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厦门电动车怎么挂牌
厦门电动车所有人持以下材料到住所地(户籍地或暂住地)所在区设置的登记地点办理注册登记:
1、销售发票等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
2、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
3、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仿基的身份证明。
注: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当日予以登记,并在三日内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
(1)厦门租的电动车怎么报备扩展阅读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中规定:
第二条 电动自行车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除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以外,其他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思明区、湖里区上道路行驶。
(二)2012年在思明区、湖烂弯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下列区域和道路行驶:
1、成功大道、环岛干道全线;
2、思明区的湖滨西路-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
3、湖里区的长岸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长岸路口至石鼓山立交桥)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到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长岸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
4、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
(三)在思明区、湖里区注册登记的邮政、快递、报刊投递、送餐、送气等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不限行,但不得驶入成功大道、仙岳路高架桥等城市备历谨快速路和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