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厦门资讯 » 厦门社会保障卡怎么刷医保
扩展阅读
广州元高元属哪个区 2025-02-07 10:36:14
上海沁春园一村哪个街道 2025-02-07 10:32:31

厦门社会保障卡怎么刷医保

发布时间: 2023-08-02 19:50:34

1. 社会保障卡是怎么用啊有什么用途厦门的社会保障卡是怎么用啊

社会保障卡是社保的使用证明,厦门的社保卡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

(1)厦门社会保障卡怎么刷医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三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2. 厦门社保卡怎么报销医疗费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参保人购药、就医时应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直接刷卡结算;其余情况符合“申报材料”中的报销类别的,予以报销。

报销所需材料:

一、必备材料:参保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有银联标志的厦门本地储蓄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疗类材料: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门诊发票原件、医疗费明细清单、门诊(急诊)病历(诊疗记录详尽完整)。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住院发票原件、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3. 厦门社保卡怎么报销

厦门市的医社保如何报销?
您好,目前医保卡使用办法如下:

1.医保卡里面的钱就已经是保险费用了,用医保卡刷完钱就不再额外给你报销了。

2.如果你动手术,需要去医保定点医院治疗,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旅慧就不收取你“该报销的”部分(即已经报销了一部分)。

现在大型医院都有医保窗口了,万一有事要住院,别忘了去医院医保窗口咨询一下详细步骤。

3.你有医保卡就可以享受对应待遇,不受户口影响。

祝你好运,望采纳。
厦门医保报销具体流程
厦门医保报销具体流程如下图:

报销所需材料:

一、必备材料:

参保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有银联标志的厦门本地储蓄卡、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医疗类材料: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门诊发票原件、医疗费明细清单、门诊(急诊)病历(诊疗记录详尽完整郸。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住院发票原件、医疗费汇总清单、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记录)。

三、报销类别及证明类材料:

1、转外就医:须转外就医报备手续,如病情紧急,应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手续;

2、异地安置、异地工作:要求异地居住、工作在半年以上,且事前须办理报备手续;

3、出差、探亲、旅游等短期外出期间的医疗费:①急性病:报销时提供出差证明、探亲证明、外出旅游合同、实名机票车票等);②慢性病的门诊维持治疗:增加提供厦门诊疗的病历,在外期间诊疗措施不能超出在厦原诊疗措施;

4、异地分娩:住院分娩费用及合理的产前、产后检查费用;

5、厦门本地及同城化地区社保系统故障不能实时刷卡结算拆凳答:由医疗机构收费处发票背书证明并盖章;

6、社会保障卡挂失或损坏、制卡延迟:社保卡管理科发票背面盖章确认;

7、门诊单月就诊次数超20次:收费票据须是刷卡结算并显示挂号次数,须提供门诊记录;

8、急性病或抢救未携带社会保障卡:门诊或住院病历应记录详细、明确,足以认定为急性病或抢救;

9、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费用:需提供“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审批表”并加盖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公章;省两费中心托管的离休干部保健对象须提供保健证;

10、参保身份、变更(中断缴费不超一月),更换参保单位,地税数据到账延迟:于地税办理完变更手续并于次月中旬确认到账后可办理报销;

11、新生儿出生起医疗费用:出生三个月内应及时办理参保并缴费,在缴费到账后方可办理报销。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发生费用时未起名的新生儿,医疗费发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等报销凭证上姓名统一采用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

12、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事故(参保人无责除外):交通事故须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第三方已赔付的医疗费不再重复支付,属参保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或其它自我故意行为所致者不予报销;其他意外伤害事故须提供公安部门的事故责任证明,属本人故意、参与斗殴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者不能报销;

13、先行支付:无法确定第三人(公安或司法部门证明),或虽能确定第三人但法院执行困难(法院证明)者,填写《厦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提交审核确认符合社保法规定的先行支付范围后,方可办理报销;

