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学孩子转学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
一、转入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5、转入肢蔽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
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二、转出手续学生因户口迁出等而要求转出学籍,需由学籍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并附学籍档案材料,并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从一个学校转到另一个学校学习。
大学生转学参考:
1.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2.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3.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招生时所在银亩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应予历搏州退学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法律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第二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② 厦门小学转学怎样办理
(一)小学转学 1.学生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住房搬迁等原因,户籍已迁入思明区施教服务片区内的,方可申请转学。 2.目前已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拟申请转入户口所在地的本区片内公办小学的学生,除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条件外,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必须持有学生户口所在地的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为防止择校现象,不符合相关条件规定的,原则上不能转学。 3.具备转学资格的转入学生必须经转入学校、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即《转学申请表》上四个单位的章必须盖齐)方可安排到转入校就读。未经转入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学校不得以试读为由擅自接收手续不全的学生,严禁转入手续不齐全的学生进课堂。 4. 对符合条件的转入学生,学校不得进行入学学业水平考试,若班生额允许,应无条件予以办理入学手续;确因个别年段班生数超额的,应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调拨。 5.防止转入学生的变相留级,学校应把转入学生安排在与原就读学校相对应的年级,不得以成绩差为由,随意降低学生就学的年级;福建省内的转学,应保留学生的原学号。 6.经学校审核拟同意接收的转入学生,学校学籍员应及时在思明区学籍平台上准确录入,并根据学籍平台转入学生名册的顺序,将相应的《转学申请表》及其它材料送区义教办。义教办审核申请转学的纸质材料,并在区学籍平台进行同意操作后,学校方可将《转学申请表》下发,让家长继续完成转学手续的办理。 7. 办理转学时应提交: ①《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②学生和家长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转学证明》 ④学生的学籍材料,如《学生学籍卡片》、《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等。 (二)中学转学 1.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变化确需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出、转入学校分别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双方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对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入学生,学校不得借故拒收,不得以“试读”或“借读”的形式拖延办理转学手续。 放弃在厦门电脑派位升初中,或选择升入民办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初中阶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学或借读到本市公办初中学校。 2.公(民)办初中接收转学生时,学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转学申请表原件; ②小学毕业升初中登记表原件(若无此材料,须由原学籍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其何时何小学毕业,何时被何初中录取); ③转出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④学生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 ⑤学籍卡; ⑥休学重读材料(有休学重读的学生才提供) 学校须按上述材料顺序整理,上报学籍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确认学籍。 3.公(民)办中小学必须保留转出学生的学籍卡复印件。 (三)转学流程 1、转入小学生的办理流程: ① 符合条件的转入学生填写《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 ② 接收学校签署意见盖章。 ③ 由接收学校统一到区义教办审核盖章。 ④ 将盖好接收学校章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章的《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分发给家长。 ⑤ 由家长到转出学校签署意见盖章。 ⑥ 到转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区外学校转入学生由家长办理,区内学校的转入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2、转出小学生的办理流程: ① 转出学生持填写完整、并有接收学校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签章。 ②到转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转出区外学校的学生由家长办理,转出区内学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3、转入中学生的办理流程: ①带户口册原件到接收学校提出申请并领取和如实填写《转学申请表》 ②转入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盖章同意 ③带户口册原件和转学申请表到区义教办审核确认 ④到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⑤将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籍材料交给转入学校 ⑥转入学校统一到区义教办办理学籍转入核准手续 4、转出中学生的办理流程: ①转出学生持填写完整、并有接收学校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厦门市初级中学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签章。 ②到转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四)转学办理时间 中小学的转学一般在开学前一周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予办理。毕业班(即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三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满意请采纳谢谢
③ 小学转学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小学转学需要的流程和手续:
1、提前告知申请。自己的孩子如果想转学,最好提前告知孩子的班主任,时间最好是在期末考试前后,因为这个时间段需要给孩子预羡携订课本,缴费等事情。学籍办理一般都是开学后的前两个星期。家长联系好“转入学校”后,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联系单。
2、家长持“转学联系单及相关证明”到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加注意见,确定是否同意转入。
3、家长得到“同意转入”后,再转出学校领表、填表、加注意见,并填写一式三联的转学证明书。
小学转学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表。
(2)学籍卡原件。
(3)义务教育登记卡。
(4)转学证明书或转出回执。
(5)转学须提供户口簿原件等材料。
4、家长和学生携带转学证明书到转入学校衔接建档报名事宜,转入学校将“同意转入的转学书”送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5、将审批完整的“转学呈报表”送转入的中心学校存档。
6、将“转学证明回执”送“转出学校”存档。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
7、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高昌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一、孩子小学转学有什么影响
小孩转学,从小学转的话应该是不大,小学学的基础知识比较前一点,但是如果频繁转学,对小孩儿的学习会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小孩儿要使用周边的环境。还有老师的教学一个方法。频繁转学对小孩儿的学习并不是很好,会导致他身边没有几个很好的朋友。
孩子小学转学要看孩子的自身适应力和所转去学校的优势。我个人认为如果你的孩子本身自身适应力很强,同时所转去的学校也是经过你们慎重考量过的,那么转学对孩子的影响只能说好的,即达到了大人的目的,又能让孩子在新环境里认识新的伙伴。但如果这两个前提不能保证的话我建议要慎重。
转学生在当下十分的常见,毕竟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受到更好的教育,不过如果不是非常必要的话,不要给孩子办理转学,因为转学肯定是要有一定的适应的时间的。
对于孩子的学习是有一定的影响的,但是如果是因为父母工作等非常必要的原因,那么首先要征得孩子的同意,不然孩子的心理会有一定的落差的,在转入新学校的时候身边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应该帮助孩子更快的适应新环境,然后在学校上多于老师沟通,让孩子更快的适应身边新环境。
二、异地转学需要四方核办戚派扒:
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其流程依次是:
1、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需要正确输入学生姓名和学籍号,输入有错的,将无法办理而退回转入学校,需要重新发起)。
2、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3、转出学校核办。
4、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5、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办理完成后,转入学校应告知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