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厦门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户口迁移需要如下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迁移事实的证明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银兆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锋世租、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返蚂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贰’ 厦门户口迁入条件
厦门户口迁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户口迁入地租房,可申请租房落户;
2、属于迁入地重点人才的,可申请重点人群入户;
3、在户口迁入地购房,可申请购房落户;
4、属于亲属投靠等三投人群的,可以申请三投靠入户。
迁户口是在镇内需要一天、县内需要三天、市内需要5个工作日、省内需要十五个工作日,而省与省之间迁户口的需要二十个工作日以上,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迁户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叁’ 厦门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您好,帮您了解到,对于厦门 迁户口 需要什么手续有如下: 公民办理 户口迁移 ,除提供户籍证明、合法 居住证明 和有无违法犯罪证明外,以下情况还需提供: 1、招商投资类。⑴申批表、⑵招商局出具的招商投资证明、⑶税务局出具的缴税情况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 2、民营企业录、聘用人员类。⑴单位录、 聘用合同 证明、⑵缴纳 养老保险 金证明(1年以上)。 3、城市机关、企、事业及团体录、聘用人员类。⑴人事或劳动部门正式录、聘用证明、⑵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证书等证明材料。⑶缴纳养老保险金证明。 4、引进人才类。⑴合法的录、聘用合同(或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才聘用证》)、⑵相应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证明材料。 5、购建住房类(指城市)。⑴申批表、⑵购(建)房人及随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⑶ 房产证 书或 土地使用证 书(包括 二手房 、房改房、自建房)、⑷单位或社区民警出具的居住证明。 6、投靠类。⑴申批表、⑵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⑶子女投靠父母的,民政部门出具的 未婚证明 。 7、县域内户口迁移类。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人事、劳动部门正式录、聘用证明。 8、城市人才(中级以上科技人员和已在城市落户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自由迁移类。迁往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凭⑴申批表、⑵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⑶工作单位证明等材料签发《户口准迁证》。户口所在地凭《户口准迁证》迁出户口。迁回原户口地的,凭⑴申批表、⑵职称证书或学历证明、⑶原户口地迁出证明等材料到原迁出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肆’ 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流程有哪些
厦门是福建的副省级城市,也是中国着名的旅游城市之一,因此吸引着不少外来人口来厦门工作,有些甚至还在厦门买房定居;买房定居后就会将户口迁入,那么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流程有哪些?
首先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然后携带《申请入户登记表》、户口薄、身份证、暂住证、准迁凭证等相关资料,到厦门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即可。
厦门户口迁入需满足以下条件:1、落户在厦门思明区、湖里区的,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八年,缴存社保满八年;落户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五年,缴存社保满五年;2、有固定的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3、在本市拥有房产;4、无违法犯罪记录;5、无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有哪些?
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须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子女年龄不能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如投靠人是在职干部或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所需材料有:
1、申请人书面申请表;
2、结婚证、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居住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厦门户口迁入办理流程有哪些以及厦门户口迁入需满足哪些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伍’ 厦门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当事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隶属思明区的,除大学路派出所外到思明公安分局办证大厅申请;隶属同安分局大同派出所、祥平派出所辖区的到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申请),无调查事由的,当场办结。
2、户口由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移入思明区或湖里区的按照《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办理。
3、户口在思明区和湖里区之间迁移的,当事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隶属思明区的,除大学路派出所外到思明公安分局办证大厅申请),无调查事由的,当场办结。
厦门公民市内移居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市公民的户籍可以在思明区或湖里区之间相互迁移,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之间相互迁移,或者从思明区、湖里区,移往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或翔安区,向拟落户地派出所申请: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二)投靠直系亲属的;
(三)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
厦门公民市内移居申请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合法固定住所凭证。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居民依法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或居民按规定以租赁或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直管公房、自管公房,或居民使用的所在单位自建住房或所在单位拥有产权的住房。
(二)投靠直系亲属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出生医学证明等)。
(三)因工作调动原因需迁移户口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单位社保缴交凭证(近三个月);
4.当事人户口登记为集体户或公共地址或拆迁地址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内无房承诺;
(四)岛外四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和翔安区)公民的户籍移往思明区、湖里区的:
1.《申请入户登记表》;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土地屋产权证》复印件。权属人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权属人为两人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权属人关系证明;
4.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
5.申请人的社保缴交记录清单。(申请人持身份证至各行政服务中心自助终端自助打印)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证明,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陆’ 户口迁厦门有什么条件