14、同时参加商业保险或其他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者:商保等其他保险已赔付者,需提供加盖理赔业务专用章的发票原件、理赔决定书及理赔费用计算清单,商保等其他保险已赔付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重复报销。
厦门的社保卡在别的省市医疗可否报销?
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粗陪疗费用报销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管理,确保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的合理支付与安全运行,根据《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 *** 108号令,市 *** 122号修正令)、《厦门市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厦府[2000]综126号)、《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厦府办[2006]281号)、《厦门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厦府办[2006]282号)、等相关文件制定本规程。 一、 报销范围 1、报销对象:参加厦门市医保的人员、及委托社保机构管理的各类人员(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上述人员均简称参保人。 2、支付范围: (1)本规程中所指的医疗费用,是指参保人因病在国内(港、澳、台地区除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由参保人现金垫付的、且符合《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办法》、《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2)社保经办机构依照医保相关文件规定的诊疗项目最高限额支付标准,对参保人所提供的诊疗项目材料进行审核,本地和外地的诊疗项目费用,一律按照《厦门市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结算支付。 (3)已由其他险种、第三方责任人赔付的,或慈善捐助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3、报销类别: (1)异地就医的费用: ①已办转外就医、异地工作、异地安置或异地居住等手续的就医费用;省医保联网不能正常刷卡的费用; ②办理“异地报备”选定的药店购药的费用; ③外地出差、探亲、旅游期间的急诊(急性病)费用; ④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医保年度内体检的费用; ⑤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 ⑥属于《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未办转外就医(异地报备)手续异地医疗费处理的通知》的异地医疗费。 (2)本市就医的费用: ①社保计算机系统停机或故障期间、社会保障卡(原IC卡)挂失期间(含挂失前应急就诊时的当日费用,发票须经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社保制卡延迟期间、每月门诊超20次就诊限制的费用; ②参保人工作单位或身份变更后次月内续保暂停期间、地税托收延迟,到帐月1日起发生的费用; ③120院前急救(医药费部分)、急性病门诊当天费用; ④离休干部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因临床需要并经审批,由所在医疗机构提供的医保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和特殊材料的费用; ⑤肾移植、骨髓移植等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垫付费用; ⑥新生儿按规定及时投保,且是新出生三个月内垫付的医疗费用; ⑦在尚未开通刷卡的,按协议管理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发生的参保人垫付的医疗费。 (3)其它医疗费用: ①参保人因交通事故,其本人承担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酒后开车或无证驾驶者等其它自我故意行为所致者除外); ②参保人交通事故本人无责,但肇事者逃逸无法追究责任,时间超过一年的;参保人受他人伤害、且伤害人无法追究(属本人参与斗殴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者不能报销),时间超过一年的及其它另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医疗费报销审核小组讨论审定,按审定结论处理。 二、具体要求 1、参保人属转外就医的,须事前按《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管理暂行办法》办理“转外就医”审批手续(如病情紧急,须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就医终结后,凭附表中所列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同次转外住院因病情确需延期的,须在期满之日起7天内携转入医院出具的病情近况治疗证明、到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2、参保人属异地安置、异地居住、异地工作的,须事......>>
厦门医保卡怎么报销 10分
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发票。
厦门有医社保看病可以报销比例?
厦门医保不同身份报销享受待遇不一样,具体如下
厦门社保卡看病可以报销吗
呵呵,怎么还有报销的概念呢?在厦门用厦门医保卡看病,门诊住院都可在你的健康账户上直接扣,不需要现金;如果花费较高(具体标准要唬下保障局的文件),可进入社会统筹,个人只要承担一定比例的现金。
厦门医保要交多久才可以报销能报多少
只要交了就可以享受医保,哪怕只交1个月,但是厦门市居民和非本地居民享受的医保政策略有不同
在厦门的社保卡但是在龙巖做手术能报销多少? 5分
可以的,你只需要分别在2地社保局申请。

