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法律主观:
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六)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七)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此旅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厅扒念、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三、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一)购买二手房的,凭购房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或房产证、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二)购买新建住房的,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首付款或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扮困、身份证一次性全额提取;(三)退休、死亡或宣告死亡;在国外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时可以取出公积金。(四)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男性年龄满50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可以销户领取。
② 厦门住房公积金去哪里办理
职工在入职的时候公司都会为其购买保险,住房公积金就是其中的一种。同其他保险老友一样,住房公积金也是由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缴纳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那么,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和我一起在下文中了解吧。一、厦门公积金到哪里办理提取
当事人就可以携带所需的材料,到相应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进行手续的办理。
二、提取需要的材料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3、提取金额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卡的,应提供本人的同名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人为购买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经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土地房屋权证的,提供土地房屋权证、完税发票或免税证明;
(3)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有补交差价的,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交款发票或交款凭证。
6、其他证明材料:
(1)职工在非本市贷款购房的,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
(2)职工在省外购买自住住房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工作关系在所购房屋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人事部门章)
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
(2)委托办理: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3、提取金额需转入本市同名银行卡的,应提供本人的同名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4、提取人为租房人配偶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无房证明(房屋登记机构出具);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上一年或当年);
(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单位出具。如失业的,提交失业证)。
6、其他证明材料:
(1)已婚的,还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未婚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
(2)租赁社会保障性腔改租赁房的,还应提交《厦门市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租金补助合同》;
(3)租住私房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三、提取流程
1、职工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的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该表单不支持打印,需现场领取);
2、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提出申请;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伍含判通知申请人;
5、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逐月提取的额外流程
职工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应持规定的材料到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受托银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托银行与申请人当场签订委托协议书。
如果满足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条件,当事人就可以携带所需的材料,到相应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进行手续的办理,然后领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具体的流程和条件我也已经在上文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