投靠入户: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要将户口迁入岛内的,需要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户籍人口时间及夫妻(父母)结婚登记时间均满5周年。办理材料:夫妻投靠入户: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4、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1、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年满16周岁)。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若子女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或在一起但父母与子女关系不明确的,应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由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并盖户口专用章)或亲属关系公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父母离婚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柒’ 厦门市内户口迁移
生活中无处都充满着各种各样的事态性的变化现象,因要从生活某方面“应急”的一种变化的措施。例如城市与城市或者农村之间的户口迁移、国籍的更换、签证护照需要出国的办理等都是需要“应急”某种事态性变化的现象之一。那需要办理厦门市内户口应该怎样办理呢?下面就由我为您详细解答此类问题吧。一.厦门市内户口迁移
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厦门市户籍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规范户籍管理,保前巧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本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厦门市常住户口登记、迁移及其管理适用本规定。暂住人口登记管理按照《厦门市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实行以居民合法固定住所、职业和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户口迁移落户依据。户口迁移应当优化人口结构,适度扩张人口规模。迁移入户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从宽,迁移入户思明区、湖里区适当控制,迁移入户鼓浪屿从严控制。
第四条公安机关是户籍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教育、民政和侨务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户口迁移管理工作。折叠第二章常住户口准入条件
第五条本市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部属单位、外地人民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驻厦机构,从外地调动、录用、招收、聘用的人员,符合本市调入或人才引进条件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市。
第六条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符合本市接收条件的,其户口可迁入本市。
第七条来本市创业、工作或愿来本市工作但单位未落实的留学人员和海外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迁入本市。
第八条就读于本市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的学生,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九条获得“市十佳(优秀)来厦务工青年”、“市十佳(优秀)外来女员工”或在本市获得市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科技重大贡献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见义勇为英雄”等荣誉称号以及获得其他全国性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迁入本市。第十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人员,可将户口迁入本市:(一)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满规定年限;
(二)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满规定年限;
(三)有固定职业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拥有符合规定的住所;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经批准成建制迁入本市的单位,其干部和工人分别报市组织人汪辩事部门和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二条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来本市投资兴办企业,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可按规定将国内亲属或本企业骨干员工的户口迁入本市。本市以外的企业和个人来本市投资兴办企业,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可按规定将投资者本人、直系亲属或本企业骨干员工的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三条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建筑面积达市政府规定标准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符合条困悔缺件的一定数量的直系亲属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四条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符合亲属投靠规定的投靠人,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五条新生婴儿申报落户按随父或随母的原则办理。现役军人所生子女按规定申报出生户口。
第十六条退休、退职、辞职、下岗或无业的本市上山下乡知青,可以将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回本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在本市无子女的本市上山下乡知青,申请回本市时可以同时申请一个已成年子女及该成年子女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现留在厦门市以外的本市上山下乡知青,其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可以选择其一名子女回本市投靠上山下乡知青的近亲属,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七条原常住户口在本市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10年以上、在本市以外的地区离休、退休,需要返回本市的人员,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将户口迁回本市。本人或其配偶原籍为本市或由本市迁出的归侨,离退休后要求将户口迁回本市,在本市又有居住条件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落户。落实侨房政策退还产权的侨房业主或继承人要求来本市落户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将户口迁入本市。
第十八条本市居民收养的子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可落户本市。
第十九条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驻厦部队随军家属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离退休无军籍职工安置入户本市的,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条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申请在本市落户,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准后,可落户本市。
第二十一条因留学、探亲、劳务等事由被注销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取得外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申请在本市落户,可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准后,可落户本市。
第二十二条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以及解除少年管教返回本市的人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恢复户口。
以上是由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厦门市内户口迁移的相关详细的资料。通过上文内容的叙述,我们可以清楚地明白:办理厦门市内户口迁移需要详细的富有法律效力的证件资料,且其中过程程序具有一定的复杂化,然后经过及时的递交相关厦门市的行政部门通过后,才可进行户口上的迁移。所以事先一定要做充足准备和思考,确定后才准备迁徙,否则想要迁移后再迁回可就有些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