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现在档案在厦门人才中心,但我想把档案调到天津,要怎么办
首先你要找到一家肯接收你档案的单位。当然不是所有单位都能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
然后拿着这家单位开给你的同意接收你档案的公函,去找厦门的人才中心。
然后到厦门的公安局,民政局办一堆证明,交给厦门人才中心。
没有问题的话,他们会把你的档案寄给你找的这家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
当然,如果你是天津人的话。不需要找单位,可以直接挂在出生地的派出所。
Ⅱ 档案怎么从人才中心转到单位
档案从人才市场转到工作单位的方式为:当事人到接收单位开调档函。凭存档谈银合同,调档函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到我中心调档。工作人员查询档案。登记和转移档案。
工作单位开出调档函寄给学校即可。应届毕业生,毕业档案一般都由学校学籍管理处暂时保管,首先可以打电话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查询。
转入档案分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档案由原单位统一管理或由原单位统一委托其他人才交流机构管理的,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调档。
2、档案由个人委托在其他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的,提供档案个人托管协议到市人才交洞冲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其中有单位录用备案记录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含颤宴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
第六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
第二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