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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来人员如何登记

发布时间: 2024-06-08 03:17:16

❶ 外地人在厦门落户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
外地人在厦门落户的条件:
一、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五年;
2、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五年;
3、在本市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二、办理方式:
由本人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账户申报办理。
三、申请材料:
全程网办,无纸质材料。
四、办理程序:
1、当事人网上申请
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账户申报。
2、网上在线审核
工作人员在线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对。
3、网上作出办理意见
符合办理条件的,发送信息给公安机关,并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不符合条件的,通过系统反馈办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❷ 外地人可以在厦门办离婚吗

外地人在厦门工作,要是办离婚的时候,不可以要回。原籍去办离婚证才可以。

❸ 在厦门申请办暂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暂住证的条件: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拟在本市暂住7日以上的暂住人员,应于到达暂住地后7日内办理暂住登记。
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拟在本市暂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暂住人员,应于到达暂住地后1个月内办理暂住证。
住宿在旅馆的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按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办理。港澳台同胞、侨胞在本市的暂住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办理暂住证流程:
1.单位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单位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2.个人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雇主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3.暂住人员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4.暂住人员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户主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5.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办理暂住证所需资料:
办理暂住证,应交验暂住人员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暂住人员近期标准照片一张以及《暂住人口申报办证代理卡》。属育龄妇女的,还需交验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节育证明或厦门市外来人员婚育节育审检证。

❹ 厦门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12月1日起厦门居住证

一、办理对象

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或持有效暂住证)满6个月以上,且在居住地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用,或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申请材料

(一)申领人要出具有效登记凭证或有效的暂住证;

(二)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表》;

(三)申领人居民身份证;

(四)代办的,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和委托人符合二代证人像标准的电子照片。(未满十六周岁的或60周岁以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办办理)

(五)提供合法稳定就业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1. 自主创业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提交投资、开业的相关证明;

  2. 劳动就业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录用聘书或社保缴纳凭证;

  3. 具体住宿地址证明材料。 (1)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盖公章); (2)居住在单位租赁的出租房屋(要向公安机关报备),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盖公章)和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个人租住的出租房屋(要向公安机关报备),提供房屋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4)居住在亲友家中的,提供亲友身份证复印件和住宿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领人关系、申领人居住本地址情况、是否同意将其所有房屋作为申领居住证的居住处所); (5)居住在个人自购(自建)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或权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程序

  1.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根据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到居住证受理点办理。

  2. 窗口工作人员当场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要详细告知有关规定和办理时限,同时填写《受理(缺件)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3. 对符合要求的,当场进行免费拍照,采集指纹,将信息录入系统,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居住证制证点。代办的,提供委托人符合二代证人像标准的电子照片。

  4. 首次办证的免费;非首次办证的按规定收取证件工本费,收费并打印缴费发票。

  5. 打印《福建省居住证领取凭证》。 6.居住证制证点根据受理信息进行制证,并进行分拣下发居住受理点,居住证受理点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给申请人。


❺ 外地人在厦门落户的条件

外地人在厦门落户的条件如下:
1、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5年;
2、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年;
3、有固定职业,并签订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即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4、拥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所;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
外来务工人员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应当具备持有本市暂住证或居住证连续满8年,参加本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8年,及上述第3、4、5项规定的条件。根据政策可知,取消了此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行为”的要求。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一、厦门外来人员落户申报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现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3、暂住证满年限的证明(窗口民警系统查询打印存档);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送的《社保审核信息》(窗口民警打印);
5、提供《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国土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权属人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权属人为两人以上共有的,需提供权属人关系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二、厦门市要什么条件能迁移户口
迁出户口的具体条件以下:
1、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若需要迁移到学校所在地落户的,由本人或户主持盖有院校公章和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和《居民户口薄》,向户口常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
2、县市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动、录用、招收的干部、工人,以及办理离退休人员和上述人员中符合随迁条件的家属,要求将户口迁移到现工作单位、原籍的,由本人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及《居民户口薄》,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3、夫妻互投,由本人持《居民户口薄》和投靠的配偶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4、老人投靠子女。由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和拟投靠子女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
5、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由本人或户主持《居民户口簿》和拟落户城市的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