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屋建筑超过合理使用期限如何处理
一、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的规定,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分为四类: 1、临时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 2、易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3、普通建筑物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4、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二、根据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06)第3.1.7条的规定: 3.1.7混凝土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应由业主和设计单位共同商定: 2、一般情况下,宜按30年考虑;到期后,若重新进行的可靠性鉴定认为该结构工作正常,仍可继续延长其使用年限; 3、对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加固的结构、构件,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检查的时间间隔可由设计单位确定,但第一次检查时间不应迟于10年。由以上规定可以得出,一般建筑物在经过加固处理并验收合格后,试用期可以增加30年。
❷ 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处理
房屋产权是永久产权,没有期限,有期限的只是土地使用期,在土地使用期满之后,只需要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缴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
(2)厦门超过100年房屋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❸ 购买的房屋过了产权年限该怎么办房屋产权年限过了怎么处理
我们所购买的房屋有属于它们自己的产权年限,很多人都会担心如果房屋的产权年限过了之后应该要怎么办。事实上,即使过了房屋的产权年限,房屋也是可以属于我们的。关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一共有三种答案可以参考。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的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产外,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并且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然后需要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因此,即使房屋过了产权年限,房子也依旧可以是我们的,只要我们补交土地税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就可解决房屋过了产权年限这个问题,大可不必为此担心。
❹ 有人能告诉我,我买了高层楼房过70年或100年房子变危房了不能住人怎么办
买了高层楼房过70年或100年房子变危房了不能住人,会有拆迁费。
商品房产权基本都是70年,如果房产的产权到期是可以续费的,这部分费是直接交给国家的,但如果说成为危房,到时候国家可能会直接拆迁。
高层房屋使用70年已经损坏不能居住的情况。按理说房屋的所有权是归业主个人所有,属于私人财产,一般住宅房屋根据当地地质气候等情况,设计使用寿命不同,一般在30年-70年之间。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在于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❺ 房屋的使用年限是50年,50年以后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如50年,而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直到建筑报废。
如果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的话,那么就需要把土地交还给国家将不再对土地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是如果是想要继续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话,那么就可以向国家申请续费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就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履行一定的程序。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就只对建筑物享有产权了,如果国家没有建设计划,则需要按照当时的土地出让金水平,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延续土地使用权。 如果国家有建设计划,比如修路、建设公共设施、拆迁建新楼等,就会取回土地,并按照建筑物的折旧,补偿一些钱,然后就是搬家走人了。
(5)厦门超过100年房屋如何处理扩展阅读: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❻ 建筑物超过使用年限会如何处理
一般情况下,一般的建筑物,到了年限就会拆的,除非有人说出了事他负责,那就不会拆。
但是像你说的那些主要建筑物,拆建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会视情况而定。
比如你说的杨浦大桥,在没有另一个代替品的情况下,除非非拆不可或是有意外情况要不然是不会拆的!
当然你要是想拆过期建筑,只要一再的向有关部门反应就可以了!
❼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过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应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其处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