不过,现目前政策只能转移养老保险,而医保,工伤,失业保险等只能在参保地使用。

有一个好消息,预计今年7月,国家将施行医保的异地转移了。

国家政策公布,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养老保险不允许退保,只能转移关系。

所有手续需要45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

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

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统筹部分(单位缴费的12%),其金额是单位交纳金额的60%;

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对农民工一视同仁。

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暂行办法规定了统一的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

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厦门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在公司交的医保,公司在厦门给办的,如果怀孕生宝宝了,是怎么报销的,直接找公司报还是找厦门的社保局报? 补充: 能报销的费用明细有哪些?像住院手术之类的是全额报吗? 满意答案宝宝11级2009-07-06拿齐资料回公司,由公司统一去办,因为到时那钱是要划到公司帐上的,再由公司划到个人帐上的。要办好小孩的独生子女证(也就是光荣证),小孩的出生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 补充: 生孩子,医保是没有报销的,是生育保险的工资补偿。是按你买社保的档次的工资基数来计算的,一般生育是给三个月的当地社平工资,晚婚加15天工资,晚育加15天工资,剖宫产再加15天工资,多胎产的每多一个孩子就多15天工资。有些公司是按级别给买的社保,所以拿的钱有多有少,这是女方的算法。男方一般是给10天的带薪假期,晚育加5天。要是你不要假期的话,可上班叫公司给钱。小孩要上了户口,到居委会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再加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交到公司,由公司去社保中心办理。钱会在一个月内打到公司帐户上,再由公司给到个人。 其他回答(1)圆梦10级2009-07-06因为生育险也叫计划生育保险,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有单位并且交纳了计划生育保险费就可以报销生育费用,无论男女均享受,生了孩子以后,将生育费用的资料,包括发票,病例,费用清单等一起交由本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的负责人办理就可以了。
厦门社保卡停保后看病可以报销吗
停保是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而被暂停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的情形。所以一旦停保,住院、特慢病门诊这类待遇相应停止。但是个人账户这一块不同地方有不同规定,通常医保卡个人账户使用不受停保处理的影响。

4. 厦门市的医社保如何报销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须提供的材料:
1、门诊发票原件(须盖收费专用章);
2、医疗费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
3、门诊(急诊)病历;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5、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招商、民生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6、由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须提供的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须盖收费专用章);

2、医疗费汇总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
3、出院小结或记录(中途结账提供阶段小结,死亡者提供死亡小结或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5、参保人本人或代理人的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中信、招商、民生银行及信用卡除外);
6、由他人代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三、除上述报销材料外,以下各类费用的报销尚须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1、转外就医:事前须到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外就医报备手续;如病情紧急,须转外入院7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异地居住、异地工作转外者,可由已备案的当地三级医院出具转外建议书;
2、异地居住、异地工作:要求异地居住、工作在半年以上,且事先须办理报备手续;
3、出差、探亲、旅游等原因短期外出突发急性病:急性病方可报销(不必事先报备),须提供外出证明(如:单位出具的出差证明,或社区出具的探亲证明,并加盖公章;外出旅游合同、机票、实名动车票等);
4、在职人员外出学习、退休人员外出期间的慢性病的门诊维持治疗:均应提供在厦就医的相关门诊病历,须提供外出证明(如:单位外出学习证明,或社区出具的探亲证明,并加盖公章;外出旅游合同、机票、实名动车票等);
5、异地分娩:要求符合计生政策,如需报销产前检查费用尚须提供单位请假证明,无单位者提供社区开具外出证明并盖章(不必事先报备);
6、医保系统故障不能实时刷社保卡结算:医疗机构收费处发票背书证明并盖章;
7、急性病或抢救未携带社保卡:门诊或住院病历记录详细、明确,足以认定为急性病或抢救;
8、制卡延迟、社保卡挂失或损坏:须社保卡管理科发票背面盖章确认;

