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在出入厦门机场最新规定
现在出入厦门最新规定(持续更新)
更新:2022-12-09 18:10:43
现在出入厦门最新规定:
最新消息:根据疫情防控新十条相关要求,厦门高速公路、机场、轮渡、火车站等交通枢纽陆续调整防疫措施,不再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市民到医疗机构就诊仍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出厦门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协调机制防控政策要求,自12月7日起,购票、乘车及进出站停止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和健康码,各项进京防控措施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入(返)厦门
1、我市继续实行免费核酸检测服务(部分核酸检测点延长至22时),鼓励群众每72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所有(入)返厦人员,须提前通过i厦门微信公众号“入厦人员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并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未提前报备的,须在抵厦后6小时内进行补录报备。根据出发地和途经地疫情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a、对7天内有A类地区(内蒙古、西藏、新疆、重庆、河北、青海省西宁市、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甘肃省兰州市)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入厦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b、对7天内有北京市、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湖北省武汉市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参照A类地区管理,入厦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来厦旅游等无固定居所不符合居家条件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
c、对7天内有B类城市(见下表)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入厦后实施五天四检,第1(落地检)、2、3、5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d、C类城市即除AB类地区以外其他所有市外入(返)厦人员:入厦后实施三天三检(含落地检)。
另外,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2〕第29号通告,
一、入厦必报。
所有入(返)厦人员,须提前通过i厦门微信公众号“入厦人员信息登记”登记信息,并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或入住酒店宾馆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未提前报备的,须在抵厦后6小时内进行补录报备。
二、入厦“三天三检”。
1、所有入(返)厦人员抵厦后须完成“三天三检(含落地检)”。重点地区入(返)厦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2、福建省外(含7天内福建省外旅居史)入(返)厦人员和福建省内高风险区所在县(区)入(返)厦人员,抵厦不满3天者,不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浴、足浴、SPA、游艺厅、歌舞厅、KTV、网吧、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健身房、游泳馆、棋牌室等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福建省内其他地区入(返)厦人员,“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居店,不进入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 厦门防疫最新规定
厦门防疫最新规定如下:
1、高风险区入(返)厦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医学观察的第1、2、3、5、7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解除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中风险区入(返)厦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医学观察的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医学观察。不符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者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低风险区)入(返)厦人员:持有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入(返)厦,入厦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
4、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入(返)厦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返)厦。
5、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从事高风险岗位闭环管理的入(返)厦人员;脱离工作岗位后,需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出行前要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或单位报备,需满足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并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有序出行。
3. 从厦门返乡需要隔离吗
从厦门返乡一般不需要隔离,但是中风险地区要核酸检测,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同时接受14天居家健康监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干咳、乏力等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上呼吸道和消化道症状。重症病例多在1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等。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从目前收治的病例情况看,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础疾病者预后较差,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
卫生防疫专家强调,可以确定的新冠肺炎传播途径主要为直接传播、气溶胶传播和接触传播。直接传播是指患者喷嚏、咳嗽、说话的飞沫,呼出的气体近距离直接吸入导致的感染;气溶胶传播是指飞沫混合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吸入后导致感染;接触传播是指飞沫沉积在物品表面,接触污染手后,再接触口腔、鼻腔、眼睛等粘膜,导致感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