博士生来厦短期服务,经认定可享受2000元交通补助、最高3000元/月薪酬配套补贴,优先安排租住人才公寓。

三、配偶安置

2021年7月19日起,新引进到厦门有关单位的厦门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其配偶为异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我市调配有关规定的,可根据原工作单位性质,按对应原则统筹安排工作;其他岗位的人才配偶安置由市有关部门积极给予协调。

四、子女就学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子女入学。

五、安居保障

“三高企业”(即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住房大学毕业生可申请最高70㎡公租房,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条件的厦门户籍无住房骨干员工可申请最高70㎡的保障性商品房。适时更新《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A+(杰出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购100㎡-200㎡人才住房(销售价格原则上优惠55%),或可申请130万-1000万元购房补贴,或可申请每月6000元-10000元租房补贴。

本地“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留厦就业,可认定C类人才,申请最高100㎡人才住房。

人才类型确认及购(租)房补贴人才住房。2021年1月1日后首次来厦就业、创业且30周岁(含)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以上毕业生(包含往届毕业生),以及经各区(管委会)认定的、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30周岁(含)以下(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骨干人才,可按规定申请5年内住房实物配租(按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评估租金五折)或租金补贴(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

六、就业创业扶持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市人社局:0592-12333

闽籍4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在厦首次创业的,首次创业且3年内获得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的,投资满一年后,经申请认定按单个项目融资总额的10%、最高50万元给予资金补。符合条件的留学毕业生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资助。

在厦门市金融系统连续全职工作满2年并符合条件的金融从业人员可申请每人最高5万元的职业资格报考补贴。

七、引进生优惠

符合条件的党政类应属硕士引进生到任后挂职同安或翔安区科技镇长助理(正科级),可申请5万元奖励补助;国企类应届博士、硕士安排二级公司副总、总助职务,可分别申请8万元、5万元奖励补助,申请最高40万元购房补助;教育科研类、医疗卫生类、规划建设类应届博士、硕士直聘副高、中级职务、可申请8万元、5万元奖励补助,申请最高50万元购房补助,50万元生活补助。

‘肆’ 请问非厦门人才如何办理入厦手续

1、你这样的情况需要单位配合你办理
2、挂公司集体户比较好申请的,公司证明你是技术骨干,再提供交了4年的社保证明啥的,具体让人力资源部配合
3、已经毕业这么久了不需要报到证了

‘伍’ 在厦企业工作多年的毕业生骨干人才入厦申请表如何填写

可在厦门市人事局的官网上下载

‘陆’ 厦门企业纳税落户,员工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厦门企业纳税落户,员工落户需要的条件:

1、在思明区、湖里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扣除地方各项附加费和减、免、退税款);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扣除地方各项附加费和减、免、退税款),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骨干员工均可,由企业自定);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20万元以上的(扣除地方各项附加费和减、免、退税款),迁入名额增加1人。

2、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15万元以上(限制条件同思明、湖里区);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限制条件同思明、湖里区),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骨干员工均可,由企业自定);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以上的(限制条件同思明、湖里区),迁入名额增加1人。

(6)厦门企业如何办理接收技术骨干扩展阅读:

1、员工落户的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凭相关材料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后,凭《厦门市企业员工落户审核表》及公安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

需要提醒的是,办理投资企业骨干员工落户必须由企业人事干部办理。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的时间是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15-11:45。

2、员工落户的办理时限:

材料提供完整者,承办人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柒’ 厦门骨干人才认定标准

法律分析: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规定,符合(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我市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参照本款申请);(2)《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号)文件印发之日起,随市重点产业项目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3)入选市“双百计划”、“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等市级人才计划、项目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这三类条件的才可以被认定为厦门骨干人才。

法律依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 第一条 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驻厦省部属事业单位)具有厦门户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人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我市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参照本款申请);(二)《关于高层次及骨干人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补充通知》(厦府办〔2017〕218号)文件印发之日起,随市重点产业项目引进的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三)入选市“双百计划”、“海纳百川”人才计划等市级人才计划、项目的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捌’ 厦门人才引进政策

一、引进具有本科、硕士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人才的优惠政策

[允许单调]允许夫妻一方单调,符合计生规定的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或随母迁入。

[户口]凡属引进的人才及随调、随迁人员不受在调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入户的限制,允许在全市范围内(不分岛内岛外)按其居住地(应提供住房证明)就近办理入户。

[流动方式、工龄计算]对辞职、离职或被辞退后来我市工作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后可予办理重新录用手续,其辞职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安家费]从外地引进的,由用人单位按户一次性发给安家费,获得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5000元,其他人员2500元。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业人才)优惠政策
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引进本科、硕士学历或中级职称人才的优惠政策外,还享有如下优惠政策:
[职称确认]从省外(含部属单位)引进的具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市职改办确认,即颁发本市有效的资格证书。
拓展资料:[生活津贴]从省外引进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每人每月发给生活津贴500元。
[社会保险]引进人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社会保险费凡经市人事局批准引进包括重新录用的,社会保险缴费指数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指数1计算。超过本市平均水平的按实际计算。用人单位在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金外,可再为其一次性缴纳一笔养老基金,金额进入个人账户或进入补充养老保险,以提高其退休待遇。引进人才中经资格确认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退休时退休金低于厦门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可按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加补贴予以计发退休待遇。
法律依据:《厦门市技能人才落户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能人才指:(一)取得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核发的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属于本市急需(紧缺)技术工种且为本单位骨干的技能人才;(二)参加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福建省一、二类职业技能或本市A类职业技能获得技术能手称号的。