9、门诊单月就诊次数超20次:所提供的必须是刷卡结算并显示挂号次数的收费票据,且须提供完整的门诊记录,于费用发生的次月20日以后按月统一报销一次;
10、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费用:需提供“离休干部目录外药品审批表”并加盖医院医保管理部门公章,属省两费中心托管的离休干部保健对象须提供保健证;
11、参保身份、单位更改(中断缴费不超一月),地税数据、到款延迟:地税社保科变更原因及到款书面证明,于地税办理完变更手续次月中旬确认到账(可通过12333电话查询确认)后方可办理报销;
12、新生儿医疗费用:出生三个月内应及时办理参保并缴费,在缴费到账后(一般为银行扣款次月中旬,可拨打12333查询)可办理报销。须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发生费用时未起名的新生儿,本地发票、清单等报销凭证上姓名统一采用母亲或父亲姓名后加“之子”或“之女”;
13、交通事故(参保人不承担事故责任的除外):交通事故须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双方已协议赔付的医疗费不再重复支付。属参保人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者不能报销;
14、其他非本人责任的伤害或事故:非本人责任而被他人伤害或交通事故本人无责但肇事方逃逸无法追究责任且时间超过一年者,可凭公安部门的“未破案”证明材料办理报销;
15、同时参加商业保险或其他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者:报销时除提供上述报销材料原件外还需提供复印件;商业等保险已赔付者,发票原件上需加盖商保等保险理赔业务专用章,同时提供商保等保险理赔清单,商保等保险已赔付部分的医疗费用社保基金不再重复赔付(从参保个人利益出发,建议先办理社保报销后再申请商保等保险的理赔)。
16、先行支付: 事前先申请并填写“厦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书” (申请书可向报销经办窗口经办人员登记和索取),提交审核确认符合社保法规定的先行支付范围后,报销时同时提供审核通过的先行支付申请书。
17、非故意中断缴费补缴后非补缴期间医疗费用报销:事前先申请并填写“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非故意中断缴费人员补缴申请表”(申请表可向报销经办窗口经办人员登记和索取), 提交审核确认符合规定的补缴范围后,到地税社保业务经办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厅12-14号窗口)办理补缴手续,并于缴费次月中旬确认到账(可通过12333电话查询确认)后方可前来办理报销,报销时应同时提供审核通过的申请表。
受理单位:厦门市社保中心医疗费审核结算科
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市长令108号、122号)
受理内容:
1、属医保支付范围内费用但因各种政策允许范围内暂由参保人员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本市就医购药时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无故未刷卡者费用不予报销);
2、门诊单张发票金额超过3000元、住院发票超过6000元的报销业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门诊单张票据的金额为3000元以下(含3000元),住院单张票据金额6000元以下(含6000元),的医疗费用请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办理程序:
1、参保人或其代理人备齐上述材料在9、10号窗口提交,经办人员出具受理单;
2、经办人员审核报销材料,经调查、核实后,材料不齐者通知补足,不符合报销条件者通知退回;
3、经办人员录入费用明细,审核确定医保支付范围费用;
4、科室负责人审批;
5、费用核算人员计算应支付的医保待遇,并发送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供参保人核对;
6、参保人对报销金额未提出异议者,由费用核算人员交叉复核、汇总并成批生成费用支付批次提交中心领导审批;
7、领导审批后,提交市中心财务科支付;
8、中心财务科对支付明细进行审核、复核,并发送银联;
9、银联将报销款划入各人提交银行帐户。
承诺时限:即时办理(正常的医疗费用报销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报销款项数据发送社会保障卡信息网,参保人可自行上网核对,如无异议,5个工作日内将报销款项发送银联;特殊情况下的报销时限另行约定)
是否收费:不收费。
办理地点: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9、10号窗口。
联系电话:1233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夏时制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
市政务服务中心: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各区社保中心: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5. 2022厦门医保异地报销流程

医保异地报销条件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办理医疗报备的程序
1、领取或在仿吵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塌侍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衫巧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