‘玖’ 厦门重点企骨干员工业落户政策现在还有吗

还有的,骨干型的人才,最快捷的办法是找家纳税大户企业来作为你的工作单位,这样,就能跟单位直接申请个户口了,不过,名额有限哦。在思明区、湖里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2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投资兴办企业,从2003年度起年实际纳税额在15万元以上,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科学研究单位的年实际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拾’ 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更好地实施“科教兴市”方针,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再上新台阶,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继续贯彻“引进国内人才和引进海外人才并举”的方针,积极引进高素质的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第三条 企业作为引进人才的主体,应加快引进人才步伐,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各职能部门应为企业引进人才提供服务和方便。第二章 引进对象第四条 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均属引进对象。第五条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特别是国内外名牌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第六条 引进的重点人才包括:
(一)掌握高新技术的优秀人才;
(二)教学、科研领域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三)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拥有显着社会、经济效益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人员;
(四)在应用技术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
(五)曾到国外高等院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出国留学人员和在国内已取得重点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后,到国外跨国公司、大企业工作两年以上或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取得突出成果的出国留学人员;
(六)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市有关部门负责对全市急需引进的人才情况进行摸底,由市人事局根据摸底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并定期公布引进对象的具体要求。市人事局根据公布的要求对象,予以特事特办。第三章 优惠政策第七条 根据每年年底向社会公布本市紧缺专业的明细目录。对属本市紧缺专业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骨干人员和在国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有关部门可主动发商调函或接收函。其配偶随调材料齐全,有关部门应随报随办;其子女属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视同本地毕业生源,同等条件下优先就业。第八条 凡属引进的人才及随调、随迁人员均免交城市增容费。第九条 属我市紧缺专业的国家重点名牌大学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我市企业已同意接收的,可放宽审批时限。第十条 对属本市紧缺专业的、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本人愿意到厦门就业服务但尚未找到工作单位者,市人事局可出具落户证明,市公安局办理常住户口。第十一条 对我市引进的重点人才除执行第七、八、十条所规定的政策外,还实行如下政策:
(一)从外地和国外引进的,不受城市人口落户指标限制;短期工作的或留学人员本人不愿意迁入的也可不迁入户口,只办理暂住户口。
(二)急需引进到卫生、教育、科研等事业单位的重点人才,若接收单位人事编制已满,可专项向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市人事局提出申请,专项批办,市财政局根据用人单位财务管理体制及增加的编制核拨经费。
(三)身体健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夫妻双方可同调,也可先调一方。配偶一方属市紧缺高级人才的,另一方在厦就业有困难的市有关部门给予协助推荐就业,有关单位应给予支持。
(五)配偶、父母和子女随迁人数不受限制,子女由异地、境外(国外)转入,要上中小学或幼儿园的,允许择校入学或入园就读,免收择校择园费用。其中留学归国人员,引进时其子女参加中招的,可参照归侨子女有关政策,享受照顾分录取。
(六)未成年子女入户问题,可选择随母或随父,不受分期分批解决的限制。
(七)来厦定居工作的,住房原则上由用人单位优先给予解决,其中到“三资”企业或民营企业工作的,住房面积不受限制。用人单位因住房问题解决不了而又属急需引进的可向市人事局申请购买优惠价的引进人才住房(专项统建房指标)。或者采取发给一定住房补贴,由个人自己解决住房。市政府拨出一定数量的统建房作为专家公寓供引进人才个人或单位租用。
(八)引进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实行专项专报,单列下达。引进后做出较大贡献的,可提前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做出突出贡献的,可越级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九)凡在国外跨国公司、大企业工作后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来厦工作后其职称可按国内相关职称予以认可。
(十)引进人才原已具有国内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引进后仍继续从事职务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资格确认和重新办理聘任手续前,原工资标准低于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的,按调入单位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确定;高于调入单位同等条件的,予以保留。学成回国留学人员及到国外进修取得突出成果的人员,其工资待遇可比同级同类人员高定二到四级工资。经资格确认后,给予聘任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引进人员到企业工作的,其工资待遇由人才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不受限制。符合享受政府津贴人员选拔条件的,给予优先推荐。
(十一)对辞职、离职或被辞退后来我市工作的,经市人事局批准后,可予办理重新录用手续,其辞职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十二)引进人才的连续工龄视同本单位工龄享受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十三)引进人才的社会保险必须按有关规定转移。凡经市人事局批准引进包括重新录用的,社会保险缴费指数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指数1计算。超过本市平均水平的则按实际计算。用人单位在为其交纳社会基本养老金外,可在引进时再为其一次性缴纳一笔养老基金,全额进入个人帐户或进入补充养老保险,以提高其退休待遇。
引进人才中经资格确认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退休时退休金低于本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加补贴予以计发退休待遇。
(十四)引进人才的医疗保险按我市现行规定执行。
(十五)到企业工作的,经用人单位和引进人员双方商定,引进人员享受其他方面的优惠待遇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